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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梅州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04-29
名  称: 梅州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4-29
文  号: 梅市府征〔2021〕36号

梅市府征〔2021〕36号


梅州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有关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需征收梅县区南口镇南龙村,扶大高新区所里村、三葵村,程江镇槐岗村、大沙村、大和村部分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梅县区南口镇南龙村,扶大高新区所里村、三葵村,程江镇槐岗村、大沙村、大和村。(详见勘测定界图GT210173、GT210175、GT210176、GT210177、GT210178、KG210024)

  二、征收目的:城镇建设用地。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梅县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对拟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转告,并予以配合。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种、抢装修,违者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勘测定界图(GT210173、GT210175、GT210176、GT210177、GT210178、KG210024)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