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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扶持职业足球队发展壮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来源:本网  时间:2022-02-23 17:13:1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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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原文: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扶持职业足球队发展壮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梅州客家足球俱乐部于2013年在省、市、县三级政府支持下,由广东新晋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组建成立,2015年成功冲甲,市县给予1000多万元一次性扶持奖励金。为鼓励梅州客家足球队在中国足球协会联赛中有更好的发挥,2016年至2018年,制定了《梅州客家足球队参加中国足球协会联赛年度绩效奖励方案》,以第十二名奖励300万元为基数,每前进一名增加奖金100万元。2019年至2020年,制定了《梅州客家足球队参加中国足球协会联赛年度绩效奖励方案》,以第十二名奖励500万元为基数,每前进一名增加奖金200万元,我县每年按照文件精神给予梅州客家足球俱乐部扶持奖励资金。 2022年6月29日修订的《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明确不允许给予特定经营者财政奖励和补贴的规定,因此没有再制定相关奖励方案。现五华县根据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规范五华县职业足球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支持五华县职业足球建设发展,带动足球产业做强做大,打响“球王故里、足球之乡”城市品牌。

  二、制定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11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广东省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71号)、《梅州市足球综合改革方案》(梅市府办〔2015〕2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

  三、主要内容

  包括总则、扶持范围及标准、申报及审批、拨付及管理、附则五部分内容,共20条。其中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为五华县职业足球队,县财政每年安排资金池资金3200万元,申请单位在对应项目的扶持标准限额内申报,资金池剩余资金由县财政收回统筹安排。如超出资金预算,原则上按照比例分配。项目扶持标准如下:

  (一)男足职业足球队项目扶持标准。1.冲甲成功,首次参加中甲联赛的给予1000万元扶持资金;2.冲超成功,首次参加中超联赛的给予1800万元扶持资金;3.中超职业足球队年度保级成功给予1500万元扶持资金;4.中甲职业足球队年度保级成功给予1000万元扶持资金。

  (二)女足职业足球队扶持标准。1.冲超成功,首次参加中女超联赛给予1000万元扶持资金;2.中女超职业足球队年度保级成功给予600万元扶持资金;3.中女甲职业足球队年度保级成功给予200万元扶持资金。

  (三)职业足球后备梯队扶持标准。五华县中超和中甲足球俱乐部,在五华建立训练基地,注册地为五华县且至少有5支不同年龄层次的青少年梯队的,由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会同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考核确认后,每年度给予400万元。专项资金申报条件要求在中国足协的注册地为五华县。职业足球队对我县足球产业发展起到带头、引领作用,职业联赛主场设在五华县,如有不可抗拒客观原因,按照政府指定赛区进行比赛,队名须有“梅州”等代表梅州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