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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724
发布机构: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03-31
名  称: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4-01
文  号: 梅市府办函〔2017〕51号

梅市府办函〔2017〕51号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

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梅州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



梅州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137号),深入推进我市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和“一门式一网式” 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全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更好地建设服务型政府,为我市加快构建“一区两带六组团”发展新格局提供有力支撑,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服务利企便民、办事依法依规、信息公开透明、数据开放共享的要求,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深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统筹全市政务服务资源设施,加强集约化建设,推动各类政务服务平台整合,促进部门间互联互通,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多方利用。

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和高度关注的问题为导向,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实现线上线下融合,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不断扩大政务服务惠及范围。

坚持共享协同。促进全市各级各部门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联动,按统一的制度规范,推动构建各级各部门一体化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机制。

坚持开放创新。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服务模式,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增强政务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便捷性和智慧化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办事满意度。

(三)工作目标。

2017年底前,完成我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建设,实现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办事大厅融合,建成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推进电子证照库建设和应用,推动政务服务大数据库建设,深化个性化网上办事和精准化服务,初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全天候、全地域办理。2020年底前,搭建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数据中心和政务服务大数据库,实现互联网和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大幅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智能化水平,建成覆盖全市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市级统筹、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

二、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

(四)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按照省《行政审批事项编码规则》、《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编写规范》和《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编写规范》等标准,完成行政许可事项标准的编制和录入。加快行政许可事项标准进厅入网和网上应用。制定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受理范围、设立依据、实施机关、许可条件、申请材料、许可时限、许可流程、监督检查等要素的标准规范,细化量化裁量基准,加快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由市政务中心管理办牵头,市编办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管理、赋码发布工作,排名不分先后,按职能分工开展工作,以下类同。)

(五)规范和优化公共服务事项。各级各部门要在已入驻网上办事大厅的公共服务事项基础上,依据法定职能补充完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在2017年底前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向社会公布,并实时更新、动态调整、编码管理,基本实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推动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能主动提供服务的事项,应转变服务方式,取消申请环节,由政府部门主动上门服务,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牵头]

(六)推进网上全流程办理。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优化简化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以及网络共享复用,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实行一口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借鉴网上购物便捷、人性化的经验做法,逐步推行网上办事过程智能在线咨询服务,畅通互联网沟通渠道,提升用户体验满意度。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引导群众分享办事经验,开展满意度评价,不断研究改进工作。2017年底前,全市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75%以上;2020年底前,全市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85%以上。(市政务中心管理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

(七)推进电子证照应用。依照《广东省政务电子证照管理暂行规定》以及电子证照应用相关工作机制、管理制度、服务规范和技术应用标准,利用好省支持欠发达地区信息化建设电子证照项目,部署全市统一的政务电子证照系统,编制我市电子证照通用目录,加快开展政府存量和增量纸质证照及相关证明、批文、鉴定报告、办事结果等材料向电子证照转换,推进政务电子证照信息共享和互认应用。进一步精简申办材料和证明文件,凡是证照库已有材料的均不再要求申办人提交。重点围绕民生服务、投资审批、工商登记、完税服务等领域,推动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过程应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开展网上验证核对。推动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企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一号”申请,避免材料重复提交。[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政务中心管理办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配合]

(八)加强网上办事效能在线监管。建立健全市网上办事效能监管平台运行机制,建设市网上办事大厅在线监管系统,完善在线实时监管、满意度测评、综合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监测指标体系和功能建设,逐步实现在线监管全流程公开(除投诉举报办理外),推动部门依法行政,及时发现和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和群众满意度。(市政务中心管理办、市编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直机关工委配合)

(九)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信息。依托我市各级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以及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标准、办事指南、政策法规、通知公告、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推进政务服务办理程序、进度、结果网上实时查询,让办理过程在服务对象面前全公开、全透明。加强各类突发事件、公共安全、重大疫情等重点领域信息以及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发布和解读。[各县(市、区)政府,市府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政务中心管理办牵头,市直各有关部门配合]

三、强化和提升网上办事服务水平

(十)完善网上办事大厅服务功能。升级完善市网上办事大厅系统,完善统一申办、统一事项目录管理等平台功能,加强与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对接,实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推进场景式导航和交互式导航服务,针对不同身份和需求,快速感知用户办事意愿和定位办事入口,提供简明、形象、动漫的导航功能。强化业务提醒,优化事项搜索方式,建立网上办事知识库,开通智能机器人和人工在线咨询服务,实现智慧导航与全程服务。梳理分析政府部门、办事人、服务事项之间的关联关系,形成主题服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政务中心管理办牵头)

(十一)优化完善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版。充分利用好省支持欠发达地区信息化建设手机版项目,完善市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版功能。梳理各部门手机可办理业务,按要求逐步接入省和市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版,重点推动工商、交通、消防、税务、海关、教育、医疗、户籍、出入境、二孩等热点服务事项的移动办理。利用好省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版已经对接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平台的功能,提升我市手机服务“查、缴、办”一站式服务能力。建立健全网上办事大厅移动业务运行管理办法,开发配套监控应用,保障已接入的手机办理事项稳定运行。[市政务中心管理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十二)推广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应用。升级完善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系统,按要求做好省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与市网上办事大厅、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电子证照库等系统的对接,实现从“人找信息”到“信息集成”的转变,为用户提供个性化的网上办事服务、信息订阅服务、专项应用服务和信息查询服务。2020年底前,全市普及企业专属网页及市民个人网页。[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政务中心管理办、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十三)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进网上办事大厅与政府门户网站前端整合,做好与省、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对接,加快构建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推进网上办事大厅与实体政务大厅融合,建设统一申办受理平台,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政务服务体系。加强我市网上办事大厅与省垂直业务审批系统的数据交换与业务共享,解决基层窗口多系统操作及重复录入问题。提升县(市、区)、镇(街道办)两级基层政务服务支撑能力,实现“一门”在基层、服务在网上,并逐步延伸覆盖到村(居)。完善配套设施,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和审批办理职权全部进驻实体政务大厅,实行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重点围绕教育、卫生、医疗、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领域开展精准扶贫管理和服务工作。实体政务大厅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单位进驻、事项办理、流程优化、网上运行的监督管理,推进政务服务阳光规范运行。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自助终端、热线电话延伸,提供多样便捷的办事渠道。整合推出“梅州市民一卡通”,将政府提供的有关公共服务以及可纳入的商业服务纳入其中,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在市民卡上进行应用叠加,逐步涵盖身份识别、社会保障、城市交通、医疗服务、便捷支付、休闲旅游、智慧社区等功能,全面实现市民卡的一卡多用,一卡多能。[市政务中心管理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旅游局牵头,市扶贫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十四)探索大数据网上办事服务新模式。应用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加快推进政府和社会数据资源的汇聚整合,加强关联分析和融合利用,为我市各级部门业务系统提供数据支撑。加强政府部门办事过程数据的关联分析,促进流程优化、材料精简,创新“一号申办”、“协同联办”、“即办件自动办”等网上便民服务。借助大数据分析平台,认真总结办事人特征数据、办事历史数据、事项关联数据等规律,把握和预判群众办事需求,促进政务服务精准化、个性化、智慧化,提升群众办事体验满意度。(市政务中心管理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

四、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

(十五)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按照《梅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管理试行办法》,积极推动我市各级政府、部门之间的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信息资源共享。逐步建立市级信息资源共享绩效评价制度,推动政府部门信息资源按需共享。加强政务信息资源生命周期全程管理,编制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率先将市网上办事大厅、公共信用、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的政务信息资源纳入共享目录,提升共享利用水平。各县(市、区)电子政务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编制本地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十六)推动政务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应用。梳理市级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和分析各类业务应用系统,开展政府部门数据资源清查,建立数据资源清单,编制核心数据字典和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加强政务数据资源的清查、采集、治理和整合,强化与社会大数据之间的关联分析,深化大数据应用,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便利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和宏观调控科学化。市各部门已联网联办的业务,由业务管理部门横向联通,实现信息系统联动,统一表单、一次录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政务中心管理办牵头)

(十七)推进政府数据开放。落实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的要求,实施政府数据资源清单管理,建设全市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建立政府数据对外开放和鼓励社会开发利用的长效管理机制,制定政府数据开放目录体系和标准规范,促进政府数据的创新应用和增值利用。2018年年底前开放50个以上政府数据集,形成8个以上开放数据应用;2020年年底前开放120个以上政府数据集,形成50个以上开放数据应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

五、加快电子政务云平台和数据库建设

(十八)建设统一的电子政务云平台和市政务数据中心。

利用好省支持欠发达地区信息化建设云平台项目,加快推进市级电子政务云平台扩容工程建设,有效解决我市电子政务基础设施重复建设、资源分散等问题,降低行政成本,实现集约化管理和应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牵头)

(十九)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加快建成市县两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推进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和数据交换、共享,为政府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提供更顺畅的交换渠道和更有力的基础支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二十)建设政务服务大数据库。结合市政务数据中心建设,建立健全共享协同的数据库建设机制,打造系统架构统一、市县分级管理、全市共建共享的政务服务大数据库技术支撑体系。以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为支撑,加快建设面向政府机关管理的相关数据库,以及面向社会办事的网上办事数据库,通过省资源共享平台,获取我市人口、法人、宏观经济等公共基础数据库和公用信用、企业情况等专题数据库数据。到2020年,我市基本形成借助各类数据库相互联动、数据采集能力强、智能分析应用广、开发共享程度高、体制机制较完善的政务服务大数据库。[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六、夯实政务服务基础

(二十一)加快超高速无线局域网建设和应用。大力支持超高速无线局域网(EUHT)建设和应用,打造支撑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的新一代超高速基础网络。以EUHT网络为承载通信网,整合无线感测器和控制技术,逐步构建面向“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无线传感网、智能控制网、视频监控网、物流配送网等应用网络。积极拓展电子政务外网覆盖面并提升带宽,实现电子政务外网万兆到市、千兆到县、百兆到镇,满足政务服务大数据库应用对网络带宽和服务质量的需求。[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二十二)推进智慧城市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省的部署,逐步在全市实体政务大厅、公园、文体场馆、医院、商圈等公共场所推进基于EUHT的无线局域网建设,与基于光纤组网的公共无线局域网实现共建共享,减少土木施工,提高无线局域网热点覆盖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推进EUHT技术在尚未光纤入户的城市小区的应用,重点解决老城区、棚户区、城中村等居民上网难问题。推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互联网新技术在政务、民生领域应用,提升城市智能化水平。推进交通、给排水、能源、环保、防灾与安全生产等领域的智能感应系统开发建设,推动RFID、传感器、卫星应用等技术率先在道路、工厂、商店、车站、学校等公共场所部署应用,提升公用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实施城市“慧眼工程”,拓展和提升社会治安视频监控水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配合]

(二十三)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加强全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健全我市各级政府间的网络与信息安全联合监管和协调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构建市、县电子政务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加强信息容灾备份系统建设,提高预警、控制和应急处理技术能力。加快推进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及各系统网络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建立电子政务系统上线前安全测评和风险评估、运行中定期检测的长效机制。实行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健全信息安全认证认可体系。建立互联网企业数据资源利用授信机制,强化个人数据保护,做到让群众放心办事、让部门安心办公。[市网信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二十四)健全制度标准规范。按照电子证照应用管理、身份认证、数据开放共享等相关法规规章,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大数据共享应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按照省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规范、数据编码和格式标准及交换接口规范体系,推动我市技术标准规范的应用和实施。(市质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法制局配合)

七、健全保障措施

(二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并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具体分管,协调督促,常抓不懈。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统筹推进本地区、本部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明确工作机构、人员和职责,建立分工明确、协调有力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牵头]

(二十六)加强考核监督。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制度,重点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效能、政务数据共享、政务服务配合、信息安全等方面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列入市政府重点督查督办事项,定期公开通报工作进展和成效。完善激励机制,对综合评价高、群众反响好的予以表彰奖励并大力宣传推广。建立健全问责机制,一是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加强对各县(市、区)、各部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监管指导,开展评估工作,并及时向市政府汇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市政府将视情况采取挂牌督办、约谈督办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二是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曝光纠错栏目,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依法依规进行通报、问责。(市府办、市编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政务中心管理办牵头)

(二十七)加强培训推广。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业务培训,推动我市各级领导干部学网、懂网、用网。把“互联网+政务服务”作为公职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设一支既具备信息技术又精通政务服务的复合型人才队伍。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工作,定期交流、研讨及分享经验做法,共同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加强宣传推广,调动公众、媒体、专家、第三方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改进政务服务的积极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

(二十八)加强经费保障。争取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市级“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和运营管理,保障市网上办事大厅等电子政务网络平台运行维护。我市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为本级“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