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梅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网  时间:2025-06-20 16:51:4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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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部署,2024年4月上旬至2024年7月上旬,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国资委党委开展了巡察,2024年9月11日反馈了巡察工作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整改主体责任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巡察整改政治自觉。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市国资委党委迅速召开党委会议、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打牢巡察整改思想基础。先后召开8次党委会议、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持续部署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强化组织领导,凝聚巡察整改工作合力。市国资委党委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及时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主任丘孝东同志任组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落实负总责,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各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分工范围内的整改工作,研究解决整改工作推进中的具体问题。各科室主动认领问题,认真组织整改,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驻委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巡察整改纳入日常监督管理中,对巡察整改工作实行动态管理,随时督促,定期了解整改进度。

  (三)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巡察整改实际成效。对照反馈的三大类22个问题,逐条认真领会、查清事实、分析原因,及时制定了《中共梅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关于落实八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以项目化、清单化的方式明确工作内容、时序进度,闭环推进整改工作,为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依据,明晰了方法和路径,切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助力国资国企发展改革各项工作。

  二、强化硬核措施,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第一方面问题: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不够深入,履职尽责存在差距 

  (一)政治引领不够强,推动市管国企高质量发展存在差距

  1. 对“‘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及时召开党委会议,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等规定,研究贯彻落实“第一议题”意见。举办读书班组织班子成员和市管干部学习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重要论述,并开展研究交流,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

  二是2024年10月起,每次党委会议均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著作选读》重要文章,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确保“第一议题”制度落实到位。

  三是印发实施《梅州市国资党员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工作制度》《市国资委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专题调研工作方案》,形成5篇书面调研报告。

  四是及时修订《梅州市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方案》,指导企业编制完成2024—2025年三年滚动发展计划、高质量发展规划等,指导各市管企业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和储备项目,向实体经济和新兴产业集中,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市属国资国企落地见效。

  五是梅州市国资委与广州市国资委联合印发《广州·梅州国资系统对口合作工作协调机制》,推动构建广梅两地国资国企合作新机制。结合项目拓展、“反向飞地”等载体持续加强与省国资委、广州市国资委和湾区国资国企对接联系。

  2.对“协调推进市、县国资国企融通融合存在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推动出台《关于支持市县国资国企联动发展助力“百千万工程”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总体方案》和《关于建立梅州市县国资国企联动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二是已印发《支持市县国资国企联动发展十条措施》《市县国资国企合作项目库管理暂行规定》,提高项目决策科学性与资源配置效率。持续完善项目推进管理措施,推动项目落地见效。

  三是推动召开市县国资国企联动发展工作会议,并策划入库14个项目,积极协调各县(市、区)策划梳理了27个市县国企意向合作项目。

  3.对“推进市管企业科技创新不够有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印发实施《梅州市科技企业金融顾问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推进市管企业科技创新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行动方案》,

  激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加快项目落地、加快成果转化,推动科技企业成长。截至2024年底,市管企业研发(R&D)经费投入同比提升25.9%、产学研合作项目数量4项、研发项目库项目数量26项。

  二是督促各市管企业制定科技创新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行动方案和中长期科技创新规划,将科技投入纳入2025年度经营计划,将研发投入和研发成果产出纳入2025年度业绩考核指标体系,鼓励企业对取得重大研发成果的企业及个人实施奖励,有效激发企业内部创新活力。

  三是印发实施《梅州市市管企业市场化选聘人才实施办法(试行)》,把市管企业人才工作纳入市管企业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要求市管企业与相关机构达成“双聘”合作协议并确定“双聘”人员名单,持续做好人才“引用育留”工作。

  (二)国有资本资产监管存在短板弱项

  4.对“对市管企业功能定位未厘清,主责主业聚焦不够,监管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举办梅州市国有企业融资项目路演推介活动,积极引入战略投资伙伴。加强调查研究,形成《关于“聚焦主责主业管理,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调研报告》,指导企业强化主业管理,锚定发展目标,提升核心功能。

  二是督促指导企业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拓展资质、拓展业务和加强成本管控。截至2025年4月底,已获得各类检测资质2809项,2025年第一季度已签订检测业务合同金额较2024年同期增长1123%。2024年底,管理费用较上年度下降19.81%,资产负债率降至65.19%。

  三是通过出台《关于加强市管企业风险控制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梅州市市管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则》、建立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机制和项目后评价机制、完善责任追究与问责制度、开展专项人工成本检查等方式,提升投资担保业务的规范性和安全性,促进企业有效防控风险,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四是研究制定《梅州市市管企业外部董事评价细则(试行)》等3项制度,编制《市管企业外部董事履职指南》,召开市管企业外部董事政策解读会,持续规范市管企业董事会运作,切实提高市管企业外部董事履职能力、履职质效。同时向市委人才办等有关单位征集外部董事人选,新增一批入库人选,进一步优化了外部董事人才结构。2025年4月底新聘任1名市管企业兼职外部董事。

  5.对“经营管理风险防范化解乏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通过将治理亏损、压减、整合等工作列入年度市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内容,开展亏损企业治理成效评估、加强亏损企业治理和“两非”“两资”处置工作等措施,不断加大治亏扭亏力度,不断提升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二是印发实施《梅州市市属企业债券发行管理工作规则》,严格审批发展计划,确保债券发行的规范化和安全性。针对原融资平台公司历史挂账及债权债务问题,会同审计等部门成立工作专班,积极指导企业降低资产负债率。

  三是组织开展对市管企业人工成本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指导企业规范薪酬分配行为,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人工成本管理体系,提升企业整体运营效率和竞争力。

  6.对“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存在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出台《关于深化梅州市市属企业劳动、人事、分配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等5项制度,督促各市管企业相继出台实施企业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不胜任退出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对2024年“三项制度”改革开展评估,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更好激活企业活力。

  二是组织学习《“双百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操作指引》《省属企业所属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操作指引》《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问答》等政策,统一工作标准,提升业务能力。

  三是明确突出“一利四率”效益目标管理导向,加大差异化分类考核力度和监督管理力度,增强企业核心功能和核心竞争力。

  (三)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

  7.对“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未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没有制定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年度计划也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明确了委党委意识形态分管领导,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情况列入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内容,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2024年梅州市意识形态工作安排》《关于结合巡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情况的通报》,制定了《2024年梅州市国资委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计划》。

  8.对“未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组织学习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书面提醒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将意识形态相关内容纳入对照检查,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按规定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情况列入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内容。

  9.对“市管企业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考核不严谨”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通过书面提醒,督促指导相关市管企业核查2022和2023年度自查表分值,并按要求重新上报。指派专人对嘉城建设集团、嘉应控股集团和客都文旅公司党委党群部门负责同志和具体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提出了批评意见。严格按规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市管企业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各市管企业党委均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梅州市市管企业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开展自查,并按要求报送《市管企业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项目自查表》。

  第二方面问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够有力,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

  10. 对“层层传导压力不足,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做得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关于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的通知》,不断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研究制定《梅州市国资委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切实落实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全覆盖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具体内容,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组织人事、财务会计等重点岗位6名人员进行日常提醒谈话。

  11. 对“对市管企业指导监督、压实责任不够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印发实施《梅州市国资委党委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突出加强对市属国资国企党员干部警示教育。督促各市管企业建立健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做好本企业违法违纪案例通报和警示教育“补课”,切实增强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效果,做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二)机关日常管理不到位

  12. 对“公车使用管理不够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修订完善《关于加强市管企业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组织办公室全体人员开展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业务学习,严格用车审核把关。对公车管理人员开展提醒谈话,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13. 对“固定资产登记管理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修订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委机关固定资产管理。

  对相关资产管理人员和财会人员开展提醒谈话。组织办公室全体人员开展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学习,不断提升工作人员履职能力,按规定开展固定资产登记。

  (三)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

  14. 对“费用报销材料不规范,附件不齐全”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修订完善《梅州市国资委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和财经纪律。组织办公室全体人员开展财务管理制度学习,全面提高业务水平。对财会人员开展提醒谈话,严格执行财会制度,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15. 对“党费未足额上缴”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组织开展市属国资系统党费专项检查,核查企业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并督促做好发现问题整改。向市委组织部作出书面说明,并足额补缴了党费。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暨梅州市国资系统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将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纳入培训班课程,不断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

  第三方面问题:党建基础未夯实,选人用人不够规范

  (一)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16. 对“相互批评没有直击问题,辣味不足”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二是市国资委党委书记指出有关同志在民主生活会上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等问题,并提出专题民主生活会相互批评的具体要求,切实打牢民主生活会的思想基础。

  三是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严格审核班子成员发言材料和相互批评意见,从严从实开好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

  (二)对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不到位

  17. 对“市管企业从优秀经营管理骨干中培养发展党员力度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组织开展各市管企业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督促各市管企业党委组织开展隶属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深入实施“五强五化”品牌创建,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

  二是印发实施《市属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基工程行动计划(2024—2026年)实施方案》《关于实施增强市属企业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工程的意见》,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强基工程”,不断增强企业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三是摸清入党积极分子中优秀经营骨干情况,通过印发《梅州市国资系统2025年党建工作要点》《2025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要求各市管企业党委加大在优秀经营人才中发展党员力度。

  18. 对“党务工作不够扎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印发《关于做好市国资系统2024年度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暨梅州市国资系统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将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和现场观摩、党务实操等内容纳入培训内容,切实增强了培训效果。

  二是通过书面提醒、专项检查等方式,核查企业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并督促做好问题整改。指定专人对业务科室和各市管企业分管领导、党群部门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三是通过书面提醒的方式,要求各市管企业党委规范所属企业党组织设置。自2024年9月以来,各市管企业共规范设立党组织6个。

  19. 对“贯彻落实基层统战工作还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成立市国资委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加强对统战工作的领导。督促各市管企业党委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对统战对象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健全统战对象工作台账。推动出台《关于做好新时代市管企业统一战线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对市管企业统战工作的指导力度。

  (三)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

  20. 对“缺少推荐考察干部工作方案,纪实材料未及时归档”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广东省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办法》《市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关于建立市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法规政策,切实提高党员干部业务工作能力。

  二是今后在干部提拔晋升过程中,对照《市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严格把好程序、方案等关口,按要求制定干部考察工作方案,确保做到缺少程序、无方案不启动干部提拔晋升。

  三是组织核查机关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干部提拔晋升纪实材料,按要求补充完善干部人事档案、选拔任用纪实材料。

  21. 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严”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组织学习《公务员考核规定》《公务员奖励规定》《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的通知》等政策,进一步熟悉公务员考核具体业务,切实增强程序意识和监督意识。

  二是修订了《市国资委干部职工出国(境)管理办法》,完善管理台账,核查在职党员干部护照、港澳通行证,进一步规范证照管理,并长期坚持。

  三是从2025年起,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进行公示时,一并公示其当年平时考核结果等次,同时按要求对嘉奖人员进行公示。

  22. 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存在短板”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组织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等政策,进一步增强档案意识,熟悉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要求。

  二是组织开展对委机关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核查,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归档,并及时更新目录。

  三是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委机关人事档案工作台账管理的通知》,健全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散材料接收等台账,按要求规范人事档案管理。

  三、坚持久久为功,从严从实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经过6个月的集中整改,市国资委党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应该清醒认识到,目前取得的成效只是初步的,还有不少需要重视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落实整改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1310”具体部署,严格对标对表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根据授权扎实履行国企出资人、国资监管人、党建负责人的职责,攻坚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奋力推动市属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梅州实践作出国资国企新的贡献。 

  (一)持续筑牢政治忠诚,以整改实效践行“两个维护”。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抓政治,持续增强巡察整改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将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紧密结合,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市属国资国企系统落地落实,以实际行动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二)持续增强斗争精神,确保反馈问题全部清仓见底。对集中整改期已完成的整改举措,持续巩固整改成效,确保经得住市委巡察“回头看”检验;对长期推进的整改举措,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时间进度、整改质量、工作力度始终如一。

  (三)持续深化成果转化,全面推动国资国企健康发展。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纵深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持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体制机制,对集中整改期内已出台的制度规范,强化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尚未出台的,抓紧堵塞制度漏洞。同时,加强与审计各类监督力量的贯通协调,不断提升监管质效,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国有企业健康发展。

  (四)持续压实政治责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推进“强基工程”,增加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动企业基层党组织全面过硬。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推动企业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深入推进清廉机关、清廉国企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283860;邮政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团结路9号梅州市国资委;电子邮箱:mzgzwdjgzk@meizhou.gov.cn。




  中共梅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