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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
来源:本网  时间:2022-05-09 17:50:3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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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原文: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广东省奋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梅州市加快高质量发展步伐、建设生态发展区先行示范市的关键时期。梅州市高度重视文化、广电、旅游对经济社会发展、城市魅力品质和人民幸福指数的提升作用,根据《“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和《梅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为促进全市文化、广电、旅游高质量发展,部署制定了《梅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下称《规划》)。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35年。

  二、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规划》包括四大部分共4章17节,第一部分为总结回顾,第二部分为战略目标,第三部分为主要任务,第四部为实施保障。

  (一)关于总结回顾。系统总结了全市“十三五”期间文化事业、广电事业、文旅产业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认为“十三五”时期,梅州市在文旅产业规模提升、多元品牌培育、业态创新发展、人文环境提升、公共服务体系搭建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突破,文旅大市基本面形成,但在文化产业发展、城市旅游短板、康养产业科技化、产业运营能力等方面仍有待提升。

  (二)关于战略目标。明确了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为建成“世界客家文化名城”“世界旅游目的地名城”两大名城;“十四五”时期目标为将梅州市打造成为文旅一线城市、“东亚文化之都”,创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级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区。在具体目标上提出,按照最新修订的旅游统计调查制度,旅游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2%,游客量年均增长12%。预计到2025年,全市旅游接待总人数达到2228.22万人次,全市旅游总收入达到188.5亿元。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2.92%。建成梅州市坚真市民服务中心(综合体)等一批市级和县(市、区)级重点公共文化场馆。推动全市博物馆、纪念馆建设,打造“博物馆之城”。广播电视有线网络乡村通达率、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人口覆盖率达到90%。

  (三)关于主要任务。深刻理解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改革合并后工作方法上的变化,结合梅州市实际,打破文化、广电、旅游部门职责边界,提出在产业结构调整、人文环境营造、公共服务建设、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全方位融合发展,将主要任务确定为“调整供给结构,建设文旅强市”“推进人文滋养,升华世界客都”“实践主客共享,打造品质城市”“深化改革创新,建设制度高地”四大部分。

  (四)关于实施保障。提出了组织、政策、用地、人才、资金、环境六大方面的保障措施,确保《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规划亮点

  (一)贯彻顶层设计。《规划》围绕总书记赋予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的使命任务,深入贯彻省委“1+1+9”工作部署,抢抓“双区”建设、“双城”联动、积极融入“两个合作区”建设、进一步推动老区苏区振兴发展、推动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机遇,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奋力打造文化名城,推动世界客都更加繁荣”的总体要求,结合梅州市实际进行制定。

  (二)加强创新突破。《规划》提出人文引领战略,是发展战略的最大创新点、突破点。深刻理解城市化转型背景下“从物的城市到人的城市”的现代城市空间生产巨变,逐步将文旅发展从以物质建设为重点转变为全面营造人文环境上,依托梅州市近现代中国艺术教育启蒙历史、近现代客家文艺创作、文化遗产保育良好基础、梅州市城市品牌营销等文旅符号提升城市辨识度,在新一轮城市竞争之中获得一席之地。

  (三)全面制定目标。紧密衔接上位政策,全面梳理文化、广电、旅游领域的“十四五”时期指标,同时根据国家、省关于文旅融合的发展政策,完善文旅融合的指标体系,在文化事业、广电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四大领域制订了44项指标,并以专栏形式明确具体的培育任务,夯实“十四五”时期梅州市文广旅工作的有效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