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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解读
来源:本网  时间:2022-01-11 16:54:4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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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原文: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一、编制背景

  本《规划》是以《梅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为编制依据,参考国家和省《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的逻辑结构和体例,结合梅州实际进行适当调整和具体化,是市政府确定的“十四五”时期乃至更长一段时期保障和促进我市公共服务发展的综合性、基础性、指导性文件。

  二、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包括发展环境、总体思路、制度框架、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五部分,共13章51节,设置11个专栏,正文后附“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表。主要内容是:

  (一)发展环境。从总体上概述了“十三五”以来我市公共服务发展的主要成就、当前面临的主要挑战和发展机遇。

  (二)总体思路。提出了“十四五”时期我市公共服务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三)制度框架。提出深化公共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以人口为基础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提出“公共资源随人走”。把公共服务划分为基本公共服务、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和生活性服务,明确了三者不同的发展方向和发展路径,强调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普惠性公共服务扩容提质,发展多样化个性化生活服务,不断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等。提出了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一步推进区域城乡公共服务协调发展。

  (四)主要任务。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以及优军服务保障和文体服务保障等领域,强调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在夯实基本公共服务的基础上,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健全八大服务体系。

  一是构建普惠多元的“一老一小”照护服务体系。提升优孕优生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促进儿童健康发展,扩大养老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能力。到2025年,全市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2个,乡镇(街道)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达60%。

  二是完善优质均衡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实现基础教育公平优质发展,推进职业教育提质强服务,提升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水平,构建终身教育服务体系,持续深化公共教育综合改革。到2025年,新增9000个公办幼儿园学位,4.25万个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建成若干所特色示范高中。

  三是构筑更充分高质量的就业服务体系。强化就业创业服务,加强劳动技能培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发展现代人力资源服务业。“十四五”时期累计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0万人次,城镇实现新增就业1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四是健全全方位全周期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扩容和均衡发展,强化中医药振兴发展,拓展医疗保险服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7.43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55%。

  五是建设多层次广覆盖的住房保障服务体系。提升住房保障水平和宜居水平,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十四五”时期公共租赁住房累计保障15260户,城镇老旧小区改造67200户。

  六是筑牢更有温度的兜底保障服务体系。健全社会救助和福利网络,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强化残疾人保障和发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100%,残疾人“两项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均达到100%。

  七是健全高效优质的拥军优军服务体系。加强退役军人安置和就业创业服务,健全优待抚恤制度,完善集中供养保障制度,持续做好双拥创建工作。符合接收安置条件的退役军人安置率保持100%。

  八是完善高品质多样化的文化体育旅游服务体系。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强化客家特色文化建设,健全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构建市民休闲服务体系,大力推动文化体育旅游产业发展。到2025年,每万人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达1500平方米,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人口覆盖率达到90%。

  三、保障措施

  强调从人力资本、财政、土地投入等方面加大要素资源保障力度,加强新技术在公共服务领域应用,保障公共服务领域的要素资源供给。从组织领导、项目支撑、监管评估等方面加大组织实施保障力度,突出政府主导,强化实施过程和工作质量监

  管考评,强化规划执行力建设,确保规划任务全面落实,务求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