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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814
发布机构: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04-11
名  称: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4-13
文  号: 梅市府办函〔2017〕59号

梅市府办函〔2017〕59号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人民

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政府网站

集约化建设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通知》(粤办函〔2017〕156号)转给你们,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快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

(一)加快基层网站关停力度。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县级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网站不再单独建设”的要求,加快基层网站关停力度,并将网站相关功能整合迁移至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对因特殊原因确有必要保留单独网站的,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要严格审核把关,并于2017年5月3日前将保留单独网站的书面申请、本地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方案报送市府办公室。

(二)逐步整合市级部门网站。市政府将分步推进市级部门网站集约化建设,计划到2020年,将市直部门网站迁移至市政府门户网站,特别是对外服务较少及没有人力、财力保障的市直部门网站,作为第一批关停网站并迁移至市政府门户网站。其他市直部门要结合实际,提出网站拟迁移到市政府门户网站的计划时间,按时间节点推进实施。同时要按照1个部门原则上只保留1个政府网站的要求,加快整合其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网站。请市直各部门将拟关停迁移网站计划表和网站整合计划表于2017年4月20日前径报市信息中心。由市信息中心根据申请情况,制订市本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方案,于2017年5月3日前报送市府办公室。联系人:吴晓荣,电话:2250433;刘姗姗,电话:2300213;报送市府办公室材料一式两份:一份盖章扫描版,一份可编辑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wlxxk@meizhou.gov.cn。市信息中心联系人:高鹏,电话:2188852,邮箱:13670787360@139.com。

二、把握时间节点

(一)及时提交拟关停网站申请。拟关停的部门网站应于2017年6月15日前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申请网站永久关停,并逐级审核报批。

(二)科学签订拟保留网站运维责任书。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应于2017年7月15日前完成与保留网站的主办单位签订网站运维责任书,明确职责,加强监管。

(三)全面完成政府门户网站的升级改造和拟关停网站的迁移关停任务。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组织对本级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升级改迁,并按照关停网站要求,于2017年12月15日前做好本地区部门关停网站和数据迁移相关工作。

三、严厉督查问责

市府办公室将加强对各县(市、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的指导督查,对行动拖拉、推诿扯皮、未按我市统一时限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各县(市、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全市政府网站考评和全市依法行政考评内容。


附件:

⒈ 市直部门拟关停迁移网站计划表

⒉ 市直部门网站整合计划表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1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

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通知

粤办函〔2017〕156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国办发〔2016〕80号)、《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和省委办公厅省府办公厅《关于我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粤办发〔2016〕22号)要求,进一步推进我省基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优化政府网站结构布局,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府办公厅统一部署,有序推进基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通过资源整合和平台集约,推动我省基层政府网站结构优化和水平提升。

(一)县级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网站不再单独建设。县级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再新建政府网站,已建成的原则上必须关停,并将网站相关功能整合迁移至县级政府门户网站,以栏目或频道的形式呈现,实现统一运维。

(二)地级以上市各部门网站逐步整合。对外服务较少及没有人力、财力保障的市直部门网站可选择关停,并将网站相关功能整合迁移至市级政府门户网站,以栏目或频道的形式呈现,实现统一运维。市直部门要加快整合其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网站,原则上1个部门只保留1个政府网站。

二、实施步骤

(一)制订集约化建设方案。各级政府办公室(厅)组织对本地区政府网站进行全面摸查,确定拟关停迁移和拟保留的政府网站名单,制订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方案。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办公室(厅)汇总制订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方案(含市本级和各区县),经市政府审定后报省府办公厅备案。县级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因特殊原因确有必要保留单独网站的,由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办公室(厅)一并向省府办公厅提交书面申请。(2017年5月底前完成)

(二)提出拟关停网站申请。各级政府办公室(厅)组织拟关停网站的主办单位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http://pucha.kaipuyun.cn)申请网站永久关停,并逐级审核报批。(2017年6月底前完成)

(三)签订拟保留网站运维责任书。各级政府办公室(厅)对拟保留的政府网站进行一次全面监测,确保所有保留网站均符合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标准,并与保留网站的主办单位签订网站运维责任书。(2017年7月底前完成)

(四)完成政府门户网站的升级改造和拟关停网站的迁移关停。各级政府办公室(厅)组织对本级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升级改造,完成拟关停网站的数据迁移工作。拟关停网站要同步正常维护至数据迁移结束,并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1个月悬挂网站关停和内容迁移去向等公告信息。公告期满后,及时注销网站域名、注册标识和证书信息(如ICP备案编号、党政机关标识等)。(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办公室(厅)是本地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对基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节点要求,强化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加快部署推进。

(二)加强平台整合。各级人民政府办公室(厅)要切实加强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结合拟关停网站的内容迁移工作,进一步优化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提升技术保障水平,探索构建本地区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整合本地区政务服务资源和数据,实现与网上办事大厅前端整合,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三)强化监督问责。省府办公厅将加强对各地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的监督指导,并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对行动迟缓、拖延推诿、未按统一时限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各地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全省政府网站考评和全省依法行政考评内容。




省府办公厅

2017年3月21日



(联系人:陈 峰,联系电话:020—83132437,13600086656;

尹韦韬,联系电话:020—83135072,13316209012)



附件1

市直部门拟关停迁移网站计划表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网址:

单位

是否愿意第一批关停网站并迁移至市政府门户网站

计划迁移时间

联系人和电话

备注


























注:第一批迁移网站将作为全市政府网站考评和全市依法行政考评加分项目。



附件2

市直部门网站整合计划表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网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机构名称

机构网址

网站整合 拟完成时间

备注(请注明内设机构、下属单位等)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