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53001/2024-00386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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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05-27 | ||
名 称: |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4-05-29 | ||
文 号: | 梅市府办〔2024〕3号 |
梅市府办〔202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梅州市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体育局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7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中国青少年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广东足球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深化我市足球改革发展,打造中国足球高质量发展的梅州样板,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足球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体育强国建设战略部署和省委“1310”具体部署,对标“百千万工程”和苏区融湾先行区建设工作要求,加强党对足球事业的全面领导,以高质量建设全国足球发展重点城市、高标准推进西部地区体教融合足球青训体系建设试点为抓手,重点发展青少年足球,深耕“双青”工程,打通全过程足球人才培养发展渠道,培养更多高水平足球人才,大力发展人民足球、群众足球,做大足球人口,做强足球青训,做活足球产业,擦亮足球品牌,推动青少年足球、社会足球、职业足球与足球产业、足球文化协同高质量发展,营造风清气正、健康向上足球发展环境,勇当新时代中国足球改革发展开路先锋。
二、主要目标
至2026年,足球体系更加完善,足球基础更加牢固,体教融合更加深入,足球人才量质齐升,足球产业加快发展。具体有9项目标:
足球管理:基本完成市、县足球协会“两导三化”和“六有”实体化建设;镇级足球协会组织不断发展壮大;争取4个足球重点县各建成1个足球青训中心(基地)。
青苗青训:深入实施“双青”工程,推进幼儿足球启蒙特色示范区创建工作,建设示范性幼儿园不少于30家;按照小学、初中、高中“6∶3∶1”比例布局,全市布建60所足球传统特色网点学校,建立完善小学、初中、高中相互衔接的“一条龙”升学保障体系,畅通青少年全过程足球人才培养发展渠道。
社会足球:社会足球人口比例扩大至30%以上,形成关注关心、出谋出力的良好社会氛围;打造“李惠堂杯”全国五人足球争霸赛、“贺岁杯”等群众足球品牌赛事。
职业足球:支持梅州客家职业足球俱乐部健康可持续发展;对标中冠、中乙职业球队组建1支城市足球代表队。
竞赛体系:高质量构建青少年、社会、职业赛事体系,实现“周周有赛”,打造1至2个在国际、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赛事。
人才培养:每年入选国家级训练基地集训或国家U系列梯队人数达20人以上;2026年底前为全市学校培养100名以上中国足协D级足球教练员(足球教师)。
场地建设:新建或升级改造30块以上足球场,建设一批足球小公园(足球角落),全市104个镇(街)全部实现建有草皮足球场。
足球产业:大力扶持本土体育用品制造企业,引进一批知名足球产业企业,力争1个以上企业成功申报全国体育产业示范单位、3个企业成功申报广东省体育产业示范单位。
足球文化:落实足球“培根铸魂”工程,推动“中国内地现代足球发源地”“足球之乡”知名度和影响力持续扩大。开发足球文创产品,打造足球特色文化街区(社区),壮大球迷组织,培育球迷文化。
三、工作举措
(一)深化足球协会改革。
充分发挥各级足协主体作用,按照“坚持党的领导、部门指导和专业化、社会化、实体化‘两导三化’”工作思路和“有初心、有团队、有制度、有活动、有运动队伍、有保障‘六有’”工作要求,加大市县足协改革力度,各级依法依规提供必要物业和资产给市县足协使用、管理和运营,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市县足协开展业务。搭建覆盖市、县、镇三级的足球协会组织。加强对各级足协的管理和考核。[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实施“双青”工程。
⒈深化体教融合。按6∶3∶1的比例布建小学、初中、高中足球传统特色学校共60所,实施灵活学籍等制度,建立小学、初中、高中相互衔接的“一条龙”升学保障体系;探索小学生、初中生升学时随校队分别在县域内、市域内成建制流动;在初、高中试点组建足球特色班;加强市、县精英梯队建设,在保障文化课学习和训练基础上,实施“名校建名队,名队进名校”计划;加大对校园足球支持力度,扩大青少年足球人口。体育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加强对幼儿园足球工作的引导支持,打造30家以上足球特色示范幼儿园;贯彻落实《关于在全省大中小学校设置体育教练员岗位的实施细则》,建立优秀退役足球运动员、教练员进入学校担任足球教练员制度,规范提升学校足球教师技能,至2026年由体育部门为全市学校培养100名以上中国足协D级足球教练员(足球教师),推动社会青训机构、职业足球俱乐部进校园从事足球教学训练工作;落实校长负责制,办好校园足球联赛,鼓励各级学校成立足球社团或足球俱乐部,继续实施高中阶段学校足球专项自主招生;支持学校与青训中心、体校、社会青训机构和职业俱乐部梯队共建高水平学校足球运动队,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建设高水平运动队;支持嘉应学院足球(产业)学院做强做大,探索梅州市高中足球精英人才优先升学嘉应学院路径,进一步畅通优秀苗子全过程人才培养发展通道。[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嘉应学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⒉加强市县两级青训中心建设。高质量建设国家级青训中心(梅州),扎实推进县级足球青训分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足协)
⒊加强市、县(市、区)体校建设。高标准建设国家重点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推动市体校创建新型足球学校,组建成建制队伍和与足球传统特色学校联合办队相结合,探索建立市体校与嘉应学院等高等院校普通本科“3+4”贯通培养机制。优化体校办学体系,将市、县(市、区)体校义务教育阶段青少年运动员的文化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健全完善体校招生选拔、学习、训练、升学等机制,提升体校学生思政课和文化课水平。[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嘉应学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⒋引导支持职业和社会青训规范化发展。健全行业标准,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督,扶持职业足球和社会足球青训机构发展,形成一批具有行业引领示范作用的社会足球品牌青训机构,形成全市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足协)
⒌大力发展女子足球。支持职业俱乐部建立女足队伍,探索政府、企业、高校共建女子职业足球俱乐部的合作模式。抓好校园女足普及提高,鼓励各级学校成立女足队伍、女足社团和女足俱乐部,完善女足竞赛结构,培养输送女足人才。(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足协)
(三)大力发展社会足球。
⒈扩容足球人口。结合“百千万工程”,加大群众足球推广力度,推动全市社会足球人口达总人口数的30%以上。[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⒉壮大足球基金。支持梅州市足球发展基金会做大做强,完善足球基金会支持公益足球机制。加强与国家、省足球发展基金会对接,争取上级和社会各界更多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足协、市足球发展基金会)
(四)稳步发展职业足球。
⒈完善职业足球体系建设。鼓励社会、球迷参与组建梅州城市青年队,依托中冠、中乙平台拓宽青年足球人才上升渠道。建立完善职业足球俱乐部参加职业联赛升级、保级奖励扶持机制。(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⒉支持职业足球俱乐部运营发展。指导和推动职业足球俱乐部股权多元化改革工作;支持职业俱乐部品牌建设和商业运营,发挥职业俱乐部青训龙头的作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优化提升赛事体系。
⒈突出青少年足球赛事。体育、教育部门和足球协会建立赛事年度会商和联合发布机制,共同规划、发布、组织、管理年度计划内青少年赛事。构建以梅州市青少年足球联赛为重点,以校园赛、锦标赛、精英选拔赛等市域赛事为基础,以中青赛、全国“体校杯”、全国重点城市锦标赛、省锦标赛等高水平赛事和国际赛为提升输送平台的多层次、多渠道共融发展的青少年足球竞赛体系。[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⒉做活社会足球赛事活动。办好梅州市足球联赛、全国五人足球争霸赛及“贺岁杯”“五四杯”“球王杯”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市县镇村全覆盖的赛事活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足协、市足球发展基金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⒊完善职业足球梯次发展格局。加大对职业足球俱乐部市场化运作的引导支持力度,积极培育中冠、中乙球队,努力构建中冠和职业联赛完整梯次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足协、市足球发展基金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⒋做精各类品牌赛事。高质量承办2025年全运会足球赛事,办好“融湾杯”、“宪梓杯”等品牌足球赛事,提升足球城市影响力。(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委外办、市委台港澳办、市侨务局、市侨联)
(六)建强足球人才队伍。
落实“金靴工程”等人才政策,建立全市足球人才库。引进国际高水平足球教练员、裁判员、管理人员等,发挥国际青训技术总监的作用,抓好教练员、裁判员、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大轮训”,探索建立体校、足球传统特色学校教练员共享机制。(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嘉应学院)
(七)建好用好足球场地。
⒈用好存量,提升改造现有足球场地。提升改造一批足球场地和足球小公园。推进校园足球场地升级改造,不断改善校园足球普及推广和竞赛训练条件。[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⒉适度增量,因地制宜加大场地建设。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将足球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合理利用具备条件的公园绿地、河滩地、荒地、闲置地、废弃工矿地等建设足球场地(足球角落)。鼓励镇(街)、企事业单位、社区及社会力量建设足球场。争取全市104个镇(街)全部建有草皮足球场。[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⒊科学管理,提高场地开放利用水平。鼓励通过委托授权、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公共足球场的管理运营。积极推动学校、社会足球场地对市民开放,提高足球场地综合利用率。[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加快发展足球产业。
⒈做大足球(体育)用品制造业。大力扶持本土制造企业升级,扶持和支持开发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足球产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⒉做强竞赛表演和培训业。充分依托横陂足球特色小镇、富力足校等场地设施,争取国际、全国、全省各类赛事和球队集训落户梅州,做活做大足球研学。[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⒊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充分依托我市足球资源优势,引进足球制造业、竞技表演业、足球创意等领域的知名品牌企业落户梅州。(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⒋加快横陂足球特色小镇建设。推动项目二期工程建设,进一步打造成集足球训练、赛事、科创、康复和休闲旅游为一体的体育综合体。(责任单位:五华县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体育局、市文广旅局)
(九)弘扬传播足球文化。
⒈实施足球“培根铸魂”工程。进一步挖掘和推广梅州足球历史文化,讲好梅州足球故事。加强球迷组织的引导和管理,培育健康向上的球迷文化。[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⒉加强足球行风作风建设。坚持“严”字当头,加强制度建设、纪法教育、监督管理,营造风清气正、顽强拼搏、积极向上的足球氛围。[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⒊打造足球特色文化街区(社区)。加强五华元坑·中国内地现代足球发源地、李惠堂故居的宣传推介,打造全国球迷打卡地。建设一批足球文化街、文化社区,打造足球城市的地标性景观,让足球文化融入市民生活。(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梅州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
⒋加强宣传和对外交流。充分利用中超联赛等各大赛事平台,加强城市宣传推广,加强与国际知名足球城市、俱乐部和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的交流合作,提升梅州足球城市影响力。(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委宣传部、市委外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梅州日报、市广播电视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足球工作的全面领导,由市体育局牵头按程序成立相关专项工作机制。
(二)加强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市、县加大体彩公益金对足球工作的切块支持,完善足球事业发展的投入机制,发挥梅州市足球发展基金会平台优势,集聚各方力量发展足球。
(三)加强氛围营造。积极营造政府重视、社会参与、群众喜爱的足球氛围,形成群众爱球、踢球、看球、议球的社会热潮。
(四)加强考评监督。明确各单位责任分工,将足球改革发展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进行督办。
文件解读:《梅州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