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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2-02-08 15:09:2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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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梅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不断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2021年度主要工作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一是坚持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放在首要位置,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常态化、制度化学法,在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进行专题学习,并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盯“关键少数”,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学法考试和各级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二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建立法治建设述职报告制度,将述职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督察考核导向作用,组织开展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对存在问题抓好整改落实;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梅州市、五华县入选第一批拟命名的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公示名单,大埔县获得省推荐申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项目。三是大力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条例等的学习宣传活动;出台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疫情防控、宪法、民法典等专题普法活动;开展现场旁听案件庭审学法用法主题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体验化实践化;组织全市11多万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年度学法考试,优秀率达99.74%

(二)坚持改革创新引领,提升政府依法全面履职水平。一是规范行政权力,完善政府权责清单管理机制。全面梳理规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市县分级负责的政务服务事项和权责清单事项管理机制。二是深化简政放权,推进放权强市放权强县。将承接的1639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纳入我市权责清单目录,压减市级权责清单事项26项。三是优化审批服务,分级分类推进改革。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在全省率先制定47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项目清单,“一网通办”率100%,居全省首位;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一年来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办件数超过4000件;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上线首批60项“证照联办”服务事项,实现线上“一次登录、一网通办”,线下“一窗受理、一次办成”。四是稳步实施政务服务“跨域通办”。与龙岩市、赣州市建立“跨省通办”合作机制,第一批实现梅州市可办赣州市、龙岩市事项共65项,赣州市、龙岩市可办梅州市事项28项;与广州市、汕头市等5地市实现“跨市通办”事项87项;公安系统实现“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事项115项。五是夯实信息化数字基础。加强政务云资源使用管理,高标准规划政务外网建设,现有251个系统在政务云上集约建设和运行,完成市县镇村3573家单位(部门)、3725条政务外网线路的整合与升级改造。

(三)提升立法制规质量,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坚持立改并举,提请审议《梅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以及客家围龙屋保护、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项地方性法规修正案;修正城市地下管线、房屋安全使用、电力设施管理办法等3部政府规章;拟出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二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核机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落实制定主体清单制度,一年来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7件、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35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三是推进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常态化。实行日常清理和集中清理相结合,建立清理结果法制审查机制,先后开展了涉及行政处罚内容、计划生育内容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开展备案审查,县级政府规范性文件质量普遍提升,一年来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备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0件,备案审查县级政府规范性文件47件。

(四)严格决策法定程序,切实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一是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市县两级政府和市政府部门制定公布2021年度决策事项目录。二是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法定程序,强化决策监督管理,一年来共审查市本级行政决策和政策措施203件,组织开展公开征求意见49次、专家论证49次、风险评估22次、公平竞争审查25次。三是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实施后评估。在全市组织开展决策实施后评估,目前已形成后评估意见9份,推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四是切实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重大行政行为等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为防范法律风险提供优质服务,一年来市政府法律顾问共审查各类法律事务请示件等284件,涉及金额超过65亿元。

(五)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深入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出台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下放行政职权526项至110个镇(街),全市镇(街)均建立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初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二是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执法,实现全市全覆盖;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平台建设和应用,市县镇三级322个行政执法主体、5425名行政执法人员运用该平台办案,同步建立了市县镇执法协调监督体系;组织开展新行政处罚法的学习培训和宣传贯彻,根据审慎处罚原则制定市场监管领域免予行政处罚清单,市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与实施单位签订委托实施职权协议并公告委托实施事项。三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食品药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市共查破涉食药环领域违法犯罪刑事案件165宗,办结各类劳动违法案件232件。四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采取“拍肩膀”警示执法的形式警示轻微违法网民,引导和支持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五是强化公正监管。建立健全重点监管制度,制定覆盖多部门多领域的重点监管清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一年来检查对象13470户,公示率100%;加快推进实施“互联网+监管”,梅州公安“智审先锋”模型获全省推广应用。

(六)健全突发应急体系,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水平。一是完善应急领导机构。建立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四个一”机制和“一盘棋”应急响应机制,设立由市委书记为第一主任、市长任主任的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统揽领导市安委会、市减灾委、市三防指挥部、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等工作机构。二是完善应急联动机制。与粤闽赣毗邻九市建立应急联动合作,进一步提升跨区域、跨流域协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三是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加快修订全市应急预案,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出台突发事件基层应急处置十二条措施。建立较大森林火灾现场应急处置“七个一”工作机制,规范健全火灾现场指挥机制。四是创新共训共练共建共战机制。加强军地联动,切实充分发挥驻梅部队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重要作用。及时制定演练计划,重点关注重要行业领域,注重演练效果。五是依法开展新冠肺炎疫情精准防控。在疫情防控不同阶段,出台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以及“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冬春季防控、农村疫情防控等措施;全力推进新冠疫苗接种,构建群体免疫屏障。

(七)畅通多元化解渠道,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实效。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办理,切实提高案件办理质效。一年来,市级共审理复议案件143宗(上年度结转34宗),审结123宗,按期审结率100%;直接纠错24宗,纠错率20%;调解后终止复议程序的28宗,和解率23%。二是提升行政应诉水平。建立败诉行政案件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度报告制度;与市法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应诉。三是完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在未设立法庭的镇(街)司法所设立诉讼服务站,方便群众一站式办理各项诉讼事务(目前已设立97个);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一年来全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纠纷3262次,成功调处矛盾纠纷11745宗,成功调处率98.23%。四是畅通法律援助渠道。积极开展“法援惠民生”等活动,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62宗。五是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合村(社区)法律顾问、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资源,进驻网络、热线、实体三大平台,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六是积极拓展仲裁业务,提升仲裁社会公信力。一年来受理民商事纠纷案件81宗,涉案标的6358万元,结案61宗。七是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一年来受理各类案件4028件,涉及劳动者4053人,仲裁结案率99.51%,调解成功率84.35%。八是推进信访法治化改革。深化“互联网+信访服务”,实施“信访超市”标准化建设,网上信访占比从201939%提高到2021年的58.9%

(八)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公信力。一是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一年来办结市人大代表建议50件、政协提案202件。认真落实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和纪检监察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参加行政应诉,主动接受司法监督;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监督,通过政府公报、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多种途径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一年来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内容10063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862条。二是强化审计和财政监督。扎实开展经济责任审计,20202021审计年度市审计局累计完成审计项目54个,审计期间整改金额10428万元,向有关部门移送事项6项。三是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及时办结“互联网+督查”内容,对中央和省市重要决策部署、重点工作等,坚持精准督办,确保落地见效。一年来共下达督办通知书18份。四是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完善信用监管体系,全面建立信用承诺制,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

2021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统筹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有待加强;二是发挥数字技术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方面有待提升。

二、2022年度主要任务

2022年,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为推动梅州苏区加快振兴、共同富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顶层设计,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制定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为今后五年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好路线图。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全面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办事能力。

(二)树立科学立法理念,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将党的领导贯彻到政府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加大立法调研论证力度,坚持深入基层一线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拓展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途径。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要求,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着力提高审核质效,为依法科学决策把好法律关。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增强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梳理免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行政强制等事项清单,防止执法不公、执法随意、执法扰民。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其配套法规工作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重点执法领域执法水平。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信息平台作用,加快行政执法业务信息化建设步伐。

(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加大“数字政府”建设力度。持续做好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落实,并动态调整。推进“智慧法治”建设,合理调配政务信息化公共基础设施资源,为建设项目实施运行提供数据化、网络化、智能化保障。聚焦简政放权改革,进一步推进镇(街)体制改革,将更多的行政审批权限与农村经济发展和居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的服务事项延伸下沉到基层,深入实施梅州市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三年行动,实现“行政审批事项100%网上受理,100%网上办结”。


梅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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