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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7年)》解读
来源:本网  时间:2023-12-22 14:39:4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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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梅州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7年)》解读


  一、为什么要制定《梅州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7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粤办函〔2023〕231号)等文件精神,推动县域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补齐乡村教育短板,全面提高县域教育发展水平,为高质量发展筑牢教育根基,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目标要求是什么?

  到2025年,统筹城乡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初步建立,城乡教育差距不断缩小,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优质均衡的基本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平远县、蕉岭县各创建 3 个以上城乡教育共同体,其他县(市、区)至少创建 1 个城乡教育共同体。平远县、蕉岭县分别达到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验收标准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验收标准,全面完成“十四五”期间新增公办学前教育学位 0.9 万个、义务教育学位4.25 万个、普通高中学位 0.5 万个以上的目标任务。到2027年,城乡教育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乡村教育独具特色,乡村学校“美而优”,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城乡学校布局进一步优化,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和质量得到提升;全市建成一批目标明确、权责清晰、有效运行的城乡教育共同体并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普通高中整体办学水平有效提升,培育一批特色优质普通高中;创建一批融合教育示范区、示范校。县域教育质量明显提高,教育服务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的能力不断提升。

  三、《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7年)》主要任务是什么?

  (一)优化县镇村教育资源配置,推动县域基础教育扩优提质。合理编制县域学校布局规划,全面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提升县域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水平,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

  (二)强化乡镇学校联城带村功能,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集中力量办好“三所学校”,统筹推进乡村教学学点撤并,完善乡镇学校管理机制,推进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

  (三)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全面振兴乡村教育。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提升乡村教师专业素质能力,深化城乡教师管理制度改革,完善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推进数字化赋能乡村教育。

  (四)着力构建县域良好教育生态,提升教育育人成效。

  全面规范办学行为,健全特殊群体教育关爱机制,发挥乡村学校教育浸润作用。

  (五)持续提升教育服务能力,高质量赋能区域协调发展。增强职业教育服务发展能力,积极推进做好“百校联百县兴千村”行动,夯实乡村人才振兴基础支撑。

  四、“三所学校”是指什么?“县中”是指什么?

  “三所学校”是指乡镇中心幼儿园、乡镇中心小学、乡镇公办寄宿制学校。“县中”是指县域普通高中学校。

  五、《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7年)》如何强化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统筹领导,将相关工作纳入“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和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等工作系统性、一体化推进;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定实施方案,出台配套政策,健全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目标要求、实施路径,确保取得实效。

  坚持试点先行。加强改革创新,着力打造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特色样本,积极为全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区)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市、区)创建工作探索可复制、可推广路径。鼓励各县(市、区)开展试点建设,配套资金、配强师资,结合实际开展探索,打造试点样本,积累工作经验并适时推广。

  强化督导评价。建立工作监督机制,加强过程管理,及时开展督导,确保工作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加大宣传力度。坚持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及时总结各地、各校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并积极予以宣传推广。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及新媒体等媒介作用,引导和动员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形成良好氛围。

  六、城乡教育共同体是指什么?

  城区优质学校+“三所学校”+乡镇域内其他学校。

  七、城乡中小学校布局优化工程目标任务是什么?

  以县(市、区)为单位制定城乡学校布局专项规划,依据城镇总体规划,充分衔接控制性详细规划,加强城乡人口变化趋势分析,科学制定与学龄人口分布相适应的学校布局规(年),调整优化学校布局。重点聚焦未来2023-2027五年县域内“三所学校”、小规模学校及存在大班额、大校额学校的区域布点规划和结构调整,明确时间节点和实施路径。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适当整合小、散、弱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同时保障必要的上下学交通条件,健全家校常态化沟通机制,切实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程序撤并(恢复)确有必要撤并(恢复)的小规模学校。

  到2023年底前,全市农村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覆盖率达到100%。
    到2025年底前,每个乡镇(不含街道)至少建有 所公办寄宿制学校。每个乡镇建有1所以上规范化公办中心幼儿园。20万人口以上的县 (市、区)建有1所以上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全面消除普通中小学校大班额、大校额。

  八、“三所学校”质量提升工作目标任务是什么?

  加大“三所学校”支持力度,支持“三所学校”发展。全面改善学校场所设施 、仪器设备、生活服务、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短板弱项。推动将名校(园)长配备到“三所学校”,加大“三所学校”学科骨干教师、中小学本科学历以 上教师、幼儿园专科学历以上教师配备力度,通过跨校评聘、设立校(园)特设岗位等吸引优秀骨干教师到“三所学校”交流任教。通过高端研修、设立专项培训项目、“三名”工作室、专题教研等方式加强“三所学校”校 (园)长、教师培育、培养、培训。

  到2024年底前,“三所学校”办学条件全面改善,专任教师足额配备,教师补充、培养、培训机制健全完善,各项政策待遇有效落实。

  到2027年底前,“三所学校”功能室建设、教学设备、生活服务设施、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水平不低于县域内城区优质学校,校园文化氛围浓郁,学生学业水平与城区优质学校差异率低于15%;幼儿园保教质量水平较高,安全管理规范优质;县级以上学科骨干教师比例、中小学本科学历以上教师比例、幼儿园专科学历以上教师比例不低于城区;户籍儿童学前、小学和初中生源在当地学区内就读的比例逐年提升;“三所学校”辐射带动作用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