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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814
发布机构: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05-24
名  称: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5-26
文  号: 梅市府办函〔2017〕80号

梅市府办函〔2017〕80号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

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梅州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4日



梅州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通知》(粤办函〔2017〕15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目标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府办公厅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通过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集中管理信息数据,集中提供内容服务,逐渐实现市、县两级政府网站资源优化整合、平台整合安全、数据互认共享、管理统筹规范、服务便捷高效的基本目标。

二、原则要求

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分别由市、县(市、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一)统一整合县级以下基层政府网站。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县级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网站不再单独建设或新建政府网站,已建成的原则上必须关停”的要求,加快基层网站关停力度,并将网站相关功能整合迁移至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以栏目或频道的形式呈现,实现统一运维。

(二)逐步整合市直部门政府网站。市政府各部门和直属各单位网站计划于2020年底前逐步分批迁移至市政府门户网站,特别是对外服务较少及没有人力、财力保障的市直部门网站,作为第一批关停网站并迁移至市政府门户网站。同时,市政府各部门和直属各单位要按照1个部门原则上只保留1个政府网站的要求,加快整合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网站。

三、主要内容

(一)统一规范网站平台。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上级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要求和监测抽查考评标准,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对各自管辖或所属网站的栏目设置和技术后台进行优化调整,统一建设标准规范,确保集约化的单位政务公开有窗口、互动交流有渠道、便民服务有载体。页面设计应简洁、大方、明了,方便社会公众查阅、浏览。要依托市县两级政府门户网站,整合本地区政务服务资源和数据,实现与网上办事大厅前端整合,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规范平台建设。

(二)及时科学迁移整合。通过设置栏目或频道,采用超链、嵌套、接口等形式,将市级、县级及以下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互动回应、办事服务等栏目(系统)分别科学迁移整合至市、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为公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三)加强信息内容保障。完善政府网站内容管理体系,制订内容保障考核办法,严格按照普查要求对集约化单位的信息更新、诉求回应、办事服务等业务进行日常监测,进一步提高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信息发布、解读回应、网上办事、互动交流和在线服务水平。

四、实施步骤

(一)制订完善集约化建设方案。前期,各级各部门已按照《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17〕59号)要求,对所辖或所属网站进行了全面地调查摸底,并在此基础上制订了市本级和县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方案,有些方案内容缺乏科学性和规范性,请根据上级最新精神和本方案要求,对各自制订的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方案进行完善,并将完善后的方案及时报市府办公室备案。

(二)及时提交拟关停网站申请。各县(市、区)拟关停的部门网站应于2017年6月15日前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申请网站永久关停,并逐级审核报批。同时,拟关停网站要同步正常维护至数据迁移结束,并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1个月悬挂网站关停和内容迁移去向等公告信息。公告期满后,及时注销网站域名、注册标识和证书信息(如ICP备案编号、党政机关标识等)。

(三)科学签订拟保留网站运维责任书。市、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应于2017年7月15日前,对各自负责的拟保留的政府网站进行一次全面监测,对不符合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标准的网站要坚决关停,并与达标网站的主办单位签订网站运维责任书;市直部门也要与自身保留的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网站签订网站运维责任书,明确职责,加强监管。今后网站抽查考评中,一旦监测不达标或被上级通报不合格的,一律按有关规定关停迁移。

(四)全面完成政府门户网站的升级改造和拟关停网站的迁移关停任务。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组织对本级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升级改造,并按照关停网站要求,于2017年12月15日前做好本地区部门关停网站和数据迁移相关工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要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做好市政府直属单位拟关停网站的栏目设置(频道)和数据迁移等工作。

五、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覆盖范围广、涉及单位多、工作要求高,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作为本地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本地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选调能力强、业务精、有责任心的同志组建工作班子,健全工作机制,制订工作方案,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有序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各项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抓紧建立与网站集约化运行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网站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和网站内容管理规范,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强化信息安全审核。明确政府门户网站与单位栏目、频道的责任边界,理顺外包服务关系。建立网站运行日常监测制度,完善网站绩效评估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媒体对政府网站的监督作用。提高政府网站信息安全防护等级,完善网站安全预警和重大安全事件处置机制。稳步推进我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

(三)严格督查考核。市政府办公室将网站集约化建设情况纳入全市政府网站考评和全市依法行政考评内容,对各地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于行动拖拉、推诿扯皮、未按统一时限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不按统一部署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导致网站建管不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对相关责任人严厉问责。

附件:

1.各县(市、区)拟关停单位网站名单

2.第一批市直拟关停单位网站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