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五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五华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省政府2020年4月印发《广东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要求从2020年起,分阶段推进全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基本完成全省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2023年以后,通过补充完善的方式逐步实现省域全覆盖。市政府2021年4月印发《梅州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相应明确了有关工作。为贯彻落实省、市相关工作要求,五华县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总体要求
明确了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坚持资源公有、物权法定、统筹兼顾、发展和保护相统一,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构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体系,坚持先易后难、有序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对具有完整生态功能的自然生态空间和全民所有单项自然资源开展统一确权登记,逐步实现对全部国土空间内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全覆盖。清晰界定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逐步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边界。
三、工作任务
(一)配合做好由自然资源部、省、市直接开展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县自然资源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自然资源所在镇人民政府共同配合完成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实施中的具体工作。
(二)做好县域范围内开展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由县人民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的自然资源的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三)加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化建设。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不再单独建设自然资源登记信息系统,统一使用全国自然资源登记信息系统,建立登记信息数据库,加强信息共享,服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有效监管。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启动阶段(2022年6月前)。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制定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31日)。根据国家自然资源清单目录及省自然资源厅工作安排,配合省自然资源厅做好相关工作,适时同步推动县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完成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数据库的建设。
(三)全面覆盖阶段(2023年及以后)。在基本完成全县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基础上,适时启动非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最终实现全县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全覆盖。
五、保障措施
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配合、健全协调机制、落实资金保障、做好宣传培训等方面进行了部署安排。明确县自然资源局是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求建立多部门合作的协调机制,明确任务要求,保障工作经费,落实责任分工,高效优质推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