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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丰顺县潭江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来源:梅州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5-09-24 15:12:1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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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丰顺县潭江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丰顺县人民政府:

  《丰顺县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丰顺县潭江镇等9个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请示》(丰府〔2025〕5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丰顺县潭江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指导丰顺县潭江镇空间发展与可持续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支撑丰顺县潭江镇打造为广东省红陶专业镇、粤东畲族文化旅游目的地、丰顺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

  二、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到2035年,潭江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56平方公里(0.83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5.33平方公里(0.80亩);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0.34平方公里(4.55万亩);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0.30平方公里(450亩)以内。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以及洪涝风险控制线等防灾减灾底线,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严格实施空间管控。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落实丰顺县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要求,明确城乡、产业、交通等发展要素整体布局,构建“一心一带,两轴三片区四节点”的城镇发展格局。

  四、支撑镇域高质量发展。以“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为指引,优化镇域产业发展格局,推进以茶文旅为引领,联动“一二三产”融合赋能的产业发展模式,打造茶产业集群,引导红陶产业转型升级,围绕高山茶、畲族文化打造旅游节点,实现高质量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优化镇域居住与住房保障、提升公共服务设施与市政公用设施标准、加强产业配套设施、提高环境基础设施能级,满足镇域生产、生活、生态空间需要。

  五、稳步推进镇村规划建设。强化《规划》引领作用,整合村庄规划、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低效用地再开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政策工具,优化村庄建设用地布局。重点提升镇区综合服务功能,增强中心村服务设施配套及对周边村庄的辐射带动作用,逐步完善一般村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实施村庄分类发展策略,科学编制“多规合一”实用型村庄规划或村庄管控方案,支撑乡村振兴发展。

  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和城乡特色风貌塑造。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加强大胜村和官下村省级传统村落、转水外史第等文物保护单位、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力度,衔接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范围及其管控要求。维护潭江镇现存历史风貌、文物古迹、历史环境要素、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历史信息,延续客家民俗风情、畲族风情、红色文化和优秀传统技艺,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依托韩江两岸构建开敞空间与景观廊道,充分利用边角地整理、见缝插绿等方式,优化城镇公园绿地布局、提升乡村绿化空间品质。

  七、夯实基础设施保障。预留大丰华高速、省道S227线等重大区域交通设施空间,完善区域和城乡综合交通网络布局。协同推进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环卫等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保障城镇生命线系统安全高效运行。统筹划定防洪排涝、抗震防灾等公共安全空间管控区域,加强人防、消防设施规划衔接,全面提升城镇安全韧性。

  八、提升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水平。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科学管控国土空间开发强度,深化土地资源全生命周期管理。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保护修复,强化河湖水域空间用途管制,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制度。加大凤凰山等森林生态系统的维护和修复力度,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任务,统筹矿产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布局,协同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建立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长效机制,实现生态效益与资源价值双提升。

  九、做好规划实施管理和组织保障。潭江镇人民政府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多规合一”改革精神,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切实维护好《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规划》。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统筹编制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提升国土空间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市自然资源局、丰顺县人民政府要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评估。《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