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53001/2025-00479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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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08-21 | ||
名 称: |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版)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5-09-02 | ||
文 号: | 梅市府办函〔2025〕55号 |
梅市府办函〔2025〕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梅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21日
目 录
1 总则
1.1 总体要求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灾害分级
1.6 响应分级
2 主要任务
2.1 转移疏散人员
2.2 组织扑火行动
2.3 保护重要目标
2.4 转移重要物资
2.5 维护社会稳定
3 组织指挥体系
3.1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
3.2 指挥单位任务分工
3.3 市级森林火灾应急响应组织
3.4 扑救指挥
3.5 专家组
4 处置力量
4.1 力量编成
4.2 力量调动
4.3 跨市支援
5 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5.1 监测
5.2 预警
5.3 信息报告
6 应急响应
6.1 分级响应
6.2 响应措施
6.3 应急处置
7 应急保障
7.1 航空消防保障
7.2 队伍保障
7.3 运输保障
7.4 通信与信息保障
7.5 物资保障
7.6 资金保障
8 后期处置
8.1 善后处置
8.2 火灾调查评估
8.3 火案查处
8.4 约谈整改
8.5 责任追究
8.6 工作总结
8.7 表彰奖励
9 附则
9.1 预案培训
9.2 预案演练
9.3 预案管理与更新
9.4 以上、以下、以内、以外的含义
9.5 预案解释
9.6 实施时间
附件1 森林火灾分级标准
附件2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任务分工
附件3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组成及任务分工
附件4 市内跨区增援力量组成与调动
附件5 市内跨区增援申请及调派通知(模板)
附件6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应急航空救援直升机使用申请表
附件7 事故调查报告(模板)
1 总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方针,全面推进森林防灭火一体化,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属地为主、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有效防范化解较大以上森林火灾风险,科学有效处置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绿美梅州生态建设和“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关于加强地方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意见》《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梅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梅州市森林防灭火工作职责事项划分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以及相邻地市发生的对梅州市造成重大影响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应对工作。
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安全第一、科学扑救,快速反应、及时高效的原则。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级有关部门立即按照任务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市人民政府是处置本行政区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的主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处置本行政区域一般森林火灾的主体。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森林火灾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等级(见附件1)。
应急响应一般由高到低分为四个等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根据森林火灾初判级别、应急处置能力和预期影响后果,综合研判确定本级响应级别,启动相应等级响应。
2.1 转移疏散人员
解救、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及时进行妥善安置和必要的医疗救治。
根据火情、地形、植被、气候、队伍及装备等情况,制定扑火方案,组织指导科学扑救,严防次生灾害发生。
保护民生和重要军事目标以及重大危险源安全。
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
加强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治安工作,严密防范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目标守卫、治安巡逻和舆情引导,维护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秩序稳定。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
常务副总指挥: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市领导。
副 总 指 挥:分管林业工作的市领导、市政府协调相关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林业局局长、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梅州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处长。
成员(41个):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委社会工作部、团市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气象局、市红十字会、梅州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武警梅州支队、梅州机场公司、中国电信梅州分公司、中国移动梅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梅州市分公司、梅州供电局、中国铁塔梅州市分公司、梅州火车站、高铁梅州西站、中国石化梅州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广东梅州销售分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分管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局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共同派员组成,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必要时,市林业局可以按程序提请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按照“上下基本对应”的要求,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灭火工作。
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以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和市林业局为主,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为辅,各单位根据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确保各项森林防灭火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任务分工详见附件2、3)。
3.3.1 现场指挥部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启动Ⅱ级以上应急响应时,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火灾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火灾发生地县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组织成立综合协调、抢险救援、医疗救治、火灾监测、通信保障、交通保障、社会治安等工作组(各工作组具体职责见附件3)。
3.3.2 后方指挥部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启动Ⅱ级以上应急响应时,同时成立后方指挥部,成员由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及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林业局、气象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现场指挥部研判火灾发展趋势并提出处置建议,及时调度救援力量、装备、物资等,为现场救援提供支撑和保障,并做好火灾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3.4 扑救指挥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指挥部,规范现场指挥机制,执行《广东省处置森林火灾现场指挥官工作规范(试行)》和《梅州市较大以上森林火灾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指引》,由地方行政首长担任总指挥。
参加山火扑救的市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解放军、武警部队等单位或个人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现场指挥部应明确有扑火经验的领导同志担任现场指挥官,负责统筹火场组织扑救工作,调度指挥各方力量对火灾实施有效扑救,督促落实现场总指挥的有关指令、工作方案和扑救措施。在火灾现场范围较大的情况下,可划分若干片区,成立分指挥部,按照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部署,负责本片区扑火的组织指挥。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本级专家组,对森林火灾预防、科学组织指挥、力量调动使用、灭火措施、安全扑救、火灾调查评估等提出咨询和技术指导意见。
扑救森林火灾以市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和应急航空救援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和其他社会应急力量为辅。第一梯队为火灾发生地辖区内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县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镇级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第二梯队为市级、邻近县(市、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应急航空救援队伍、市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国家消防救援局广东机动队驻梅队伍;第三梯队为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社会应急力量。当地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及当地群众等经过专业培训的力量协助做好扑救工作。
根据森林火灾应对需要,应首先调动属地扑火力量,邻近力量作为增援力量,同时要充分考虑专业能力匹配。
跨县调动市县专业森林消防扑火力量增援时,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筹协调,由拟调出县(市、区)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组织实施,拟调入县(市、区)负责对接及相关保障(见附件4和附件5)。
根据相邻地市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需要,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就近调动市内扑火力量作为支援力量。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织林业、应急、气象等部门综合运用卫星、无人机、视频、护林员、舆情等手段开展森林火情实时监测工作,随时掌握了解核实火情,及时报告火情信息。
5.2.1 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指标、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5.2.2 预警发布
森林高火险预警发布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橙色、红色等级。由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各级林业、公安和气象等主管部门加强会商,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布。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和学校、监狱等特殊场所以及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通知方式。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在必要时可以对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布预警信息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5.2.3 预警响应
发布黄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加强森林防火巡护、卫星林火监测和瞭望监测,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当地各级各类森林消防专业和半专业队伍进入待命状态,落实防灭火装备和物资补充、后勤保障等各项扑火工作,做好森林火灾扑救有关准备。
发布橙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落实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格管控野外火源;增加预警信息播报次数,做好物资调拨准备,当地各级各类森林防灭火应急专业队伍进入紧急状态;在重点火险区重点时段设卡布点,禁止带火种进山。
发布红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落实橙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加强值班调度,密切注意林火信息动态;适时派出工作组,对红色预警地区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蹲点督导检查;发布禁火令,严禁一切野外违规用火;组织镇、村干部和护林员等加强巡山护林,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在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重点时段设卡布点,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当地森林防灭火应急专业队伍视情对力量部署进行调整,靠前驻防,进入临战状态,严阵以待。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视情对预警地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5.2.4 预警解除
森林火灾风险预警具备解除条件后,依据监测平台发布的预警解除通知(公告),终止预警响应,恢复正常工作。
各县(市、区)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按照“有火必报”原则,及时、准确、逐级规范报告森林火灾信息,并及时通报受威胁地区有关单位和相邻行政区域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对以下森林火灾信息,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立即报告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按照相关规定报告市委、市政府和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1)6小时尚未扑灭明火或预判无法靠自有力量扑灭的森林火灾。
(2)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重伤的森林火灾。
(3)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重要目标)的森林火灾。
(4)发生在省界、地市界交界地区的森林火灾。
(5)发生在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特殊保护区域的森林火灾。
(6)受害森林面积达到1公顷以上森林火灾。
(7)其他需要市人民政府组织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本级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火情发生后,发生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进行宣传动员、开展自救互救等先期处置工作,当地镇(街)和林业主管部门组织进行火情早期处理;预判为一般森林火灾,由当地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为主组织处置;预判为较大森林火灾,或同时发生3起以上一般森林火灾,或森林火灾涉及两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的,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为主组织处置;预判可能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向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报告,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决定处置。发生跨省、市、县界且预判为一般森林火灾,由当地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为主组织处置;发生跨省、市、县界且预判为较大以上的森林火灾,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为主组织处置。可根据任务变化和救援力量规模,相应提高响应和指挥级别。
森林火灾发生后,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部门要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启动预案,科学组织施救。
6.2.1 扑救火灾
立即就地就近组织地方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应急航空救援力量等参与扑救,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发阶段。必要时,组织协调国家消防救援局广东机动队驻梅队伍、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和公安干警等救援力量参与扑救。
各扑火力量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科学组织扑救,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情况下,有序开展扑救工作,严防各类次生灾害发生。现场指挥要以专业指挥为主,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宿营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加强火场管理,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确保各类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6.2.2 转移安置人员
要按照紧急疏散方案,及时组织转移、疏散受到森林火灾威胁的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疏散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住处、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必要的医疗救治条件。
6.2.3 医疗救护
组织医疗救护力量现场保障,成立临时救护队,开展现场救治。
6.2.4 保护重要目标
当军事目标、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设备、油气管道等重要目标物和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队伍,在专业人员指导和确保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全力消除威胁和隐患,确保目标安全。
6.2.5 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道路交通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堵塞交通等违法犯罪行为。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稳定。
6.2.6 发布信息
通过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通过专业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情引导和管理。信息发布内容包括起火原因、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等。
6.2.7 火场移交
明火扑灭后,经现场指挥部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移交给清理清守火场队伍,扑火队伍方可撤离。
6.2.8 火场清理看守
明火扑灭后,由属地党委政府指定专人负责,组织清理看守火场,实行网格化分片包干负责制。按照“3+3+3+1”编组要求,携带清理看守火场工具或以水灭火装备,沿火线边清理出宽0.5米以上的生土带或沿火线以水灭装备进行水喷洒湿透,严防死守,防止复燃。看守火场时间不少于48小时。
6.2.9 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6.2.10 灾后处置
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救治、抚恤。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参加森林火灾扑救人员的误工补贴、生活补助以及扑救森林火灾所发生的其他费用补偿,由森林火灾发生地人民政府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灾害事故应急救援补偿办法》《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加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20〕212号)等相关规定予以解决。
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危害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现场扑救情况,市应急处置工作设定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
6.3.1 Ⅳ级响应
6.3.1.1 启动条件
(1)预判过火森林面积超过30公顷的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6个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发生在县际交界地区且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4)舆情高度关注、市委市政府要求核查的森林火灾;
(5)发生在县级或市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森林火灾;
(6)全市同时发生3起及以上危险性较大的一般森林火灾;
(7)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认为有必要启动响应的其他情形。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启动Ⅳ级响应。
6.3.1.2 响应措施
(1)县(市、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领导以及专家组立即赶赴火场进行研判及组织指挥;
(2)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立即组织县级专业扑火队伍赶往火场增援,并视情况增派相邻镇(街)半专业森林消防救援队伍、应急航空救援飞机增援灭火;
(3)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值班领导坐镇指挥调度,及时报告、跟进、掌握火情动态信息;
(4)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需要派出由公安、应急管理、林业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的工作组赶赴火场,加强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导。
6.3.2 Ⅲ级响应
6.3.2.1 启动条件
(1)预判过火森林面积超过60公顷的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12个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发生在市际交界地区,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发展态势持续蔓延扩大的森林火灾;
(4)发生在省级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森林火灾;
(5)火灾危及居民区、营地、监狱(看守所)、厂房和军事、供电、供气、供油设施以及其他易燃易爆仓库、油库、红色资源等重要设施和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
(6)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认为有必要启动响应的其他情形。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并提出建议,报请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同意后启动Ⅲ级响应。
6.3.2.2 响应措施
(1)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总指挥或县级政府主要领导及专家组成员赶赴现场组织扑救,并撤离可能危及的居民,采取有效措施保护重要设施安全;
(2)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副总指挥或其他领导视火灾情况赶赴火场组织处置,并调派应急航空救援飞机及市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或相邻县(市、区)专业森林消防救援队伍增援(见附件6);
(3)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气象局等单位派员到市应急指挥部(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参与联合值守。
6.3.3 Ⅱ级响应
6.3.3.1 启动条件
(1)预判过火森林面积超过100公顷的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24小时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3)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认为有必要启动响应的其他情形。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并提出建议,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Ⅱ级响应。
6.3.3.2 响应措施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织有关成员单位依托市应急指挥部全要素运行,由指定的副总指挥统一指挥调度;火场设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抢险救援、医疗救治、火灾监测、通信保障、交通保障、社会治安等工作组。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1)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召开会议联合会商,分析火险形势,研究扑救措施及相关保障工作;
(2)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总指挥根据需要提请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调派相关市地方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跨市支援;
(3)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气象局、市交通运输局、梅州机场公司、梅州军分区战备建设处等单位派员到市应急指挥部参与联合值守;
(4)气象部门根据火场气象条件,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5)协调调派解放军、武警、民兵、预备役、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等力量跨区域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6)视情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协调指导市媒体开展报道,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6.3.4 Ⅰ级响应
6.3.4.1 启动条件
(1)预判过火森林面积超过200公顷的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48小时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3)国土安全和社会稳定受到威胁,有关行业遭受重创,经济损失巨大;
(4)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认为有必要启动响应的其他情形。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并提出建议,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6.3.4.2 响应措施
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全要素运行,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1)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织各成员单位依托市应急指挥部全要素运行,由总指挥指定的负责同志统一指挥调度;
(2)火场设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抢险救援、医疗救治、火灾监测、通信保障、交通保障、社会治安等工作组;
(3)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总指挥根据需要率工作组赴一线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主要随行部门为副总指挥单位,其他随行部门根据火灾扑救需求确定;
(4)根据县级人民政府或指挥部请求,安排生活救助物资,增派卫生应急队伍加强伤员救治,协调实施转移受威胁群众;
(5)指导协助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应急通信、电力及救援人员和物资交通运输畅通;
(6)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防范次生灾害;
(7)进一步加强气象服务,紧抓天气条件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8)建立新闻发布和媒体采访服务管理机制,及时、定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协调指导市媒体开展报道,加强舆论引导工作;
(9)决定森林火灾扑救其他重大事项。
6.3.5 启动条件调整
根据森林火灾发生地区、时间的重要性和敏感性,受害森林资源损失程度,经济、社会影响程度,启动市级森林火灾应急响应的等级,按启动响应的相应权限可酌情调整。
6.3.6 响应终止
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按启动响应的相应权限终止响应,并通知相关县(市、区)及成员单位。
提倡使用应急救援飞机、无人机等现代化、智能化设备,以低风险方式灭火,防止小火酿成大灾。必要时,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可提请调用应急航空救援飞机参与森林火灾扑救,提请程序按照《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申请使用应急航空救援直升机的通知》(粤应急委办〔2024〕3号)相关规定执行,并填报附件6申请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林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国有林场以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广东省森林消防队伍管理规定》及《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加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20〕212号)等相关要求,建立专业及半专业森林消防救援队伍,并配备灭火工具和防护装备,每年进行一次以上培训和演练。
跨区增援灭火兵力及携带装备的运输以公路为主,特殊情况,请求民航部门支持实施空运。市交通运输局按照《梅州市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梅州市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有关要求,协调提供运送救援人员和应急物资所需的应急运输车辆,为应急车辆办理优先通行手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灭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各级通信保障部门要保障扑救森林火灾地域的通信畅通。应急管理部门、林业部门和气象部门要及时提供天气形势分析数据、卫星林火监测云图、火场实况图片图像、电子地图及火情调度等信息,为灭火指挥提供辅助决策支持。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建立本级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装备和物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防灭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森林防灭火所需支出。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救治、抚恤。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对每一起森林火灾开展复盘工作,依法依规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等情况进行调查,按照《广东省森林火灾调查工作规范》进行,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或委托第三方)对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提交评估报告,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警示教育。必要时,上一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可发督办函督导落实或者提级开展调查和评估。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或授权有关部门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及时取证、深入调查,依法查处涉火案件,打击涉火违法犯罪行为,严惩火灾肇事者。火灾调查工作按照《广东省森林火灾调查工作规范》执行。
对森林防灭火工作不力导致人为火灾多发频发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约谈下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对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不作为、发生事故隐瞒不报、处置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经营主体责任、火源管理责任和组织扑救责任。有关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梅州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梅州市森林火灾核查细则》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权限、程序实施。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及时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作出指示批示的较大以上森林火灾,以及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产生严重影响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向市政府报送火灾扑救工作总结。
根据有关规定,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个人给予 表彰和奖励,对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组织预案培训,在每年森林特别防护期前至少培训一次。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协同成员单位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
预案实施后,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学习、宣传和培训,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进行评估和修订。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或者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2)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4)在森林火灾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对应急预案作出重大调整的;
(5)认为其他需要修订应急预案的情况。
本预案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以下、以外不包括本数。
本预案由梅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21年印发的《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21〕184号)同时废止。
3.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组成及任务分工
4.市内跨区增援力量组成与调动
5.市内跨区增援申请及调派通知(模板)
6.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应急航空救援直升机使用申请表
7.事故调查报告(模板)
一、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1)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00公顷,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火灾。
(2)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或造成特别严重影响和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
(3)距重要军事目标和大型军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足1公里的森林火灾。
(4)严重威胁或烧毁城镇、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的,或需要国家、省支援的森林火灾。
二、重大森林火灾
(1)连续燃烧超过72小时没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
(2)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火灾。
(3)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造成严重影响和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
(4)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或位于省(区、市)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5)相邻省(区、市)火场距我省界5公里以内,并对我省森林构成较大威胁的火灾。
三、较大森林火灾
(1)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森林火灾。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森林火灾。
四、一般森林火灾
(1)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森林火灾。
(2)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1人以上10 人以下重伤的森林火灾。
符合条件之一者为相应等级森林火灾。
附件2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是市森林防灭火组织领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确保各项森林防灭火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一、市应急管理局(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协助市委、市政府组织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负责综合指导各地区和相关部门的森林火灾防控工作,牵头开展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工作,开展应急航空消防护林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火灾扑救、应急救援以及受灾群众安置工作。
二、市林业局:负责履行森林防灭火工作行业管理责任,具体负责森林火灾预防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和火情早期处置等工作、划定森林防火区、高火险区、规定高火险期、督促县级林业部门及时提请本级政府发布禁火令;组织指导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开展宣传教育、预警监测、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配合做好森林防灭火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协调提供森林防灭火工作所需的地理信息数据、地图和资料。
三、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协调属地公安机关维持灾区治安与交通秩序,必要时对火场区域实行交通管制,对空中无人机实行管制;指导、协调属地公安机关侦破森林火灾案件,打击利用火灾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指导、协调属地公安机关设在林区的看守(拘留)所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协助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查处等工作。
四、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组织、指挥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参与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与森林消防队伍互联互动、联合作战。
五、市委宣传部:负责新闻发布,组织媒体做好森林防灭火政策解读和成效宣传;协调森林火灾扑救宣传报道工作和舆论引导;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
六、市委网信办:负责网上有关森林防灭火舆论的引导和管控,协同做好网络舆情监测、搜集、研判和信息报送等工作。
七、市委社会工作部:统筹协调组织社会应急力量参与森林防灭火志愿服务工作。
八、团市委:负责组织指导青少年社团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
九、市法院:负责组织和督促相关县(市、区)法院审判森林火灾案件。
十、市检察院:负责组织和督促相关县(市、区)检察机关办理森林火灾案件。
十一、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协调、指导森林防灭火发展规划的编制及项目建设;按照市应急管理局的指令,将市级救灾物资运送到指定地点;指导督促电力企业做好林区输配电设施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落实电力建设工程森林防灭火措施;参与森林火灾救援期间能源应急保障工作;负责主管石油天然气管道(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除外)在林区保护工作。
十二、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 (不含技工学校)开展森林防灭火知识和法律法规教育,将森林防灭火内容纳入安全教育体系;协同做好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
十三、市科技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森林防灭火科技攻关、森林防灭火科技项目立项和评审工作,为森林防灭火工作提供科技支持。
十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森林防灭火应急使用的无线电频率,保障相关无线电频率的正常使用。
十五、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各级民政部门宣传、引导文明祭祀,指导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机构做好火源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十六、市司法局:负责协调督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协同做好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依法依规提供相关法律保障和援助;做好涉森林防灭火立法工作和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指导督促设在林区的监狱和司法行政戒毒单位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
十七、市财政局:统筹安排森林防灭火工作中应由市财政解决的经费,并及时拨付到位;按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对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培训、演练等增强森林防灭火能力所需的经费给予保障。
十八、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指导各地技工学校特别是林区的技工学校开展森林防灭火知识和法律法规教育,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森林防火宣传、表彰和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等工作。
十九、市自然资源局:负责配合做好森林防灭火指挥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及时提供森林防灭火工作所需的地理信息数据、地图和资料。
二十、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督促公路管养单位按照同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部署及时清理国道、省道用地范围内的森林火灾隐患,指导高速公路管养单位做好上述相关工作;协调做好森林火灾扑救人员和扑救物资等应急运输保障;指导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森林防灭火车辆公路通行保障和执行森林防灭火抢险救灾任务并符合免费规定车辆的免交收费公路通行费等工作。
二十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督促、指导森林防火区内宗教场所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做好森林火灾隐患排查、落实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措施。
二十二、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监督野外农事用火管理;协同做好农村森林火灾预防工作。
二十三、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指导各地督促A级旅游景区按照森林防灭火主管部门有关要求,落实森林防火主体责任,完善景区防火保障措施和安全警示标识,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引导,提醒进入景区开放范围内的旅游者、旅游从业人员遵守景区安全管理规定,提高森林防火意识。
二十四、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协调和指导做好灾区伤病员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等工作,必要时,组织医疗专家协助当地进行救治;协调做好指挥部在灾区时的医疗保障工作;组织医务人员参加森林防灭火的医疗救护演练。
二十五、市市场监管局:依法管理和整治非法贩卖孔明灯、烟花、爆竹、香烛、纸钱等经营活动。
二十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当火场取水困难时,负责协助调派园林绿化洒水车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二十七、市广播电视台:负责做好森林防灭火宣传和有关信息传播工作,提高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正确引导舆论。
二十八、市气象局:会同市应急管理局和市林业局根据森林防灭火需要及实际建设标准要求,建设森林火险监测台站、人工增雨作业点及气象预报预警平台;指导各县(市、区)气象部门制作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及时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在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高时,根据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或市委市政府要求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发生森林火灾时,及时提供火灾地区气象信息,并根据天气条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二十九、市红十字会:向社会公开募集救灾救助及灾后重建所需的物资、资金;参与受灾地区应急救援救护,提供医疗和物资救助。
三十、梅州军分区战备建设处:负责组织民兵和协调驻梅解放军参与森林灭火救灾工作;协调部队空管部门落实森林航空消防灭火飞行任务,必要时,协助调派部队直升飞机增援。
三十一、武警梅州支队:参加灭火救灾工作;协助地方政府维护社会治安和救援受森林火灾威胁群众。
三十二、梅州机场公司:负责协调指挥本场相关保障单位,配合完成森林航空消防灭火飞行任务。
三十三、梅州火车站:负责组织、协调所辖铁路交通优先运送灭火救援人员、装备和物资;保障灾区所辖铁路交通运输安全;做好本系统职工和旅客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确保行驶在林区的列车落实防火安全措施。
三十四、梅州供电局:负责权属供电线路、供电设施的监护和安全保障工作,定期对权属供电线路安全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做好野外工程施工等野外火源管理。
三十五、中国铁塔梅州市分公司:负责组织、协调通信设施的正常运行,保障森林火灾指挥调度、灭火救援的通信畅通;协助做好林火视频监控高位监管服务点的监护和保障工作;负责做好基站周边的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及清理工作。
三十六、高铁梅州西站:做好本系统职工和旅客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铁路沿线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确保行驶在林区的列车落实防火安全措施。
三十七——三十九、中国电信梅州分公司、中国移动梅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梅州市分公司:根据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提供森林火灾指挥调度、灭火救援的通信保障,必要时调度或架设应急通信设备,确保通信畅通。
四十、中国石化梅州石油分公司:负责及时组织调配灭火救灾油料的供应。
四十一、中国石油天然气广东梅州销售分公司:负责及时组织调配灭火救灾油料的供应。
附件3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火场现场指挥部,下设相应的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任务分工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等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指示;密切跟踪汇总森林火情和扑救进展,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通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综合协调内部日常事务,督办重要工作。
二、抢险救援组
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林业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武警梅州支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指导灾区制定现场抢险救援方案和组织实施工作;根据灾情变化,适时提出调整抢险救援力量的建议;协调调度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参加抢险救援救灾;指导社会救援力量参与抢险救援;组织协调现场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三、医疗救治组
由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做好医疗保障工作。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做好灾区伤病员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等工作;必要时,组织医疗专家协助当地救治;协调做好指挥部在灾区时的医疗保障工作。
四、火灾监测组
由市林业局牵头,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气象局等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火灾风险监测,指导次生衍生灾害防范;调度相关技术力量和设备,监视灾情发展;指导灾害防御和灾害隐患的监测预警。
五、通信保障组
由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应急管理局、中国电信梅州分公司、中国移动梅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梅州市分公司、中国铁塔梅州市分公司等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协调做好指挥机构在灾区时的通信和信息化组网;建立灾害现场指挥机构、应急救援队伍与市指挥中心,以及其他指挥机构之间的通信联络;指导修复受损通信设施,恢复灾区通信。
六、交通保障组
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梅州机场公司、梅州火车站等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统筹协调做好应急救援力量赴灾区和撤离时的交通保障工作;指导灾区道路抢通抢修;协调抢险救灾物资、救援装备以及基本生活物资等交通应急通行保障。
七、专家支持组
由专家组成员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现场灾情会商研判,提供技术支持;指导现场监测预警和隐患排查工作;指导地方开展灾情调查和灾损评估;参与制定抢险救援方案。
八、灾情评估组
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林业局等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指导开展灾情调查和灾时跟踪评估,为抢险救灾决策提供信息支持;组织灾害评估,参与制定救援救灾方案。
九、群众生活组
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红十字会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制定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下拨救灾款物并指导发放;统筹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指导灾区油、电、气等重要基础设施的抢修;指导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期救助和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等工作。
十、社会治安组
由市公安局牵头,武警梅州支队等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指导协助灾区加强现场管控和治安管理工作;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协调做好指挥部在灾区时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宣传报道组
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广播电视台、梅州日报社等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统筹新闻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指导做好现场发布会和新闻媒体服务管理;组织开展舆情监测研判,加强舆情管控;指导做好科普宣传;协调做好省市领导同志在灾区活动时的新闻报道工作。
附件4
一、基本原则
(一)以市森林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各县(市、区)森林消防救援队伍为辅;
(二)就近增援为主,远距离增援为辅;
(三)从低火险区调集为主,高火险区调集为辅。
二、跨区支援力量组成
当火灾扑救达到Ⅲ级响应,火灾发生地其他邻近地区森林消防救援队伍作为增援力量,接受市指挥部调度,可视当时各地火险程度和火灾发生情况,调整增援梯队顺序。
五华县、兴宁县、平远县发生森林火灾,梅县区、蕉岭县、丰顺县森林消防机动队为增援梯队。
蕉岭县、大埔县、梅县区发生森林火灾,梅江区、平远县、兴宁市森林消防机动队为增援梯队。
丰顺县、梅江区发生森林火灾,梅县区、五华县森林消防机动队为增援梯队。
需要驻梅省森林航空消防、解放军、武警部队增援的,根据火灾发生情况,按有关规定申请就近调动实施增援。
附件5:市内跨区增援申请及调派通知(模板)
梅州市应急管理局:
××月××日××时××分,我县××镇××村发生一起森林火灾。由于风力大、火势蔓延快、扑火力量不足,至××月××日××时××分,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火场形势紧急,现向市局申请调派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约××人给以增援。
××县应急管理局
20××年××月××日
(××县应急管理局联系人:×××,电话:××××××)
公开方式:×××
××县应急管理局:
××月××日××时××分,××县××镇××村发生一起森林火灾。根据局领导指示,现调派你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人前往支援。请带齐装备于××日××时前安全到达××县××镇政府,并及时向市应急管理局报告。
××县应急管理局联系人:××,电话:×××××××
梅州市应急管理局联系人:××,电话:×××××××
梅州市应急管理局
20××年××月××日
公开方式:×××
附件6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7:事故调查报告(模板)
梅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年××月××日,××县××镇××村××发生一起森林火灾。为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县××镇××村“××·××”森林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了火灾发生经过、原因、火灾扑救和灾害损失等情况,认定了火灾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火灾原因及暴露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建议。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20××年××月××日××时××分,××县××镇××村山场(东经××××××,北纬××××××)突发一起森林火灾。为全面、准确查明火灾原因、应急处置过程、损失情况等,依据《广东省森林火灾调查工作规范》(粤森防指〔2020〕6号)相关规定,××县于火灾发生当日,即××月××日迅速成立了由××(职务)担任组长,应急管理、林业、公安等多部门专业人员组成的森林火灾事故调查组,正式启动此次火灾调查工作。
事发期间,气象部门已提前发布森林火险××色预警信号,提示该区域存在较高森林火灾风险。据气象数据详细记录,当日××时—××时,事发地天气呈现为××状态,最低气温达××℃,最高气温攀升至××℃,相对湿度在××%—××%区间波动,极大风速达到××m/s,风力为××级。干燥的空气、较高的气温以及较大的风力,共同形成了加剧森林火灾发生与蔓延的高危气候环境。
××时××分,村民××发现山火,向村书记×报告,村书记确认发生山火后,第一时间开展早期处置并向镇政府报告;
××时××分,××镇人民政府××领导×带领镇半专业队伍×人,携装抵达火场开展火灾扑救早期处置工作;
××时××分,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接到××镇×书记电话得知××镇发生山火,请求支援;
××时××分,县应急管理局局长×××立即调派由副局长×××带队的县森林消防大队××人前往火灾现场救援,同时致电副局长×××,联系各镇书记或镇长派队伍前往火场支援。县应急管理局值班室收到局领导指示后,立即向局各领导、县林业局汇报火情,并致电××镇了解现场情况;
××时××分,县××领导第一时间抵达县应急管理局指挥中心调度指挥;
××时××分,县森防指副总指挥、副县长×××和县森防指副总指挥、县应急管理局局长×××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拟定了火灾扑救方案,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县领导×××、×××、×××、×××等同志前后抵达××现场指挥部指导并参与救援工作;
××时××分,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决定启动森林火灾Ⅳ级应急响应,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向×个镇发出调派指令,前后共集结镇级森林消防半专业队伍××人,护林员××人(第一批于××时抵达,第二批于××时抵达,第三批于××时抵达……);
××时××分,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向广东振声建通科技有限公司申请航空应急直升机×台,由于时间限制,空管要求于××时××分落地;
××时××分,县委书记××××/县委副书记、县长×××抵达火灾现场,任现场指挥部总指挥;
××时××分,为全力保护××省级自然保护区,防止火势蔓延,经研判,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总指挥×××县长决定启动××县森林火灾Ⅱ级应急响应;
市长×××、副市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副局长×××先后抵达现场指导协调,全力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时××分,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通过各方联动、连续作战,明火被全部扑灭,无人员伤亡;
××时××分,经研判,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将森林火灾Ⅱ级应急响应变更为Ⅳ级应急响应;
××时××分,为保护胜利果实,防止已扑灭的火点复燃,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向省航空护林站申请×架直升机、广东振声建通公司×架直升机,分别于××时××分、××时××分抵达××,对火烧迹地进行洒水作业,××镇人民政府派员按“3+3+3+1”的方案看守火场48小时以上。
(一)××县应急管理局(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详列具体工作)。
1.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结合季节特点、气候条件以及上级要求,及时协调部署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通过印发××、××、××等一系列相关文件,明确工作重点和要求,并借助预警系统,精准向相关人员发出风险提醒,有效提升了各单位和人员的防范意识。
2.积极组织参加各类会商研判会议,与气象、林业等部门深入沟通交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科学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为森林防灭火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决策依据。
3.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形式,不定期对各镇村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开展督查。通过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镇村两级落实整改,确保防灭火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4.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同时,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此外,提前安排专业队伍前置驻防,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及时处置。
(二)××县林业局(详列具体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通过印发文件等方式,将防火责任层层压实到各级林业部门和相关单位,确保责任落实无死角。
2.持续开展督查指导工作,定期对护林员的巡护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督促护林员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落实各项防火措施,有效加强了对林区的日常监管。
3.积极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规用火行为。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和自觉性。
4.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信息及时传递。定期对扑火装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装备性能良好,为火灾扑救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物资保障。
(三)××镇(详列具体工作)。
1.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防火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
2.积极开展宣传巡查工作,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宣传车、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广泛普及森林防灭火知识,营造了浓厚的防火氛围。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3.制定了科学合理的隐患排查方案,在重要进山路口设立防火检查站,对进山人员和车辆进行严格检查,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加强对重点人群,如老人、儿童等人员的监管,有效降低了火灾发生风险。
4.进一步压实防火责任,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人员在岗在位。组建了专业的扑火队伍,并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储备了充足的应急物资,为火灾扑救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四)××镇××村民委员会(详列具体工作)。
1.组织村两委成员、志愿者等开展宣传巡查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上门讲解、大喇叭广播等多种渠道,深入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切实提高了村民的防火意识。
2.结合本村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防火方案,明确了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信息及时传递。组建了村级扑火队伍,并为其配备了必要的应急物资,为火灾扑救工作提供了基础保障。
经森林火灾事故调查组专业人员现场侦察、勘查,结合卫星监测数据、现场痕迹物证以及相关证人证言等,最终认定起火点位于××镇××村××山林(东经××××××,北纬××××××)。
经查明,这场山火是××镇××村村民×××(性别,年龄,户籍所在地)在××时不慎引发山火。经鉴定,本次森林火灾的过火有林地面积已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由公安机关立刑事案件查处,目前肇事者已经被刑事拘留。
此次森林火灾在全体救援人员的全力扑救下,未造成人员伤亡,火场周边的重要设施及民居也未受到火灾影响。经专业技术人员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以及现场实地勾绘等多种技术手段进行测量和统计,本次森林火灾涉及的林地森林属性主要为××、××等。山火过火总面积达××亩,其中受害有林地面积为××亩,非林地面积为××亩。经林业专家评估,此次山火造成受害森林林木蓄积损失××立方米,林木直接损失××万元,复绿费××万元;此外,××镇在扑救火灾期间,累计支付扑火费用××万元。另外,按照《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加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20〕212号)规定,火灾发生镇人民政府还应支付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调动××县森林消防大队和××县森林消防大队参加支援扑救产生的扑火补助,每支队伍各1万元,共计×万元。
1.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宣传覆盖面不够广、宣传形式不够新颖等问题,部分群众对森林火灾的危害性认识不足,防火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2.随着节假日进山人员数量增多且人员成分复杂,火源管理难度日益加大。部分地区存在对进山人员和车辆检查不够严格、对违规用火行为打击力度不够等问题,用火隐患依然存在。
3.森林防灭火责任制在部分环节落实不到位,存在防控措施执行不严格、监管责任划分不明确等问题,导致部分区域出现防控漏洞和监管盲区。
根据森林火灾调查组调查结果,虽然××镇党委政府重视森林防灭火工作,但是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求做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和要求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要求方面仍有差距,在春节期间未能全面履职落实好辖区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存在管理上的防控漏洞和监管盲区,以致造成森林火灾。为压实责任,强化警示,依据《××县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根据《××县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县委电〔20××〕××号)有关规定,结合森林防灭火工作履职不追责的原则和按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响应机制要求,鉴于山火发生在春节期间,虽然××镇党委政府第一时间组织扑救,但燃烧时间长、社会负面影响大,主要是××村护林防火工作责任不到位造成,加上现场组织扑救因地形不清晰造成扑救缓慢,调查组认为××镇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上级春节期间森林防灭火会议精神和传导压实主体责任不到位,为此,责令××镇党委政府向县委县政府作书面检讨。
(二)根据《××县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县委电〔20××〕××号)第××条××款规定,一次受害森林面积100亩以上300亩以下的,对分管领导、林业组长、驻村领导和驻村干部进行诫勉谈话。结合森林防灭火工作履职不追责的原则,调查组认为分管林业领导副镇长×××、林业组组长×××、镇驻村领导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镇驻村干部×××、×××、×××、×××在日常管理中履行森林防火职责,但是在部署春节期间村委干部和护林员管理责任不够落实,也未严格落实森林火险红色预警工作要求,同时,镇驻××村领导干部在××月××日也未安排人员到××村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致使节日期间出现村委干部和护林员巡护不力和脱岗情形,导致发生火情未能第一时间核查和前期处置,为此,建议对××镇分管林业领导副镇长×××、镇驻村领导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进行追责问责;建议对林业组组长×××、镇驻村干部、网格责任区人员×××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镇党委政府对镇驻村干部×××、×××、×××进行通报批评;对于林业组工作人员×××在处理“铁塔视联”系统推送火情烟点报警时,未认真核实就上报系统该烟点是误报,也未第一时间向当天值班领导报告,造成值班同志未再认真核实火情,导致小火成大灾,建议对×××进行追责问责,并在全镇干部会议上作书面检讨。
(三)根据《××县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县委电〔20××〕××号)第××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不认真履行职责,由镇级党委政府对村民委员会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改正。调查组认为××村委未能全面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职责,造成村干部、向导和护林员根本不掌握本村村情山形地貌,发生山火后无法指引路径让参加扑救队伍快速进入火场进行高效处置,导致山火组织扑救时间长,社会负面影响大,为此,建议××镇党委政府对××村委会进行通报批评,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
(四)根据《××县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县委电〔20××〕××号)第××条第××款规定,一次受害森林面积100亩以上300亩以下的,责令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该责任区村干部写出书面检查。经查,××月××日××村值班干部是×××,但在值班期间外出××圩镇(离开期间通知村干部×××),××时××分接到××镇通知有热点后才返回××村,调查组认为××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未能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工作,未能落实森林火险红色预警工作要求加强组织人员到林区巡查,村委干部和向导及护林员对辖区山形地貌道路等基本村情掌握不清晰,造成现场指挥调动扑救队伍因路径问题不能快速到达火场进行扑救,特别是在春节期间有脱岗行为,存在村级森林防灭火履职不到位情形,建议对××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追责问责,并在镇村干部会议上作书面检讨;经查,该网格责任区村委干部××在××月××日××时××分接到镇通知热点后才返回××村,当天没有在其网格责任区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存在巡查、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为此,建议对该网格责任区村委干部×××进行追责问责,并在村委干部会议上作书面检讨。
(五)根据××镇和××村与护林员签订的聘用合同及护林员管理规定,特别是护林员在森林火险红色预警期间和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关键时节要落实全天候巡查和加密巡护,经查,××月××日,××在××时左右在村巡查和宣传,××时左右前往××镇午餐,××时左右前往××县××镇,××时××分接到××镇分管领导×××电话要求核查热点才返回××村,调查组认为护林员存在脱岗和履职不到位的情形,建议××镇党委政府对××村护林员×××进行解聘,并扣除当月绩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组织各级干部和相关人员深入学习森林防灭火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切实增强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创新宣传模式,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短视频、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防火知识。同时,组织开展 “森林防火进校园”“防火知识进家庭” 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防火、参与防火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野外火源管控,重点加强对特殊人群,如老人、儿童等人员的监管,落实监护人责任。在重要进山路口、林区周边设卡检查,加大对进山人员和车辆的检查力度,严查违章用火行为,从源头上杜绝火灾隐患。
(四)落实应急灭火准备工作,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战预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协同作战水平。
(五)进一步压实防火责任,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加强对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督办检查。对因工作失职导致火灾发生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并公开曝光,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
(六)组织开展火烧迹地复绿工作,制定详细的复绿方案,落实复绿资金和专人负责。按照适地适树原则,选择合适的树种进行造林绿化,尽快恢复山林原貌,保护生态环境。
对此次森林火灾,××镇党委政府第一时间在镇村干部会议上进行警示教育,通报火灾发生情况、初步调查结果以及造成的损失,要求全体镇村干部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同时,通过工作群、村民群等渠道,广泛开展案例警示,向广大群众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防火知识,提醒相关人员注意安全用火,严防类似火灾再次发生。××月××日,我县已通过××平台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详细情况,充分发挥警示作用。
××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