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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梅州市大学毕业生入伍视力矫正补助办法》的政策解读
来源:本网  时间:2022-08-02 17:53:2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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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原文:梅州市人民政府 梅州军分区关于印发梅州市大学毕业生入伍视力矫正补助办法的通知

  近日,市政府、梅州军分区向社会公布了《梅州市大学毕业生入伍视力矫正补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的制定情况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办法》的主要目的

  近年来,随着征兵改革的日益深化,大学毕业生征集已经成为国家、省、市征兵工作的核心要求。我市应征报名大学毕业生视力检查不合格占比高,成为了制约大学毕业生征集的重要因素。为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鼓励辖区大学毕业生进行视力矫正,提升我市大学毕业生征集数量,有必要制定相关办法。

  二、制定《办法》的文件依据

  根据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军动〔2016〕41号)第三条“各地要在认真落实既有政策规定的同时,结合实际完善上下衔接、系统配套、操作性强的大学生征兵优待政策”,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广东省征集大学生士兵工作实施办法》(粤府办〔2017〕30号)第三条“各地要根据实际对参军入伍的大学生发放一次性奖励金,具体奖励标准由各地自行确定”等政策法规,制定本《办法》。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办法》的适用范围。大学毕业生自愿进行视力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满半年以上,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从我市应征入伍(含义务兵、直招士官)且服役满1年未发生退兵问题的,由县(市、区)财政给予一次性视力矫正补助。

  本办法所称大学毕业生,是指各类高校和科研机构应(往)届毕业生、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应(往)届毕业生。上半年征集的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生,6月份取得毕业证的,按应届毕业生统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为取得国家认可的高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

  (二)《办法》的补助标准。大学毕业生入伍视力矫正补助按照每人最高8000元的标准给予视力矫正补助,视力矫正医疗费用低于8000元的按实补助。

  (三)《办法》的申领程序。每年3月底和9月底前,符合补助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士兵(或其委托人)提供相应资料向县级兵役机关申请视力矫正补助。

  (四)《办法》的发放形式。经县级兵役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补助资格审查合格后,视力矫正补助由入伍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一次性发放到符合补助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士兵个人账户,也可发放到士兵本人提供的家庭成员账户。

  (五)《办法》的修订内容。2019年,我市出台了《梅州市大学毕业生入伍视力矫正补助办法》(梅市府〔2019〕24号),其中文件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大学毕业生,是指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2022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台了《广东省征兵工作“五率”考评暂行办法》(粤征〔2022〕39号),第十条规定“大学毕业生新兵统计范围为各类高校和科研机构应(往)届毕业生、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应(往)届毕业生。上半年征集的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生,6月份取得毕业证的,按应届毕业生统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为取得国家认可的高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大学毕业生的定义范围较2019年有所拓宽。为更好地做好大学毕业生征集工作,特修订形成本《办法》,将现有的大学毕业生视力矫正补助政策范围,拓宽到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

  (六)《办法》的时间规定。从2022年9月1日起,符合补助资格的入伍大学毕业生,均可申报视力矫正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