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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延长补充办理申报2017、2018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申报时间的通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2-10 18:03:0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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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于2020年1月14日在市政府网站和我局网站发出《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补充办理申报2017、2018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的通告》,鉴于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扩散,现将补充办理申报2017、2018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的申报时间延长20个工作日,即申报时间为2020年2月3日-3月27日(共40个工作日)。

  在疫情防控期间各位车主还可选择以下方式提交申报材料:一是代理办。车主可联系品牌经销商,由经销商协助办理;经销商可汇集客户申报材料后到指定窗口办理,以减少办理人员流动。二是预约办。车主或品牌经销售商到指定窗口提交材料前,可电话咨询窗口工作人员准备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并且预约办理时间,以避免办理人员拥挤。请各相关经销商积极配合服务车主做好申报工作,并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车辆做好解释工作。

  业务办理地址及预约电话:

  1.梅江区: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梅江区发展改革局窗口(梅江区彬芳大道),池娜,0753-6133900;

  2.梅县区:梅县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8号窗口(梅县区府前路梅县人民广场侧),张淦,0753-8586561;

  3.兴宁市:兴宁市发展改革局一楼104房(兴宁市中山一路市政府大院),张文山、何东东,0753-3323500;

  4.平远县:平远县发展改革局3楼(平远县人民广场一号县政府大楼),林欢,0753-8825289;

  5.蕉岭县:蕉岭县发展改革局一楼(蕉岭县政府内),谢其洪,0753-7875396;

  6.大埔县:大埔县发展改革局(大埔县湖寮镇同仁路191号县府大院),饶义婷,0753-5520172;

  7.丰顺县:丰顺县发展改革局(丰顺县庄园路91号),徐晓凤,0753-6688283;

  8.五华县:五华县公共服务中心三楼,谢玉芳,0753-4433906。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