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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梅州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12-29
名  称: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2-29
文  号: 梅市府〔2021〕31号

梅市府〔2021〕31号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全民健身

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现将《梅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体育局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9日


梅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年)

  为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构建具有梅州特色的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增强全市人民体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助推梅州创建全国足球发展重点城市和创建梅州足球特区,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广东省全民健身条例》《广东省体育强省建设实施纲要》《广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和《梅州足球特区建设规划》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要求,全面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坚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突出问题导向,聚焦于场地设施布局、赛事活动打造、提升科学健身服务、发挥体育社会组织作用、促进青少年体育发展、加快体育产业业态融合等重点领域,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健身需求与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突出创建全国足球发展重点城市和创建梅州足球特区,因势利导、因地制宜,建设完善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与公共服务体系,扩大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优质供给;持续完善全民健身组织体系,持续推动全民健身赛事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体医融合、体教融合体制机制,以此增强青少年体质和提升青少年健康水平;加快发展体育产业,满足城乡居民健身休闲服务需求,大力培育体育消费市场,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成果由全民共享。

  (二)主要目标。

  着力推进场地设施更加均衡化、赛事活动更加丰富多样、社会组织更加规范健全、科学健身更加广泛普及的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使全民健身成为推动梅州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社会和谐、拉动体育消费的重要力量。到2025年,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人均占有量实现新突破;围绕足球品牌和客家特色打造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新亮点;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活力;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大幅提升;青少年体育实现新发展;居民体育消费水平实现新增长,体育产业在产业融合中创建新业态。

  1.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持续增长。市、县(市、区)加快推进体育场、体育馆、游泳池、足球场、全民健身中心和全民健身广场(公园)建设,新建或提升改造100块足球场,完成4个体育公园建设任务。争取建设20个社区体育公园,各县(市、区)争取完成200公里以上健身步道建设,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40.5%以上,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2.8名。到2025年,县、镇、村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社区15分钟健身圈实现全覆盖。

  2.打造全民健身特色品牌赛事活动。争取将客家杯“一带一路”国际足球邀请赛升级为中国足球协会A类赛事,承办2项左右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全球或洲际青少年足球赛事,同时构建市、县、镇、村四级联动的足球赛事体系。积极开展武术等客家民俗民间体育活动,扩大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活动和全民健身主题特色活动的影响力。大力发展梅江百里徒步、梅县马拉松、平远国际徒步、蕉岭数字航模、大埔古驿道定向和龙舟、丰顺国际自行车等特色品牌活动,在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和五华县四个足球重点县重点打造足球品牌赛事。

  3.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活力。完善以各级体育总会为枢纽,各级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协会为支撑,基层体育组织为主体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加强体育社会组织的指导、管理、服务和使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以足球协会、篮球协会实体化改革带动协会“三管三放”工作,充分发挥老年人体育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等各类体育社会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活力。

  4.青少年体育实现新发展新提升。大力推进青少年体育“体教融合”发展,打造“一校一品”体育特色,逐步形成“学校—家庭—社区”三方共同联动指导学生科学体育锻炼的机制。每所中小学配齐2名足球教师,足球教师每人每年至少参加4期常规培训,骨干教师至少参加2期专项培训;严格落实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制度,促进青少年熟练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学生体质健康优秀率达到27%。实施“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有效降低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形态不良等人数比例。

  5.全民科学健身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和志愿服务工作,扩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规模,优化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结构。举办社会体育指导员展示和交流活动,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水平。加强全民健身志愿者队伍建设,形成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完善国民体质监测体系,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活动,扩大体质测定覆盖人群。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加强健身气功组织建设,推动健身气功项目发展。

  6.进一步促进体育产业特色融合发展。加快推动“体育+”跨领域融合发展,重点抓好“足球+”融合产业规划,推动体育健身与旅游、文化、养生康复等产业全方位对接,打造体育旅游、运动康复、体育会展等新业态;依托足球优势,做大做强体育产业;创建1个国家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3个省级体育产业示范单位、3个示范项目;支持推进嘉应学院足球(产业)学院建设;体育产业总产值达到34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统筹、合理规划,实现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新突破。

  1.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制定《梅州市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重点推进市、县(市、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补短板建设。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新建体育场地设施优先列入年度用地计划,优先办理用地手续。

  2.加强部门配合,落实场地建设相关政策。自然资源等部门根据《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相关要求,制定新建居住区和社区配套建设足球场地标准,将种植草皮的足球场地面积纳入绿地率;加快公共体育场馆数字化建设,推动老旧场地设施提升改造,统筹考虑应急避难(险)功能设置。新建居住区严格按有关文件要求配建全民健身设施,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 0.1 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执行,实现新建居住社区内至少配建一片非标准足球场地设施,现有社区因地制宜配建社区足球场地设施;推进新建学校体育场地设施相对独立建设。

  3.挖掘潜力、整合资源。盘活、挖掘城市空闲土地及各类未利用土地,解决足球场地设施改扩建的资金、用地等实际困难,切实保障足球专用场地设施建设用地,将足球场地审批纳入快速审批通道;对落户梅州的职业足球俱乐部、体育企业总部建设和足球小镇等用地指标给予一定的保障性倾斜。探索健身设施复合用地模式,倡导文化、教育、养老、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充分整合休闲健身功能。

  4.建立健全双向开放机制。完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加强对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工作的评估督导。建立健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体育场地设施双向开放工作机制,有序推动公共体育场馆为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开展体育活动提供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大力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符合对外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学校体育设施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加强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工作的评估督导和安全检查,确保满足开放要求,符合安全标准,保障使用安全。鼓励社会力量兴建营利性体育场地设施,参与体育场地设施运营和管理,不断提升体育场地设施公共服务质量和运营管理水平,满足市民较高层次的健身需求。

  5.重点推进市、县(市、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补短板建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印发的《“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和《广东省健身步道总体规划(2019—2030年)》及其实施方案要求,依托梅州山区自然地理条件,因地制宜设计主题健走步道、登山步道,积极打造先行示范段。每个县(市、区)争取建设200公里以上健身步道,积极推进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向人口较多的自然村延伸,促进全市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发展。

  (二)立足特色、系统筹划,打造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新亮点。

  1.构筑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充分利用我市山地河流自然资源,深度融合自然人文资源,开展徒步、骑行、登山、慢跑、漂流等时尚休闲活动,开拓陆地、水域等户外、线下线上各类运动项目。构建“一县一品”赛事活动,大力发展梅江百里徒步、梅县马拉松、平远国际徒步、蕉岭数字航模、大埔古驿道定向和龙舟、丰顺国际自行车等特色品牌活动,在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和五华县四个足球重点县重点打造足球品牌赛事,充分发挥各级体育总会和各体育协会的组织引领作用,根据不同人群、地域、行业等需求特点开展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赛事活动,提升内涵品质。根据职工、妇女儿童、少数民族、青少年、老年人和残疾人等人群健康需求,普及开展全人群全周期健身活动。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创新体育赛事线上活动平台,积极开展云端赛事活动,大力推广居家健身和线上健身项目,引导群众实现体育锻炼常态化;邀请权威专家、体育名人积极与南方日报、梅州日报等主流媒体合作,开展“全民健身大讲堂”知识讲座,指导民众提高科学健身意识、掌握健身技能,引导群众科学健身,使参加体育健身成为群众普遍的生活方式。

  2.重点打造足球品牌赛事。根据《梅州市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20—2050年)》《梅州足球特区建设规划》要求,主动与粤港澳大湾区对接,依托社会力量和市场运作,引进若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足球赛事,承办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全球或洲际青少年足球赛事;充分利用梅州作为“世界客都”的优势,积极办好客家杯“一带一路”国际足球邀请赛和足球嘉年华系列活动,使梅州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培育国际性、区域性品牌赛事”的发展计划,以高水平足球赛事带动梅州社会足球、校园足球发展。以“贺岁杯”“球王杯”“五四杯”“足协杯”四大足球品牌赛事为抓手,开展职工足球联赛、镇(街)足球联赛、草根足球联赛等足球赛事活动;创新打造市—县—镇—村四级足球联赛,开发“特区杯”“客家杯”“球王杯”以及“市长杯”“校长杯”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本土型城市足球赛事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大众足球赛事,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展现“足球之乡”新形象。至2025年,全市各县(市、区)构建县域乡镇足球联赛体系,进一步打牢建设梅州足球特区的基层基础,浓厚乡村足球氛围。

  3.加强全民健身活动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社区运动会,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全国性、区域性、综合性群众运动会和节庆体育主题活动,开展群众体育运动水平等级评估。充分发挥各级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等体育社会组织对基层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的组织领导作用,以特色、小型、多样为原则,推广群众喜闻乐见、广泛参与的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等赛事活动,加强武术、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传承保护,结合春节、元宵、端午、重阳等传统节日,广泛开展龙狮、客家武术等民间体育活动。通过普及开展全人群生命全周期健身表演竞赛活动,将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融入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增强民众地方文化认同和共同体意识,打造普及城乡和谐体育社区。

  (三)严抓党建、深化改革,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新活力。

  1.把党的领导贯穿体育社会组织工作始终。全面推动各级体育社会组织党建入章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主动将体育竞赛活动与专题学习培训、主题党日等结合,把“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与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具体工作结合起来,积极推动全民健身各项工作的落实,全力促进体育社会组织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加强体育社会组织政治能力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筑牢体育社会组织意识形态防线,不断扩大体育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2.加强体育社会组织结构治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逐步完善市、县、镇、村四级全民健身社会组织体系;加强各县(市、区)体育总会建设,引领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有序发展;强化体育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广东省体育局印发的《关于促进省级体育社会团体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深化“放管服”改革,对体育社会组织实施“三管三放”,支持体育社会组织参与公共体育服务。积极推进体育社会组织信用管理体系和诚信自律建设。

  3.充分发挥基层体育社会组织作用,构建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以体育总会为枢纽、单项体育协会为支撑、基层体育组织为主体,充分发挥足球协会的“龙头”作用,以及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等协会的示范作用,使全民健身覆盖城乡不同人群和行业,不断丰富城乡居民休闲健身生活,形成良好的全民健身社会氛围,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不断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向基层覆盖延伸,支持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建立全民健身组织。

  (四)科学设计、扎实推进,提升科学健身服务新水平。

  1.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管理体系,加强全民健身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的市、县(市、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及镇(街道)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站组织体系,促进社会体育指导员上岗率,以累计志愿服务时长为主要依据进行等级评价。注重发挥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及各单项体育协会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中的作用。吸纳优秀退役教练员、运动员、体育教师进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积极推动医护人员参与科学健身指导工作。定期举办社会体育指导员展示和交流活动,落实激励、奖励制度。组织引导全民健身志愿者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宣讲科学健身知识、传授体育技能、指导使用体育设施等。定期开展健身气功社会指导员培训工作,扩大健身气功站点覆盖面,服务城乡老年居民健身休闲。

  2.完善国民体质监测体系,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活动,扩大体质测定覆盖人群。建立完善由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县(市、区)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组成的“两级国民体质监测网络体系”,定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活动,扩大体质测定覆盖人群。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

  3.体育行政部门要联合高校、科研部门,或借助社会力量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调查研究,指导全民健身活动开展。各级体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协同共建体质监测点,城乡居民参与体质测试。各级学校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认真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及时、准确上报数据。

  4.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积极推动医护人员参与科学健身指导工作,鼓励梅州市三甲医院与嘉应学院合作,培养体医融合复合型专业人才,将参与时长纳入继续教育学习时数。推进科学健身进医院、进健康小屋,推动社区医院和体质测定指导站融合建设,开展体质检查和身体测试,并将体质测定相关指标纳入日常体检范畴,开具运动处方。

  (五)体教融合、优化体系,促进青少年体育新发展。

  1.牢固树立“健康第一”教育理念,全面落实体教融合制度设计。坚持“一体化设计、一体化推进”原则,制定切实工作举措,有效配置资源,合力推进青少年体育活动的开展。强化体教协同育人主体责任,贯彻落实“教会、勤练、常赛”的理念,落实“家庭—学校—社区”联动机制,努力搭建体育和教育部门整合资源、共同组织、统一注册、成绩互认的青少年竞赛体系,形成良性竞争、优势互补、开放参与的青少年体育赛事氛围,破解参赛资格相斥、评估机制割裂的制度壁垒。

  2.加强青少年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建立优秀退役运动员、教练员进校园任教制度,加强梅州校园足球师资培训。至2025年落实每所中小学配齐2名足球教师,实现足球教师每人每年至少参加4期常规培训,骨干教师至少参加2期专项培训。建设学校、家庭、社区青少年体育服务体系,制定社会体育组织进校园准入标准及运行机制,积极推进客家民俗体育进校园,积极推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为学校体育提供服务,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逐步形成学校、家庭、社区联动,共同指导学生体育锻炼的机制。认真落实《梅州足球特区建设规划》,构建和完善市、县(市、区)体育系统、教育系统和包括职业足球俱乐部、业余足球俱乐部在内的社会系统等“三系一体”的青少年足球竞赛体系。

  3.不断完善学校体育课程设置,切实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定期开展阳光体育系列活动和“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课外体育锻炼活动,逐步形成“一校一品”学校体育特色。切实提高学生体育文化素养,创新各级各类体校的办学模式,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升体校文化教育水平,促进青少年身体锻炼和文化学习协调发展。严格落实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制度,促进青少年熟练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不断提升学生体质健康优秀率。

  4.构建小学、中学、大学完整的学校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立足足球特色和校园足球基础,认真贯彻《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建立完善以体校为基础、学校为依托、社会组织为突破的后备人才培养机制。加快制定梅州足球特区高水平后备人才成长战略,制定优秀足球后备人才多渠道、多形式的发现和选拔机制,让更多的技术过硬、素养较高、具有足球天赋的青少年后备人才脱颖而出。深化青少年足球教学改革,率先在国内创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因材施教、贯穿小学至大学全学段的教学培育体系。

  5.深入推进青少年健康工程。以预防与干预相结合、自助与援助相结合、学校与家庭社会相结合为原则,根据梅州市的学制以及青少年生长发育的不同阶段,实施“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学校与各级医疗机构合作,开展针对近视、肥胖、脊柱形态不良等突出问题的科学预防和运动干预。积极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进校园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注意把课堂内教学与课堂外教学活动结合起来,发挥整体教育效应。

  (六)培育市场、提质扩容,创建体育产业新业态。

  1.营造有利于体育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引进、承办高水平重大赛事。制定优惠政策,合理布局空间,优化足球产业和市场投资、营商和生活环境,积极引进足球和相关产业企业总部。至2025年,全市各县(市、区)要打造“一县一品”足球产业项目,以品牌效应推动整体足球产业发展,不断增加体育市场供给。力争成为2023年亚洲杯足球赛及2025年全运会足球项目承办城市,积极协商将国际足联“中国杯”足球赛和“四国女子足球赛”长期落户梅州,积极承办1—2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全球或洲际青少年足球赛事。

  2.打造体育产业城镇空间新格局,培育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新载体。根据《梅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确立的“一区两带六组团”城镇总体空间格局,打造以嘉应新区梅江滨水健身休闲轴,江南新城、梅县新城,“广东梅兴华丰产业集聚带”“梅江韩江绿色健康文化旅游产业带”组成的“一轴双核两带”健身休闲产业发展空间格局。打造多个体育产业示范基地、体育产业示范单位、体育产业示范项目及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通过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参与培育或赞助知名赛事、场馆、俱乐部等;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支持公益性群众健身消费。

  3.加快推动“体育+”跨领域融合发展,大力培育体育消费市场。通过政府、市场和社会三方的推动,推动大众休闲健身与旅游、文化、传媒、科技、养生康复等产业渗透融合,加速培育新兴体育健身业态,满足大众休闲健身消费需求,推动全民健身消费转型升级。充分利用山地、河湖、森林、地热等自然资源及客家名人名居、名镇名寺、红色文化等人文资源,开展登山、徒步、路跑、自行车、游泳等休闲运动项目,大力发展健身、轮滑、攀岩、漂流、滑草等运动项目,形成全人群健身休闲氛围与消费习惯。重点抓好“足球+”融合产业规划,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拓展足球文化创意、青少年足球“夏令营”和“冬令营”等足球特色旅游服务项目,加快建设五华横陂足球小镇,培育若干体教文旅融合发展的产业基地。

  4.积极推进竞赛表演业、健身培训业发展,为体育产业提质扩容。加大政府对高端赛事、品牌赛事的扶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体育竞赛市场。支持体育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开展足球、游泳、跆拳道、瑜伽、篮球、武术等运动项目培训。鼓励发展在线运动技能培训,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大力培养赛事经营管理人才,扶植赛事运营服务机构,提高赛事运作专业化水平。推动梅州客家非遗体育项目及体育元素融入市民生活,以“生产性保护”策略积极推进以“非遗类项目”为代表的客家传统体育项目发展。保护开发五华县元坑村、球王李惠堂旧居等足球相关遗址建筑,加大梅州足球文化创意产品研发和市场推广力度。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政策保障机制。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协调统筹,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年度工作报告,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强化各级体育工作联席会议职责,定期召开会议,协调各级财政、文化旅游、教育、科技、卫健、人社等部门解决全民健身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以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市、区)为契机,优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建立完善全民健身网络信息平台,提高信息发布、反馈效率。各层级、各部门协调配合,做好全民健身基础数据信息统计工作。加强全民健身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检查评估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统筹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和政府性基金用于全民健身事业。严格执行体育彩票公益金不低于70%的比例用于全民健身事业的国家规定,确保专款专用。财政转移支付和体彩公益金使用采取精准扶持办法,重点加大落后地区农村体育设施及全民健身重点项目建设投入。建立健全各级政府发展全民健身的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确保财政资金投入规模、结构、绩效与全民健身发展目标相匹配。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力度,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向体育健身组织赞助和捐赠活动经费,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水、电、气价格不得高于一般工业标准,落实体育社会组织、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场馆等税收优惠政策。

  (三)完善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全民健身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吸纳高水平退休教练员、退役运动员、高校教师融入全民健身人才队伍,不断优化队伍结构,提升人才质量。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将全民健身人才纳入嘉应学院体育人才培养范围,推进全民健身服务职业教育。优化人才政策环境,吸引更多体育、医学等专业人才落户梅州,服务梅州全民健身事业。开展群众体育教练员职称评审工作。完善管理制度和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引导人才向粤东北落后乡村流动,在各级体育组织选派社会体育特派员,畅通全民健身人才流动渠道,促进区域人才协调发展。

  (四)完善信息化制度建设。建设全民健身网络服务平台和全民健身基础数据处理系统,推进移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5G等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有效融入梅州市全民健身服务管理,为城乡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精准的健身资讯服务。提升场地设施、体育组织、体育活动、健身指导、志愿服务等数字化、网络化水平,支持打造智慧体育示范场馆,推动体育场馆数字化升级改造,建设数字化室外场地设施。鼓励互联网信息企业参与全民健身科技创新,支持与高校合作提升技术创新科研力量。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列入政府年度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推动工作落实;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强化统筹协调、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社会动员,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确保实施计划目标和任务如期完成。市、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计划的组织实施,明确部门职责,分解目标任务,针对短板弱项,细化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实施计划落到实处。

  (二)加强监督指导。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适应新发展阶段要求的实施计划监管考评指标体系,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定期对各县(市、区)、镇(街道办)全民健身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委托第三方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发挥媒体等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在2025年对我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推进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三)加强宣传引导。线上线下齐动员,大力宣传普及全民健身政策法规、科学健身知识方法等,鼓励电视台、报社、电台等媒体和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益宣传。充分挖掘梅州客家体育文化资源,有效整合梅州足球等现代体育项目及传统武术等传统体育项目,充分发挥“足球之乡”的品牌效应,大力宣传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中涌现的典型案例、先进经验、先进人物,弘扬梅州足球体育精神,传播岭南客家体育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政策解读:《梅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