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8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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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7-06-02 | ||
名 称: |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17-06-06 | ||
文 号: | 梅市府办函〔2017〕90号 |
梅市府办函〔2017〕90号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贯彻
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梅州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省府办公厅《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和中共梅州市委办公室、市府办公室《梅州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开展阳光政务建设,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并在本方案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在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公开。有牵头任务的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市府办公室将适时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通报有关情况。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日
梅州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