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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机构参与梅州市市级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来源:本网  时间:2021-12-02 17:20:1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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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原文:关于印发《第三方机构参与梅州市市级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梅州市市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梅州市财政局先后出台了《梅州市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委托中介机构审核管理及考核办法》(梅市财办〔2017〕10号,已废止)和《梅州市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委托中介机构评审管理及考核办法》(梅市财投审函〔2019〕2号)。但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21〕1号),梅市财投审函〔2019〕2号文中对第三方机构的委托方式是资格库方式,属于清理范围,按规定应予清理。

  《梅州市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委托中介机构评审管理及考核办法》(梅市财投审函〔2019〕2号)清理后,第三方机构参与梅州市市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缺少相关规范,需要出台新的规范性文件。因此我们依据《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财建〔2009〕648 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05号)、《第三方机构参与省级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财政投资评审有关规定,起草了《第三方机构参与梅州市市级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总则、职责分工、第三方机构的管理、处罚、附则等五个章节,共二十二个条款。

  《办法》第一章主要规定了第三方机构参与梅州市市级财政投资评审的定义、任务;第二章明确了第三方机构和财审中心的职责分工;第三章规定了对第三方机构的管理,主要是对审核人员、审核流程、审核成果、审核质量、审核服务费等方面的相关规定;第四章规定了对第三方机构违规行为的处罚,处罚主要是扣减审核服务费、责令整改并暂停委托任务、终止合同等;第五章对《办法》的有效期及梅市财投审函〔2019〕2号文的废止作出了明确。

  三、如何确保《办法》有关举措落到实处

  一是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及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选取第三方机构,确保第三方机构参与梅州市市级财政投资评审的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二是在管理规程及政府采购合同中进一步细化《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而落实《办法》对第三方机构的相关管理要求。

  三是加强对于第三方机构的日常管理,充分运用复查、抽查稽核、约谈、上门走访等方式,确保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质量和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