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规公文 > 文件解读
《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解读
来源: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时间:2025-09-12 17:57:39  浏览:-
字号:

政策原文: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


《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优化

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解读


  一、本通知中的老旧电梯怎么认定?

  本通知所指“老旧电梯”是指自首次办理使用登记之日起计算,使用满15年的老旧电梯(以本通知执行时间2025年9月15日为例,“老旧电梯”为2010年9月15日之前办理登记使用的电梯)。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有提取时间、次数、额度限制吗?

  有。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可在动工1年内以户为单位申请一次性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提取总额不超过更新电梯每户的实际分摊费用(已享受政府补贴和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扣除相应金额)。

  三、父母或子女的既有住宅更新改造电梯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吗?

  不可以。目前仅支持本人及其配偶拥有所有权的本市既有住宅的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提取。

  四、符合条件的老旧电梯改造只更换部分零部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不可以。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是指老旧电梯整体更新更换,仅维修或更换零部件不支持提取。

  五、本通知所指的多子女家庭包括哪些?

  多子女家庭是指当前家庭生育或合法收养两个(包括两个)以上子女的家庭;有离异婚史的,以抚养权核计二孩、三孩。

  六、符合本通知要求的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是多少?

  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在我市现行最高额度基础上上浮20%(即单方最高可贷54万元,双方最高可贷78万元)。

  七、多子女家庭购买二套房贷款有额度上浮吗?

  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房或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均可享受上浮政策。

  八、本通知中支持全国范围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和原来的政策有什么区别?

  本通知明确,在原有支持省外户籍地购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前提下,打破户籍和地域限制,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全国范围内购房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九、在异地(非梅州市)购房可提取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吗?

  根据《梅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规定,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本省内购房或在省外户籍地购房,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款;在省外非户籍地购房,只能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款。

  十、在异地(非梅州市)购房申请提取公积金,是否有提取时限、次数和额度限制?

  根据《梅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规定,职工需在签订购房合同或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在符合提取条件的情况下,职工本人及配偶可一次性或分次提取公积金,父母或子女则仅限一次性提取,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若在非户籍地或非工作地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需自签订购房合同或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6个月后,方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