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征求公众意见。兹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恒晖电子有限公司碱性蚀刻废液再生及铜回收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规模:年处理碱性蚀刻废液360t。
地理位置:广东省梅州市东升工业园B区。
项目简介:梅州市恒晖电子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梅州市东升工业园B区,总投资600万元,厂区总占地面积约14000 m2,建筑面积24000 m2,年产10万m2单、双及多层电路板。该项目己于2004年11月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于2004年12月获得环评批复,并于2009年7月通过验收。
为了降低环境污染,减少污染物排放,梅州市恒晖电子有限公司对产生的含铜蚀刻废液进行循环再生处理,年处理碱性蚀刻废液360t,增加铜的回收率,减少铜的排放,以达到节约资源,提高清洁生产水平的目的。根据梅州市环保局要求,开展建设项目后评价工作,从环保局角度分析项目的可行性。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梅州市恒晖电子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小姐 电话:0753-2886666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东升工业园B区 邮编:514000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广州市番禺区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柯工 电话:020-38378571 邮箱:1181314050@qq.com
四、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梅州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梅州市江南彬芳大道南梅州市环境监控中心
联系电话:0753-2336348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现状调查与环境监测-公众调查-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调查工程及周边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特征,分析建设项目开发过程中及投入运营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预测分析项目存在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可能构成的影响程度,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可能受到该项目影响的以及关注该项目建设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就以下事项发表意见或建议:①对项目建设的规划布局的意见和建议;②对项目建设可能导致的环境影响提出意见和建议;③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时限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保主管部门、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发表意见或建议。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该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