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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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06-11 | ||
名 称: |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梅州高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权委托梅州高新区管委会行使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1-06-11 | ||
文 号: | 梅市府办〔2021〕12号 |
梅市府办〔2021〕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为推进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区域发展能力,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若干指导意见(暂行)》(粤自然资发〔2021〕3号)精神,市人民政府经研究,决定将梅州高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权委托梅州高新区管委会行使。
请梅州高新区管委会依法依规行使梅州高新区控规审批权;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加强监督管理。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