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梅州市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5-04-21
名  称: 关于延长梅州市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政策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4-25
文  号: 梅市发改价格〔2025〕101号

梅市发改价格〔2025〕101号


关于延长梅州市医疗废物处置收费

标准政策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梅州金川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梅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调整梅州市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通知》(梅市发改价格〔2020〕75号)有效期延用至2030年4月30日。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梅州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