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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农村公路扩投资稳就业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攻坚方案》解读
来源:本网  时间:2023-01-19 16:08:3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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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原文: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农村公路扩投资稳就业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攻坚方案的通知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了《梅州市农村公路扩投资稳就业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攻坚方案》(梅市府办函〔2023〕1号,以下简称《攻坚方案》),现就《攻坚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一)我市农村公路发展现状的迫切需要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发展,全市交通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批示,奋力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至2021年底,全市农村公路通车里程达16990公里,农村公路密度达107.02公里/百平方公里。实现100人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行政村通客车率达到100%,我市被评为全国“四好农村路”建设市域突出单位,成功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市。 

  我市农村公路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广大农村地区的交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一是农村公路网“量大等级低”“通达而不畅”问题仍存在,全市农村公路技术等级四级及以下占比高,3100多公里县道中,有超过2000公里仍为单车道的四级公路,难以满足群众美好出行需求,严重制约了农村公路+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二是路网“交通肠梗阻”问题仍存在,存在交通衔接瓶颈,衔接普通国道、省道的双车道以上公路比例低,与干线公路衔接不畅,无法充分发挥干线公路网的集散作用。

  (二)上级文件政策的导向

  2022年5月,国务院出台了《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省政府、市政府分别出台了贯彻落实国务院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的具体措施,要求继续加快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启动新一轮农村公路建设和改造;交通运输部等六部委印发《农村公路扩投资稳就业更好服务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农村公路扩投资稳就业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攻坚方案》,要求要发挥农村公路扩投资作用的同时,积极吸收沿线农村群众就地就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省、部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农村公路发展现状,对标中央、省、市确定的“十四五”时期农村公路规划目标,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改造等重点规划任务落地实施,开展农村公路扩投资稳就业三年攻坚行动,编制并印发了《攻坚方案》。方案征求各县(市、区)及市直部门意见,按照“突出重点、短板优先、盘子总控”的原则,确保《攻坚方案》满足“建设必要、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实施可能”的要求。

  二、目标任务

  2022年,新改建农村公路1066公里,危旧桥梁改造32座(其中:完工12座、开工9座、完成设计审批11座),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383公里,完成投资约30亿元。

  到2024年,实施完成3432公里提档升级改造,其中通建制村公路单改双工程1868公里、路网联结工程955公里、美丽农村路建设609公里、危旧桥梁改造45座、横水渡改桥2座、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528公里;累计完成投资约57亿元,带动沿线劳务队伍、农民工就近上岗就业增收。

  到2025年,完善“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体系,建成“等级更适当、标准更合理、结构更优化、干支更匹配”的农村公路网络,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实现村村通双车道,构建安全、舒适、美丽和城乡交通一体化的农村公路新格局,基本实现农村公路交通现代化。

  三、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明确指导思想,科学确定三年攻坚总目标,确保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持续走在全省前列,高质量助力乡村振兴。

  (二)建设重点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对标交通强国要求,推行高质量建设、高效能管理、高质量实施,优化基建程序,细化建设时序,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一是科学确定技术标准。全面推进旧路材料循环绿色低碳再利用,量力而行控制投资。充分用好旧路红线控制区用地,尽量避免征地拆迁,节约集约土地资源。二是强化项目建设管理。压实县级交通主管部门编制建设项目库责任,因地制宜支持道班、乡村工匠参与项目包工程建设。完善数字化能力,赋能“四好农村路”发展。三是优化基建程序管理。明确项目库、工可方案、施工图审批、交竣工验收等5个关键时间节点和建设进度,确保程序到位、任务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省级统筹、市县落实、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市成立农村公路扩投资稳就业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攻坚领导小组,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协同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各县(市、区)政府要落实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相应工作协调机制,成立农村公路项目并联审批工作专班,优化项目审批环节和时序,抓紧完成前期工作和设计审批。

  (二)强化资金和用地要素保障。省级涉农补助资金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的方式分配至各县(市、区),由各县(市、区)按目标任务和建设时序明确至具体项目。市、县财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工作职责分别做好攻坚项目设计及涉农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确保上级安排的农村公路补助资金(含2022年及以后年度省级涉农资金中单列的农村公路资金)专项足额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和农村公路建设攻坚项目,且应及时下达和拨付,并落实支出责任,不得拖欠、延时、挪用。

  (三)强化示范引领和激励考核。加快“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宣传引导,健全考核机制,每年对攻坚任务进展情况进行梳理评估,2025年对攻坚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