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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来源:本网  时间:2024-02-27 11:38:3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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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五华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一、背景情况和目的意义

  为规范和加强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促进我县公共资源有效利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五华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共5章20条,可分为以下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总则。包括《管理办法》制定目的及依据、适用范围以及应遵循的原则。第二部分,管理范围。明确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明细范围。第三部分,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明确各单位职能职责。第四部分,管理程序。包含公共资源有偿使用交易流程等内容。第五部分,附则。包含生效时间等2条。

  三、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一)征求意见情况

  我局于2024年1月11日,我局发函征求了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共72个单位意见,均无修改意见。

  (二)社会公众意见情况

  我局于2023年12月7日至2024年1月5日在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公示期结束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四、合法性审查意见

  2024年1月12日,县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认为:县财政局起草《五华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送审稿)未超出职权范围;《办法》内容符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未发现与法律法规相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