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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茶阳镇“7·31”较大火灾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检查评估报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2-06-09 15:47:2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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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7月31日,梅州市大埔县茶阳镇仙基桥路17号住宅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150平方米,火灾造成5人死亡。事故发生后,根据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市政府成立火灾事故调查组,对该起较大火灾事故进行了调查,查明了原因,总结了事故教训,提出了对事故相关单位、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和事故整改防范措施,调查完成后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经市政府批复同意并公开。根据《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广东省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和整改措施落实评估工作办法>的通知》(粤消〔2020〕88号)要求,市政府成立了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段建国任组长,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纪委监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同志参加的评估检查组,对“7·31”较大火灾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评估工作过程及总体评估意见

  4月22日,评估检查组赴大埔县开展“7·31”较大火灾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以《事故调查报告》为依据,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人员处理和整改措施进行了评估。评估组听取了大埔县政府整改情况的汇报,查阅了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追究、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有关资料,对茶阳镇、茶阳公安派出所、茶阳专职消防队、茶阳消防所、街道社区等单位消防工作履职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并收集了相关资料,完成了评估工作。经评估组研究,认为“大埔县茶阳镇‘7·31’较大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为良好。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相关单位处理落实情况

  大埔县人民政府已向梅州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茶阳镇人民政府已向大埔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茶阳镇街道社区居委已向茶阳镇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大埔县消防救援大队已向梅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作出书面检查,大埔县教育局已向梅州市教育局作出书面检查,大埔县公安局茶阳派出所已向大埔县公安局作出书面检查,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大埔供电局茶阳供电所已向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大埔供电局作出书面检查。

  (二)相关人员处理落实情况

  相关单位已对张冬生、饶春晖、饶衍喜、林宝城、刘盛免、刘贵胜、饶创新、罗长江、吴萍萍、张仲炎、曹凤领、张永跃、钟晓科、郑晋营、钟东、汪育庆、陈龙飞、赖俊浩、蓝欣等19名人员落实责任追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五十六条∶“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对电力企业和用户执行电力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六条∶“电力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供电、用电的监督和管理。”《广东省供用电条例》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供用电工作的监督管理,有权进入现场进行检查和查阅有关资料,依法查处危害供电设施及供用电安全等违法行为,维护供用电正常秩序,并将供电企业和用户的违法信息移交征信系统管理部门,由其纳入征信系统”。据此,法律未赋予供电企业用电检查权以及对用户产权范围内电力设施现场查处权,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大埔供电局认为此次火灾事故认定其“未依法履行相关工作职责”依据欠妥,故将对茶阳供电所所长助理饶高翔原“党内警告”改为“提醒谈话”,已落实提醒督促其正确履行职责。

  经评估检查组核查,对所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已落实到位,相关文件资料已归档。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事故情况报告,明确提出必须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个主题。大埔县委、县政府对全县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深入分析研判,瞄准消防安全治理短板弱项,从健全消防责任体系、创新监管机制、分类整治隐患、加强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强化消防宣传教育等方面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路线图,全面提升消防治理能力。

  (一)创新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治理体系

  按照不起火、不亡人、不扩大的防控思路,紧紧抓住责任驱动、群防群控和示范带动,推动提升基层消防治理效能。抓住关键点,建强“群防群控示范机制”。大埔县、镇两级均成立由政府“一把手”为主任的消防安全委员会,建立消安委成员单位跟班轮训、联合执法、火灾警示通报、消防工作提醒约谈等工作机制,形成“责任明晰、机制健全、齐抓共管、群防群治”消防安全治理格局。自深入开展“破网封墙扫街”行动以来,共检查单位8942家,发现违规住人4309人,发现隐患6339处,落实整改隐患1504处,安装智慧烟感1857个。寻找突破点,创新乡镇监管机构建设。按照有编制、有人员、有机制、有保障标准,在全县14个镇分级成立“应急消防所”,由镇常务副镇长分管消防工作并兼任所长,安排2名事业编制人员负责消防工作(其中明确1至2名为副所长),招录消防工作专职人员30人,并在每个村(居)设立“消防安全工作小组”,统筹组织消防工作,有效打通基层消防治理“最后一公里”。找准切入口,打造整治示范样板。分别选取茶阳镇胜利路、仙基桥路、街道社区、镇政府为“四类示范”示范点,一体化推进,按照“一点一策”要求,精心打造火灾高风险县域整治样板工程,示范带动全局工作。

  (二)科学构建消防救援力量体系

  大埔县紧跟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坚持“两个至上”和“全灾种、大应急”工作要求,不断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织密全县消防安全“保护网”。科学布局强队伍。按照“3分钟自救”、“5分钟消防”标准,因地制宜,创新推行“分片县建一级乡镇队、其他镇配志愿队、遍地是微型站”。以县城湖寮消防救援站为中心,在东西南北四个片县,按照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标准,进一步配强完善南部和北部片县高陂、茶阳2支政府专职消防队,在东部和西部片县新建枫朗、大麻2支政府专职消防队。其他10个镇全部按标准建设志愿消防队。规范管理夯基础。制定出台《大埔县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参照国家队管理标准,严格按照“两严两准”要求,统一执勤训练模式,明确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退出标准、日常管理规定、训练执勤制度、政府调度机制,推动政府专职消防队逐步向职业化、专业化消防救援队伍转变。实战实训提能力。针对专职消防队灭火救援能力弱的短板,结合居民自建房等火灾特点,坚持从难从严、以实战为导向,设置了防盗网窗卷帘门破拆、沿拉梯进攻、内攻搜救、紧急撤离、空气呼吸器他救技术等科目训练,有效提高了专职队员面对复杂灾情临机处置能力。

  (三)积极探索智慧消防管理体系

  为解决日常消防管理效率低问题,积极研发“大埔县智慧消防信息化管理平台”,主动探索实践智慧消防监管。实行“三色”分类管理。智慧管理平台对所有录入场所自动进行分类,存在违规住人或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严重的场所自动标识为“红色”;存在住人,但物理分隔到位、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较轻的标识为“黄色”;未住人,且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较轻的场所标识为“绿色”。通过自动分类,让监管者对辖区消防安全风险点、危险源一目了然。明确重点监管要求。将“三小”场所中违规住人场所以及午托、校外培训机构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红色”预警场所确定为重点场所,强制安装联网式智慧烟感,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实现对每个场所的远程监控、智慧监管。科学制定抽查比例。重点场所及岗位人员对照《消防安全自查表》,结合实际每月100%自查;镇应急消防所每月对10%的重点场所、5%的一般场所进行监督抽查。

  四、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相关工作建议

  评估组通过实地走访核查、资料审查以及座谈问询相结合的方式对“大埔县茶阳镇‘7·31’较大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认为大埔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加大了消防专项经费投入,加强了消防安全监管力量,消防安全整治有力有序,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消防安全监管合力还不强,部分行业部门履行“管行业管安全”不到位,镇(街)消防所作用发挥不明显。二是应急救援力量体系还不强,乡镇专职消防队、村(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还不高,管理还不规范。三是消防整治成效还有待提升,实地检查发现还存在部分“三小场所”违规住人,防盗网未开设逃生窗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一是健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始终保持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夯实社会火灾防控基础,推动消防安全管理向镇(街)农村延伸,发挥镇级消防所基层治理能效,健全网格员消防培训、履职激励和监督问责机制,织密基层消防安全监管网,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以显著的整治成效做好迎接市政府挂牌验收的相关工作准备。

  二是着力提升辖区消防应急救援能力。严格按照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标准,加速推进高陂专职队营房建设以及枫朗、大麻两支专职队选址后续工作,争取队站早日建成投入使用。县政府要结合财政实际,分批为县消防救援大队更换超期服役的灭火救援车辆并购置一批紧缺灭火救援装备器材,为消防指战员打赢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打牢装备基础。

  三是强化重点领域消防安全管理。以风险特征为指引,针对性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商铺阁楼违规住人专项整治、违规设置防盗窗网专项整治、“打通生命通道”等各项整治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持续抓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各镇(街道)务必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切实抓好“三小”场所和村民自建房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公安派出所要做好小旅馆(公寓)、出租屋、群租房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