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县人民政府:
《丰顺县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丰顺县潭江镇等9个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请示》(丰府〔2025〕5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丰顺县潘田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丰顺县潘田镇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支撑丰顺县潘田镇打造为梅州市农业特色镇、丰顺北部富庶美丽幸福小城镇。
二、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到2035年,潘田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9.72平方公里(1.46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9.49平方公里(1.42万亩);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7.13平方公里(1.07万亩);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0.52平方公里(780亩)以内。落实城市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以及洪涝风险控制线等防灾减灾底线,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严格实施空间管控。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统筹区域协调与城乡融合发展,系统谋划城乡功能分区,统筹生态、城镇、农业三类空间布局,支撑城乡、产业、交通等发展要素整体布局,构建“一核两带多节点”的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四、支撑镇域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为核心、以圩镇为重要载体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镇域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布局,系统推进四大基础设施体系优化升级:一是围绕“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优化镇域产业发展格局,大力发展第一产业,扩大有色米、优质水稻以及烟稻轮种示范田种植,培育壮大特色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红色旅游、康养旅游,促进镇域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发展;二是促进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实现城乡服务均等化供给;三是实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增强基础服务保障能力;四是强化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筑牢生态安全屏障。通过提升圩镇综合服务能级跃升,形成“镇村联动”辐射网络,重点打造15分钟品质生活圈,全方位满足农民到圩镇就业安家需求和圩镇居民生产生活需要。
五、稳步推进镇村规划建设。以《规划》为引领,有机整合村庄规划编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低效用地再开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政策工具,优化镇村空间发展格局。优化镇村体系结构,强化提升镇区综合服务水平,增强中心村服务设施配建和辐射带动周边村庄的能力,不断提升一般村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引导村庄分类发展。编制全域统筹、功能符合的“多规合一”实用型村庄规划或村庄管控方案,支撑乡村振兴发展。
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和城乡特色风貌塑造。加强历史文化保护空间保护,加强潭角崇德居、水口庵华南桥、北洋围等文物保护单位、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力度,衔接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范围及其管控要求。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和生态旅游价值,推动历史文化资源活化利用。依托南北两溪、潘田河等重要水系构建开敞空间与景观廊道,充分利用边角地整理、见缝插绿等方式,优化城镇公园绿地布局、提升乡村绿化空间品质。
七、夯实基础设施保障。预留大丰华高速公路、汤坑至隍快线等重大区域交通设施空间,优化镇区路网结构,提升农村道路通达能力,完善镇域道路交通规划布局。系统构建市政基础设施保障体系,全面维护水、电、气、通信、环卫等城镇生命线稳定运行。科学规划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空间布局,推进人防、消防设施规划建设,全面提升城镇安全韧性和应急保障能力。
八、提升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水平。深化资源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严格落实国土开发强度分区管控,创新构建全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体系。坚持生态优先与自然恢复协同策略,系统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全要素统筹管控与生态修复。严格河湖水域空间管控,科学管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大潘田农林场、石坑山、上坑寨等森林生态系统的维护和修复力度;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任务;加强镇域矿产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布局;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
九、做好规划实施管理和组织保障。潘田镇人民政府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多规合一”改革精神,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切实维护好《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规划》。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统筹编制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提升国土空间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市自然资源局、丰顺县人民政府要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评估。《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