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梅州大堤堤顶道路限制机动车通行的通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18-09-04 17:20:40  浏览:-
字号:

关于梅州大堤堤顶道路限制机动车通行的通告

梅江区、梅县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确保梅州大堤安全和道路畅通,防止因超重车辆通行可能造成的河堤损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对梅州大堤堤顶道路采取限制机动车通行的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梅州大堤(南堤、北堤)堤顶道路禁止履带拖拉机、硬轮车及中型以上货车通行,经批准的抢险、救灾、堤防施工等特殊车辆除外。

具体禁止通行路段为:南堤从梅县机场至马鞍山七孔闸,北堤从城北古田至黄遵宪纪念中学。

二、梅州大堤西堤(梅县程江河堤)堤顶道路的机动车通行规定依照本通告执行。

具体禁止通行路段为:梅江河段从程江镇望江亭至德龙桥;程江河段从德龙桥至秋云桥,芦屋岗至扶大乌仙岩。

三、梅县人民政府和市公安交警部门、河道堤防主管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各负其责,落实措施。对违反本通告的,要及时依法处理。

四、本通告自2007年8月20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二○○七年八月一日

主题词:交通 管理 通告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梅州军分区,市法院,市检察院。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8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