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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7208023/2011-0000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1-01-11
名  称: 关于印发梅州市牛羊定点屠宰厂(车间)设置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1-11
文  号: 梅市府办〔2010〕92号

梅市府办〔2010〕92号


关于印发梅州市牛羊定点屠宰厂

(车间)设置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

《梅州市牛羊定点屠宰厂(车间)设置规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梅州市牛羊定点屠宰厂(车间)设置规划


为加强牛羊定点屠宰管理,加快我市牛羊屠宰机械化、规模化、标准化建设步伐,建立健全牛羊屠宰长效监管机制,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广东省生猪定点屠宰管理规定》、《广东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梅州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及省经信委《关于梅州市建设肉牛定点屠宰加工厂的复函》(粤经信商贸函〔2010〕144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定点屠宰、集中检疫、放开经营、方便群众的要求,统筹规划全市牛羊定点屠宰厂(车间)布局,逐步建立起布局合理、竞争适度、方便高效、环保卫生、安全放心的牛羊定点屠宰和肉品流通体制,保障我市城乡居民肉品消费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

二、规划目标

通过5年的时间建设,全市实现牛羊定点屠宰。2011年底前,在梅江区范围内建成一家机械化、标准化牛羊定点屠宰加工厂;2015年前,各县(市)分别在县级生猪定点屠宰场内建成1间牛羊屠宰车间。实行牛羊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统一管理,保障全市人民的吃肉安全。

三、规划原则

(一)合理化原则。按照合理布局、适当集中、有利流通、方便群众的要求,以保障城乡牛羊肉市场供应和肉品质量安全为目标,尽量利用现有定点屠宰资源,合理设置牛羊定点屠宰厂场(车间)。

(二)标准化原则。牛羊定点屠宰厂参照《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GB12694—1990),牛羊定点屠宰厂车间参照《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GB50317—2000)进行设计和建设,牛羊定点屠宰厂(车间)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参照生猪定点屠宰厂管理规定执行。

(三)无害化原则。加强牛羊定点屠宰厂(车间)的检疫检验工作,强制病害牛羊无害化处理,有效切断疫病传播途径。牛羊定点屠宰厂(车间)废水、废气、废物和噪声等符合国家环保规定的排放要求。

(四)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各县(市、区)行政辖区,牛羊定点屠宰的行政执法、检疫检验、肉品流通、肉品安全、市场保障等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统一监管,确保监管责任的有效落实。

四、规划布局

在梅江区辖区内规划设立1家独立的牛羊定点屠宰厂;其他县(市)原则上不设置独立的牛羊定点屠宰厂,在县级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内设立1个牛羊定点屠宰车间;在梅中央、省、市属单位的驻地,纳入所在县(市、区)行政区域进行统一规划。

五、设置标准

(一)牛羊定点屠宰厂建设标准参照《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要求》(SB/T10396—2005)中的二星级标准以上要求建设(包括二星级标准)。

(二)牛羊定点屠宰场厂(车间)设置平面布局、工艺流程、场地设施、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畜类屠宰加工通用技术条件》和参照《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新建扩建或改建。

(三)牛羊定点屠宰厂(车间)要参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和《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的规定,配备相应的肉品质量检验设备设施,配备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合格并获得体检合格证明的屠宰操作人员和肉品检验人员。

(四)牛羊定点屠宰厂(车间)内必须配置能满足牛羊屠宰检疫工作需要的兽医检疫检验室和办公室,要预留必要的检疫检验操作位置。

六、工作要求

(一)牛羊定点屠宰厂(车间)的具体选址不得靠近城市水源的上游,要位于居住区夏季风的下风侧,具备符合要求的水源和电源,交通运输方便,货源流向合理,周围无有害气体、烟雾、粉尘等物质的工业企业,厂区附近有允许经过处理后的污水排放渠道或场所,应远离居民区和养殖区。

(二)牛羊定点屠宰厂(车间)设置必须服从城市建设发展规划,注重生态环境保护,要严格按照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要求,完成规划选址和相关用地手续。

(三)牛羊定点屠宰厂(车间)的总体布局、环境卫生、工程建设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标准,并严格按有关程序办理。

(四)牛羊定点屠宰厂(车间)资质的认定与取得必须按照《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执行。

(五)牛羊定点屠宰厂(车间)的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要求,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后,方可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