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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管理体系规范通行秩序
我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摩托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20-10-12 09:09: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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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我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摩托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加强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完善摩托车注册登记管理体系,规范摩托车路面通行秩序,提升摩托车驾驶人安全文明意识,全面压降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

  《意见》提出要加强源头治理。固化整治制度,高位推进整治,将摩托车整治工作纳入市、县政府重点工作专题研究,强化部署;提倡对无牌摩托车拒绝供油和维修;加强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强化对物流配送企业管理指导,督促企业对从业人员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明确不得使用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行驶必须戴头盔。对物流配送企业建立守法情况通报制度,定期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本市范围内物流配送企业守法率,并向企业推送具体违法行为人名单。

  《意见》提出要完善注册登记体系。实行在用摩托车户籍化管理,摸清辖区摩托车数量和驾驶人底数,建立健全源头管理工作台账;简化注册登记流程,大力培育销售部门在摩托车销售比较集中的地方增设机动车登记服务点,开展预登记及代办服务,方便群众就近办理注册登记业务。摩托车销售企业设立登记服务站的,可降低设站条件,不强制要求设置专门办事大厅和相应岗位。各地公安机关和登记服务站履行好纳税告知义务,协调税务部门和保险公司加强合作,简化办事流程,针对摩托车推出网上办理车辆购置税、网上缴纳交强险服务,实现保险、税务线上线下一站式办理。特别是对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存量无牌摩托车,制定灵活便利、可操作性强的上牌措施,并做好宣传引导;推广“带牌销售”试点,群众购车时由摩托车销售企业代理完善注册登记手续,实现购车一并办结登记业务;推进驾考、审验“下乡进村”。

  《意见》还提出要强化路面秩序整治,严查三类严重违法行为,以无牌无证、超员载客和不戴头盔三类多发易发、安全危害大的违法行为为目标,集中精力开展年度专项整治;组织集中统一行动,形成严查严管氛围;建立违法抄告制度,对日常执勤执法中发现的学生群体涉及摩托车违法的,抄告所在学校并通知监护人,责令加强监管,对物流配送行业从业人员涉及违法的,抄告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和所在企业,责令严肃惩处,加强监管。(记者丘佳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