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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检车辆仍需每2年申领检验标志,并按规定粘贴
9月1日起发放6年免检车标志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14-08-29 09:56:1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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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月起,车检新政正式实施。昨日,记者从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9月1日起在市公安局交警车管所、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各县(市)公安交警大队设立8个核发6年免检车机动车检验标志办理点。符合6年免检车的车主,自9月1日起可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止前3个月内,直接携带行驶证、车船税或免税凭证、交强险到各办理点申领检验标志。
  据介绍,符合6年免检的车型包括: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但其中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不属于免检车型。注册登记日期在2012年9月1日(含)之后的车辆,可适用免检2次的政策;注册登记日期在2010年9月1日(含)至2012年8月31日(含)之间的,由于已检验过1次,可适用免检1次的政策;注册登记日期在2010年8月31日之前的,仍执行原检验规定。免检车在申领检验标志前,要将涉及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此次车检新政是试行私家车在6年内免于上线检验,免检车辆每2年仍需到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并按规定粘贴。(记者练海林 通讯员王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