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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参评第四届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21-07-21 16:00:4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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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评选表彰第四届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粤司办[2021]99号)的要求,按照规定的评选条件和推荐程序,经认真审核、评议,现将推荐参评第四届全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22日至2021年7月28日(五个工作日)。

  1、推荐参评第四届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2个:梅州市法律援助处、五华县法律援助中心。

  2、推荐参评第四届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3名:吴利利(梅江区法律援助处主任)、曾思梅(梅县区公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曾荣松(广东广兴律师事务所主任)。

  在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本单位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材料应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753-2308016。

  邮箱:zzc2242855@126.com

  联系地址:梅州市梅江三路85号梅州市司法局政治处

   

  梅州市司法局

  2021年7月21日

  附件:推荐参评第四届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推荐参评第四届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梅州市法律援助处事迹简介:

  市法律援助处认真贯彻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和《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积极采取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强化监督管、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模式、积极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活动,提升法律援助可及性、满意度等措施,坚持多办案、办好案、办实事,切实保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服务保障民生做出了积极贡献。2019年至今,我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33宗,接待法律咨询2045人次,参加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共18场次。

   

   

  五华县法律援助中心事迹简介:

  五华县法律援助中心加大法律援助力度,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放宽条件、降低门槛,最大限度地确保“应援尽援”。同时简化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批程序,做好重点群体和特定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领域法律援助工作,切实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对欠薪、工伤赔偿等民生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使法律援助更加便民惠民利民,确保完成全县法律援助办案总数稳中有增。2018-2020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99宗。

   

   

  吴利利律师事迹简介:

  吴利利,女,汉族,1972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92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梅江区法律援助处主任。

  吴利利律师作为一名法援律师,在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同时还肩负着为政府法制工作建言献策、把法律关的职责。每月参与区长接访日接访群众,做好法律解释工作,引导上访群众合法维权;经常参与重大突发事件或专项问题研讨;全程把关和完成梅州市多个重点工程项目征收中的征收司法程序工作,调处被征收人内部纠纷,为各工作组提供法律支持。同时还积极参加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为所驻村(社区)及村民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近三年来,承办法援案件共350件。

   

  曾思梅律师事迹简介:

  曾思梅,女,汉族,1981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04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梅县区公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曾思梅律师政治站位高,大局意识强,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曾律师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中注重加强普法宣传和联系有关部门帮助咨询人解决问题;在代拟法律文书服务中为受援人分析和复印证据材料,便利受援人并提高受援人维权能力;在民事诉讼代理服务中勤勉尽责,能较好运用证据和法律。在承办的多宗证据不完全有利于受援人的民事案件中,依法较好地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在刑事辩护服务中辩护、法治教育与预防重新犯罪并举。

   

   

  曾荣松律师事迹简介:

  曾荣松,男,汉族,1972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96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广东广兴律师事务所主任。

  曾荣松律师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诚信,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精通业务。热心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办理每一宗法律援助案件都能尽职尽责。积极参与法律援助机构驻法院、检察院、看守所等法律援助站值班,提供法律援助。近三年办理法律援助事项达90多宗。其中,办理一宗邝X招、陈X妹等25位农民工农民工追讨工资法律援助案件,影响较大且效果良好。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积极主动进行法治宣讲,共参与法治宣讲90多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