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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系上“第二条健康保险带”
我市启动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活动后有效缓解职工“看病贵”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15-04-28 11:26:4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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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减轻职工因患病住院治疗和遭受意外伤害造成的医疗负担,2013年11月7日,我市启动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活动,成为省内8个试点市之一。一年多来,市总工会积极推广此项活动。目前该活动进展如何?推进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95元可享“二次报销”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参加该活动互助保障期为一年,会费标准是每人95元。据了解,凡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加所在单位工作、属于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含公费医疗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都可以通过其所在的单位工会集体统一参加该活动。然而,参加该活动的职工不得少于全体职工的80%,100人以下的单位则要全体参加。在互助保障有效期内,因病住院治疗、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及门诊慢性病治疗的费用经过医保报销后,个人承担的自付部分费用可享受 “二次报销”。此外,职工因意外事故、烧烫伤导致身故或残疾时还可领取相应的互助金。其中,职工因病住院治疗,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指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后,按照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的70%领取住院医疗互助金。

  有病人帮我、没病我帮人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活动”是在职职工住院享受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再得到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补助,成为“第二条健康保险带”。活动突出“互助”,就是“有病人帮我、没病我帮人”,聚小钱办大事,有效缓解患病职工和家庭的经济负担。
  某镇政府上班的李先生,曾因患病住院,所幸参加了此活动,获得相关互助金13000多元。“参加这个活动不用多少钱,没病最好,有病还能获得补助,减轻经济负担,是两全其美的事。”据市总工会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截至去年12月底,共为23名职工办理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甲种版)赔付手续(其中4名职工获得最高5万元赔付金)、为20名女职工办理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计划(甲种版)赔付手续、为280名职工办理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医疗互助保障计划赔付手续、为7名职工办理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计划赔付手续,全年累计支付各类互助金100多万元。
  职工互助保障计划活动的开展,在缓解职工就医负担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市总工会相关工作人员透露,该活动在全市各县(市、区)发展不平衡,覆盖面不够广,有些开展得较好,但有些较差,甚至出现出现过“零参保”的情况。此外,一些职工对活动的认识存在偏见,认为既然交了钱就应得到实惠,如果自己得不到补助就吃亏。这些认识上的偏差也影响了活动的普及。对此,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指出,职工互助保障工作是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的好事,成为缓解职工“看病贵”的重要措施,让职工共享互助保障的关爱,呼吁广大职工积极参与互助活动。(记者 李盛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