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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民俗
来源:市地方志办公室  时间:2021-03-12 11:23:0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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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家民俗概况】  客家民间风俗既具有古代中原汉族的传统,又具有客家民系的特点和地方特色。如民俗节日与中原汉族一脉相承;而二次葬习俗为客家民系所特有,等郎妹、娶看家婆等则具地方特色。

  【尊崇祖宗和崇文尚武】  客家人极重血缘关系,对祖宗极为崇拜,把祖宗当作神灵祀奉。每个宗族都建立祠堂庙宇,划定一定数量的田产作为祭祀祖宗的蒸尝。祭祀时,男丁全部参加,按世辈和年龄排列,没有富贵贫贱之分。每个姓氏都修编族谱,把祖宗的事迹和族人的世系加以记录,一代一代留传。客家民系源远流长,足迹遍及海内外,其崇拜祖宗,团结族人,热爱桑梓的传统在各地都得到继承和发扬。客家人以科举为出身之阶,崇文重教之风历久不衰。客家人不仅崇文,而且尚武,学武的人不知多少,成名的人也很多。五华县于清乾隆年间(1736—1795)出了武状元李威光,武进士魏大斌,武举人李南馨等。客家民间至今还流传朱家教、钟家教、李家教、岳家教、刁家教、刘家教、牛家教、流民教、刘凤山派、昆仑拳等武术流派。

  【婚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梅州都是承袭中原汉族的封建礼俗,基本上都是“遵父母之命,凭媒妁之言”的包办婚姻。在婚嫁形式上有“大行嫁”“童养媳”“等郎妹”“娶看家婆”等。“大行嫁”的婚礼较为烦琐,通常要经过相亲、定亲、纳彩、迎亲、拜堂、闹洞房、做三朝等礼节,而且讲究门当户对,生肖属相,闹排场,讲阔气,耗费很大。“童养媳”即是家中生养有男孩以后,就向邻近外姓人家收养一个女孩,以待成长以后匹配自己儿子。这种婚姻形式,虽不必讲究大行嫁的礼仪,但在收养以前,还是要定亲、纳彩,拣择生肖属相。到了男女适婚年龄就选择吉日成亲,叫“合床”或“圆房”,也不一定要讲排场摆酒宴请宾朋。如果童养媳长大后因其他原因不能跟儿子匹配,则作为养女,可由养母做主另行婚嫁。“等郎妹”和童养媳的性质差不多,只是收养女孩前,男家往往还没有生下男孩,故有“十八娇娇三岁郎”的说法。“娶看家婆”是好些去海外谋生的华侨,或因无力在外成家,或因国内有父母,房产需人照管,便托人在家乡选娶了一个“看家婆”,享有家庭主妇的地位。这些“看家婆”有些是终生未能跟海外丈夫会面的,这实在是客家侨乡妇女在婚姻上的悲剧。现在客家地区男女婚姻已破除父母包办的习俗,但某种程度上还保持着传统的礼节,即双方自由认识和感情成熟之后还要征得双方家长的同意,才能履行结婚登记手续,然后完婚。

  据《石窟一征》记载,客家旧俗男女长大以后,宗族中德高望重的叔伯姑姐便择一日设酒席相聚,叫“衬脑”或“衬好”,取“好事将近而衬之”的意思。酒席间,族中长辈为男的“束发”,女的“上头”。“束发”“上头”亦叫“冠”“笄”,表示他们已经长大成人,可以论婚娶嫁了。男女订婚以后,男方要行聘礼。聘物中须有槟榔和蒌叶。明末岭南诗人学者屈大均说蒌与槟榔有夫妇相须之像。其实从文字上看也很有意思。“蒌”字旧体为草头下一个“串”字,“串”字下一个女字,取男串于女;槟榔则取女宾于郎之义。再者槟榔树雌雄同株,以此喻男女相合。迎娶之日,抬妆奁送嫁的都是女子至亲戚属,其中必有一童子,童子先行拖桃树枝开路,叫作“拖青”。取桃树“辟邪”,用来祛除不祥。送嫁时,女子父亲、兄长或亲叔伯择一人送女至婿家,这人称为“上宾”。“上宾”到时,婿家也选择一个与来宾身份相当的人代主人迎接,叫“傧相”。女子出嫁三天后,女子之母必须携带漆屐、油伞、竹凳、绩笼到婿家探望,称“拉三朝”。“拉”(音调阳平)是查的意思,“朝”(音调阴平),早晨的意思,“三朝”即三天。《风俗通》:“延嘉中,妇女出嫁皆作漆画屐。”古人认为油伞是鲁班之妻所造。据说鲁班之妻对鲁班说:“君为人造居室,固不能移,妾为人所造能移千里之外。”

  【传统节日】  客家民俗节日,有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主要传统节日和一些地方性的神社祭会和农事节,如观音生日、伯公生日、灶君生日以及天穿日、立秋节、冬至节等。

  【新兴节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新兴节日有元旦(1月1日)、妇女节(3月8日)、劳动节(5月1日)、青年节(5月4日)、儿童节(6月1日)、建党节(7月1日)、建军节(8月1日)、国庆节(10月1日)。改革开放后,在此基础上又新兴情人节(2月14日)、护士节(5月12日)、母亲节(5月第二个星期天)、父亲节(6月第三个星期天)、教师节(9月10日)、老人节(农历九月初九日)、圣诞节(12月25日),尤以情人节、圣诞节颇受青年人的追捧。

  【民间习俗】  梅州市的民间习俗有很多,主要有二次葬、妇女称为孺人等。

  二次葬  是推行火葬以前客家人特有的一种丧葬习俗。这种丧葬,即亲属死后先用棺木埋葬,葬后三年取出骸骨,装在陶罐(俗称金罂或金埕)内再重新建坟立碑。据考证,这种习俗跟客家人长期迁徙的历史有关。由于客家人的祖先,近千年来都是历经流离转徙的生活,每转移一次地方,便要把已故的亲人的骸骨带上,一起迁到新居留地,再行择地安葬,不让亲人的骸骨遗落他乡。现在,这种二次葬习俗除了可资研究客家人的历史习惯外,已无任何积极的社会意义。

  妇女称为孺人  这一称谓源于客家妇女吓退元兵的传说。传说南宋祥兴元年(1278),宋帝赵昺逃到梅州时,被元兵追赶,带着朝廷官员继续向南逃命。当他们逃至五华横陂夏阜坝的田祖冈时,元兵赶了上来。恰好这时附近的妇女成群结队上山砍柴,她们各自肩扛一支竹杠。这竹杠有二三米长,两头削得尖,远看好像长矛。元兵登上高处一看,以为宋帝的援兵已到,便不敢继续追赶。宋帝赵昺发现元兵无声无息,便问大臣是什么缘故,大臣说:“幸得一群客家妇女救驾,不然,我们早就没命了。”宋帝赵昺听了高兴地说:“客家妇女保驾有功,准许客家妇女佩戴龙头手镯,旌为七品孺人。”从此,客家妇女就在手上戴上有双龙飞腾图案的手镯,死后碑石上还凿上“孺人”二字。夏阜坝的田祖冈也被称为“天子冈”。

  婴儿命名日和开斋  婴儿出生三日命名,方式一般有三,一是根据姓氏中房系的排行字辈;二是出生时“五行”,缺那一行,则在名字中补足;三是顺口、顺耳或贱称。生子满月时宴请宾客,酒过三巡时,父抱子至筵前,众宾客皆整衣冠而立,上座者从端菜人手中取来生鱼头、熟鸡腿、生葱、银印等物件,因其义为吉语,咳而祝之,叫“开斋”,意指小儿自此食荤。

  妇女产后月内食用雄鸡炒姜酒  客家人认为妇女产后月内食用雄鸡炒姜酒能祛风活血,有助于妇女产后恢复身体。妇女产初生子后以姜酒送外家,叫“送姜酒”。

  妇女冬天遮帕 夏天戴凉笠  客家农村妇女耕作时,冬天遮帕夏天戴凉笠。帕用青布做成,方形,冬天遮头上以御寒、防尘。夏天到田里劳动或采樵则戴凉笠。凉笠用竹织成,笠檐缀以青绢或青布以障日,故称凉笠。

  喜食鱼生、狗肉  客家人有“冬至鱼生,夏至狗肉”的谚语。脍鱼生多用鲩鱼,鲢鱼有时也用,调和之物多用醋。按《史记·秦本纪》:“秦人以狗御蛊。”客谚所说“夏至狗肉”,义本于此。再者狗肉味道鲜美,兼且滋阴补肾,又能治疟疾,功用很多。               (本刊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