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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解读
来源:梅州市交通运输局 中共梅州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梅州市公安局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5-04-04 10:51:4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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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关于印发《梅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梅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

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解读


  一、制定本文件的目的是什么?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称“网约车”),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接入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通过整合供需信息,提供非巡游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

  2014年以来,我市一些互联网企业陆续推出网约车服务,对于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差异性出行需求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发展定位不清晰、主体责任不明确、接入非营运车辆、乘客安全和合法权益缺乏保障、对出租汽车市场造成不公平竞争等问题。为规范我市网约车经营服务行为,找准发展定位,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和监管能力,努力构建多样化、差异化出行服务体系,促进出租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梅州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广东省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办法》(粤府令2017年第247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约出租汽车管理的指导意见》(粤交〔2020〕4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此文件。

  二、网约车的运价和运力规模是如何确定的?

  运价方面: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我市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

  运力规模方面:根据《广东省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办法》(粤府令2017年第247号)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约出租汽车管理的指导意见》(粤交〔2020〕4号)有关规定,为实现行业总体可控,维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文件明确网约车运力规模根据本行政区域社会公众出行需求、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水平、道路资源承载能力等情况科学确定。

  三、网约车车辆条件变化主要有哪些?

  本次修订后的文件,对于网约车车辆条件变化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经过近几年的行业管理实践,存在一部分车辆因银行抵押贷款购车,无法在短时间内取出车辆登记证并更改车辆营运性质,以及贷款还清后又面临车辆年限到期,导致无法办理车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情况。因此,文件放宽了车辆年限条件,将此前的“初次注册登记取得机动车行驶证之日至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之日未满2年”的时限要求延长为“未满4年”。二是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粤府〔2018〕46号)对新能源汽车使用比例的相关规定,从2023年开始,每年更新或新增接入平台的网约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不再更新或新增接入燃油车。

  四、网约车驾驶员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网约车驾驶员需取得梅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驭员证》;需有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以及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网约车经营期限是几年?

  网约车经营许可有效期最长为4年。网约车平台公司需要延续网约车经营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网约车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延续经营的申请,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网约车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

  六、网约车使用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七、私家车可直接作为网约车使用吗?

  出租汽车是营运车辆,网约车作为出租汽车其中的一种形式,具有营运性质。而传统意义上的私家车是指个人使用的非营运性质的小客车。我国对于营运与非营运车辆实行严格区分管理,两者在车辆技术性能、安全检测、报废年限、保险税费以及驾驶员资质等很多方面都存在不同。因此,私家车不能直接作为网约车,但符合网约车条件的私家车可以依法申请转为网约车,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