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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继续延长补充办理申报2017、2018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申报时间的通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3-20 15:18:1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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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于2020年1月14日开展了补充办理申报2017、2018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工作,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了给车主提供较为充裕的时间准备申报材料,决定将补充申报时间继续延长15个工作日,即申报时间延长至4月17日。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车主或品牌经销售商合理安排时间、抓紧申报在前往指定窗口提交材料前,可电话咨询窗口预约办理,以避免办理人员拥挤。请各相关经销商积极配合服务车主做好申报工作,并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车辆做好解释工作。

业务办理地址及预约电话:

1.梅江区: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梅江区发展改革局窗口(梅江区彬芳大道),池娜,0753-6133900;

2.梅县区:梅县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8号窗口(梅县区府前路梅县人民广场侧),张淦,0753-8586561;

3.兴宁市:兴宁市发展改革局一楼104房(兴宁市中山一路市政府大院),张文山、何东东,0753-3323500;

4.平远县:平远县发展改革局3楼(平远县人民广场一号县政府大楼),林欢,0753-8825289;

5.蕉岭县:蕉岭县发展改革局一楼(蕉岭县政府内),谢其洪,0753-7875396;

6.大埔县:大埔县发展改革局(大埔县湖寮镇同仁路191号县府大院),饶义婷,0753-5520172;

7.丰顺县:丰顺县发展改革局(丰顺县庄园路91号),徐晓凤,0753-6688283;

8.五华县:五华县公共服务中心三楼,谢玉芳,0753-4433906。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