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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770
发布机构: 梅州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12-03
名  称: 梅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日期: 2019-12-03
文  号: 梅市府征〔2019〕6号

梅市府征〔2019〕6号


梅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梅江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广东省人民政府于2019年10月28日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梅州市2018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1)〔2019〕318号),同意将梅江区西阳镇鲤溪村仙花营经济合作社,双黄村第二、第四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5.9984公顷(均为林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为国有土地手续。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地信息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梅州市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梅江区西阳镇鲤溪村、双黄村(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梅江区西阳镇鲤溪村仙花营经济合作社,双黄村第二、第四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合计5.9984公顷(均为林地)。

  四、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按《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梅州市梅江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梅市自然资﹝2019﹞37号)文件执行。

  五、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地点:梅江区西阳镇人民政府。

  六、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批复文件(粤府土审(01)〔2019〕318号)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七、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抢装修的一律不予补偿。

  八、市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受理对本公告的查询及实施中存在问题的举报。

  九、本公告期限自2019年12月5日起至2019年12月19日止(共15天)。

  特此公告。


  附件:

  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梅州市2018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1)〔2019〕318号).pdf

  ⒉勘测定界图(B18034.pdfB18035.pdf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