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按职级 领交通补贴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16-02-29 15:38:0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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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梅县区的温先生向本报“民生一线”栏目反映,他是享受副科待遇的公务员,但他的公务交通补贴却按科员级别领取,希望记者帮忙调查了解情况。
温先生介绍,他是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因为是科员,而且任满12年未提拔,因此按规定晋升为副主任科员,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工资待遇。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他是按科员标准300元领取交通补贴,而不是按副科标准450元。“为什么我就不能按副科标准享受交通补贴?”他对此很是不解。
记者咨询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了解到,按照相关规定,公务交通补贴是岗位性补贴,并非是福利性补贴,应按照公务员和参公事业编制人员的岗位职级确定,不与公务员和参公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级别相对应。根据我市公务交通补贴的发放标准,正处(职)级1000元,副处(职)级800元,正科(职)级600元,副科(职)级450元,科员300元,科员以下其他人员250元。温先生虽然享受副科级工资待遇,但职务仍是科员,因此按科员标准领取交通补贴。 (记者严海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