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2022年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目的意义
通过撂荒耕地复耕复种补助项目的实施,调动农业企业和广大农户进行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的积极性,减少撂荒耕地面积,稳定和增加粮食播种面积,增加粮食总产,确保粮食安全。今年全县计划完成撂荒耕地复耕复种面积54115亩,其中省农业农村厅下发大于15亩撂荒耕地图斑面积中具备复耕复种条件面积18452亩以上。
二、起草依据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抓好2022年粮食生产和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1〕1055号)、《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22〕4号)、《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华府办函〔2022〕13号)和五华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执行华办函〔2020〕9号文件的通知》(华办函〔2021〕43号)以及五华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涉农资金的通知》(华财农〔2022〕6号)精神,安排我县2022年撂荒耕地复耕复种补助项目资金800万元。项目实施时间为2022年。为使项目实施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三、方案概况
(一)目标任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指示精神,根据中央、省、市、县各级政府的工作部署,切实解决耕地撂荒问题,最大限度地提高耕地利用率,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增加粮食总产,确保粮食安全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2022年计划完成撂荒耕地复耕复种面积54115亩,其中省农业农村厅下发大于15亩撂荒撂荒耕地图斑地块面积18452.45亩。复耕复种作物为以水稻、旱粮为主,其它一年生经济作物为辅。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项目补助对象及补助标准基本上按照县委办、政府办《关于继续执行华办函〔2020〕9号文件的通知》(华府办〔2021〕43号。分为群众自行复耕复种补助、耕地集约流转规模种植补助、村级奖补、镇奖补及宣传发动、技术培训补助5种类型。不同的是增加了种植作物补助范围,同时考虑到各地撂荒耕地实际、群众的意愿,以及近段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出丘陵地区撂荒地宜粮则粮,宜特则特(特色农作物)的精神,除保留种植水稻及旱粮作物外,增加一项种植一年生(当年种植当年收获)的经济作物(如:蔬菜、花生、木薯、南薯、芋头等)。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成区域要求种植粮食作物,防止非粮化,一般耕田可种植经济作物。项目补助对象及补助标准分如下5种类型:
1、自行复耕复种补助。(1)奖励对象:采取谁复耕复种,补助谁的原则。对2021年以前(含2021)撂荒耕地(包括水田、旱地)于2022年进行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的农民;(2)补助标准:2022年期间,补助第一年复耕复种,补助标准为:①种植水稻一年两造每亩补助240元(一年两造,每造120元);②旱粮作物(包括甘薯、玉米、马铃薯、小麦、大豆、胡豆、荷兰豆、粟)每造每亩补助80元;③一年生经济作物(包括蔬菜、花生、木薯、南薯、芋头等)每造每亩补助80元,所种植的作物应该加强田间管理,达到长势良好,丰产丰收。如果管理不善造成有种无收的不予补助(特殊灾害性天气除外)。对种植果树、中草药、花卉等多年生作物不给予补助。
2、耕地集约流转规模种植补助。(1)补助对象:对2021年以前(含2021年)撂荒耕地进行集约规模化种植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等农业经营主体;(2)奖补标准:2022年期间,复耕复种补助标准为:①水稻一年两造每亩补助240元(一年两造,每造120元);②旱粮作物(包括甘薯、玉米、马铃薯、小麦、大豆、胡豆、荷兰豆、粟)每造每亩补助80元;③一年生经济作物(包括蔬菜、花生、木薯、南薯、芋头等)每造每亩补助80元。④为鼓励进行撂荒耕地流转集约承包经营种植,对连片复耕复种耕地面积达200-400亩、400-600亩、600亩以上的叠加奖补1万元、2万元、3万元。叠加奖补面积是复耕复种耕地单造种植面积,不是二造合计面积。所种植的作物必须加强管理,达到长势良好,丰产丰收。如果管理不善造成有种无收的不予补助(特殊灾害性天气除外)。对种植果树、中草药、花卉等多年生作物不给予补助。
3、村级奖补。2022年期间,各村在鼓励农民对撂荒耕地进行自行复耕复种的同时,要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等经营主体对农民流转出来的撂荒耕地进行集约承包耕种,对取得一定成绩的村委给予一定的资金奖补:一年对全村撂荒耕地复耕复种耕地面积50—100亩、100—300亩、300—500亩、500亩以上的村分别奖补0.5万元、1万元、2万元、3万元。奖补累计面积是指单造复耕面积数,不是二造合计面积。
4、镇级奖补。各镇在鼓励农民对撂荒耕地自行复耕复种的同时,要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等经营主体对农民流转出来的撂荒耕地进行集约承包耕种,对取得一定成绩的镇政府给予一定的资金奖补:对全镇撂荒耕地复耕复种1000亩以下的不予奖励;对全镇撂荒耕地每年复耕复种1000-2000亩的奖补15万元,2000-4000亩的奖补20万元,4000亩以上的奖补25万元。奖补累计面积是指单造复耕面积数,不是二造合计面积。
5、宣传发动、技术培训经费:30万元。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落实。
(三)补助面积核查验收及资金发放 首先由农户或企业在复耕复种前向当地镇政府申报,填好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申报表,镇政府派人到实地查看了解撂荒情况。早造于4月份,晚造于9月份,冬种于11月份分别进行镇级初验,填好验收表。镇级初验后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县级核查验收。补助面积应做好种植地块拍照、上墙公示工作。一是要有复耕前、复耕中、复耕后的照片,交镇政府存档备查;二是镇级初验后要在各村公示栏公示7天,并拍照存档备查,公示无异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组进行核查验收。验收后在县农业农村局网站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审批后由财政局通过银信部门直接拨付至补助农户或企业银行账户。
四、征求意见情况
2022年2月21日,我局将《五华县2022年撂荒耕地复耕复种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各镇人民政府、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供销社和县供电局意见,收到回复均无修改意见。经征求我局律师顾问意见,在种植经济作物中“烤烟、一年生中草药”不宜列入补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