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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解读
来源:本网  时间:2022-07-13 10:48:3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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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原文: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

  近日,梅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梅州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就《规划》的出台背景、总体框架、目标和任务、保障措施等解读如下:

  一、《规划》的出台背景

  “十四五” 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迎来了新的历史机遇。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对残疾人格外关心、格外关注。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和广东省印发的《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对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作出了重要部署。2021年梅州市印发了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梅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推动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全覆盖,加大残疾人、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帮扶力度,逐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残疾人等底线民生保障水平。”《规划》全面贯彻国家和省、市“十四五”规划战略部署,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梅州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创新性、突破性的重大政策和改革举措,是“十四五”时期推动全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二、《规划》的总体框架

  《规划》共设置4章14节。

  第一章为“编制背景”。总结了“十三五”时期梅州市残疾人事业取得的重大成就,分析了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面临的困难和挑战。

  第二章为“总体要求”。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梅州市残疾人保障和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三章是“主要任务”。重点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特征、突出新发展理念引领、构建新发展格局,提出了“为残疾人提供更稳定更高水平的基本民生保障”“促进残疾人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创业”“深入推进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充分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和合法权益”“充分激发社会扶残助残活力”“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和科技助残行动”“促进残疾人事业城乡协同发展”等七个方面的主要任务。

  第四章是“保障条件”。提出了“健全残疾人事业领导体制”“建立稳定增长的多元投入格局”“激发残疾人自强不息精神”“健全实施与监测评估机制”等保障《规划》切实落地的重要措施。

  三、《规划》的目标和任务

  《规划》提出,到2025年,农村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全面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多层次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建立,多形式残疾人就业支持体系基本形成,均等化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无障碍社会环境持续优化,残疾人事业基础保障条件明显改善,残疾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生活等方面平等权利得到更好实现,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残疾人事业实现高质量协同发展。同时,围绕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创业就业、基本公共服务、平等合法权益、保障和发展体制机制等方面提出了11项量化目标,并对2035年远景目标进行了展望。

  围绕实现“十四五”目标,《规划》提出着力打造基本民生保障体系、就业创业支持体系、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权益保障体系、社会参与体系、科技创新体系、城乡协调发展体系等七大工作体系,全面推动我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为残疾人提供更稳定更高水平的基本民生保障。通过健全防止残疾人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保险覆盖、基本住房安全等保障制度,强化残疾人照护和托养服务,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中的残疾人保护,加强伤残退役军人和伤残民警抚恤优待,持续改善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切实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到2025年,全市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比例达到100%,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达到100%,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超过90%和95%,为符合条件的肢体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发放燃油补贴,为4000户有需求的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

  二是促进残疾人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创业。不断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支持体系,拓展残疾人多元化就业渠道,重点推动盲人按摩行业发展和农村残疾人就业增收,切实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权益。到2025年,编制50人以上 (含50人)的地市级党政机关,编制67人以上(含67人) 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县级及以上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要有15%以上(含15%) 的残疾人。落实“零就业”残疾人家庭就业扶持政策,扩大公益性岗位供给。实施支持性就业推广项目,建立残疾人支持性就业辅导员委派机制,扶持一批开展残疾人支持性就业服务的社会服务机构。组织参加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之残疾人公益赛、第七届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到2025年,全市城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人)达到6000人,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年均增速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基本同步。

  三是深入推进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残疾预防和健康管理工作体系,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促进残疾人教育公平融合发展,推动残疾人文化体育繁荣发展,加快残疾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实现残疾人均等便利地享有基本公共服务,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更好条件。到2025年,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和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均超过85%,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服务机构设施覆盖率超过80%,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超过97%。

  四是充分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和合法权益。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法规体系、残疾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开展普法宣传,畅通残疾人诉求表达和信访渠道,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切实维护残疾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生活等方面平等权利。将残疾人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八五”普法任务。推进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公共服务场所、商业区、居住社区、残疾人服务设施、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无障碍改造,加强互联网信息无障碍建设,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

  五是充分激发社会扶残助残活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和扶残助残传统美德,营造良好的扶残助残社会氛围,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发展助残社会服务和残疾人服务业,推进残疾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健全社会参与残疾人保障和发展工作体系。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和助残志愿服务,鼓励、支持和引导企业、公众和助残社会组织捐助残疾人事业、帮扶困难残疾人。逐步完善政府购买助残服务指导目录,推进开展助残社会组织骨干培训,引入专业机构对全市助残社会组织负责人及业务骨干人员开展基层党建、法规政策、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公共传播等培训。

  六是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和科技助残行动。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实施科技助残行动,强化残疾人服务中的科技应用,提高残疾人服务的信息化水平,推动新时代残疾人事业创新发展。进一步落实将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纳入“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残疾人证全流程网办和残疾人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跨省通办”,实现社会保障卡等加载残疾人服务功能。完善残疾人口基础数据,实施残疾人服务需求和服务供给调查,建设残疾人服务大数据,实现与政府相关部门数据联通共享。

  七是促进残疾人事业城乡协同发展。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和改善农村残疾人服务,重点围绕医疗、康复、托养照护、教育、社会保障和残疾预防等工作领域,加快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完善县、镇、村三级联动互补的基层残疾人服务网络,镇(街)普遍建立社区康园中心、“残疾人之家”等服务机构。强化县、镇残联建设,实现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全覆盖,稳步推进残疾人专门协会法人治理工作。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创新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在城乡开展残疾人家庭支持、社区无障碍、社区康复和托养照料等助残服务。

  四、《规划》的落实保障

  《规划》围绕推进新时代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和任务,设立12个专栏,提出了“十四五”期间计划开展的一系列重点工作,并在专栏13中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

  《规划》第四章提出了包括健全残疾人事业领导体制、建立稳定增长的多元投入格局、激发残疾人自强不息精神、健全实施与监测评估机制等4个方面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