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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城乡供水保障规划(2021—2035年)》解读
来源:本网  时间:2022-03-22 18:33:3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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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原文: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城乡供水保障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为提升我市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建立完善“从源头到龙头”的城乡供水工程体系和管理体系,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城乡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供水保证率和工程运行管理水平,用于指导全市城乡供水工作,编制《梅州市城乡供水保障规划(2021—2035年)》。

  二、制定依据

  本规划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0〕31号)和《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粤水农水农电函〔2020〕76号)等相关政策文件编制。

  三、主要内容

  (一)规划概况。明确规划背景、规划依据、规划范围及期限、规划原则和规划目标。

  (二)梅州市水资源概况。分析梅州市域降雨量、河流水系、水资源总量及可利用量、水质情况等水资源概况。

  (三)供水现状调查评价。分析梅州城区、各县(市、区)、重要工业园区的现状供水水源、水厂等相关情况并梳理存在问题。

  (四)相关规划衔接。明确本次规划主要衔接的相关规划,包括梅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各县(市、区)城市总体规划、梅州市国土空间规划、梅州市地表水功能区划、梅州市水资源综合规划。

  (五)用水预测。明确预测方法与用水指标,根据用水人口预测用水量。

  (六)总体布局规划。制定规划策略,明确水源分类及选择要求,提出布局思路和总体布局。

  (七)梅州城区、工业园及各县(市、区)供水区规划。提出梅州城区及周边供水区、梅州高新区-水口园供水区以及梅县区、兴宁市、平远县、蕉岭县、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的城区一体化供水区、乡镇局域网供水区的供水方案。

  (八)农村集中供水区规划指引。提出供水分区布局思路、水源规划思路和供水设施建设指引。

  (九)水源地保护。梳理规划水源地名录、提出水源保护区划定要求和水源保护措施。

  (十)节水规划。明确节水总体目标、节水指标和节水措施。

  (十一)突发供水事件应急预案。明确突发供水事件分级分类、应急组织体系、预防与预警措施、应急响应措施和应急保障措施。

  (十二)建设计划。提出供水工程分期规划思路、建设项目安排,明确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估算等。

  (十三)运行管护机制。明确供水体系的管理主体、管护内容、管护责任、监督管理责任。

  (十四)实施保障建议。提出强化组织领导、引入市场机制、坚持规划引导、加强运行管护、创新节水技术等实施保障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