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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3-01-11 11:39:2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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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市委〔2023〕4号         签发人:马正勇  王  晖

梅州市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2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市委、市政府把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全部工作的重心,紧密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采取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市政府党组(扩大)会、市政府常务会议等形式深入学习,普遍开展专家学者授课、法治工作机构讲法、开设学习专栏等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学法考试和各级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媒体报道、普法宣传、研究阐释等形式,广泛宣传普及,有效带动本地区本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各级各部门均出台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方案,通过党组领学、机关党委督学、党支部研学、党小组促学、党员自学的“五学联动”机制,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来,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我市走深走实、落地落实。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聚焦高站位,组织领导更加坚强有力。一是建立建强组织领导体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不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议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文件和重要工作,谋划推动法治梅州建设,研究制定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听取县(市、区)、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各协调小组积极发挥职能作用,8个县(市、区)党委依法治县(市、区)办秘书股全部设置到位,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二是夯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规定,聚焦“关键少数”,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做到与全市年度考核同部署、同组织、同实施、同奖惩。加大法治考评督察力度,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及时研究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广东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并组建4个督察组到各县(市、区)、市有关单位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全部落实到位。组织开展2021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整改工作,部署开展2022年度法治梅州建设考评。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我市荣获第一批“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称号。三是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市四套班子领导带头学法,将法治理念教育和法律知识学习纳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市政府常务会议、党校教育培训等,内容涵盖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等,并定期举办法治专题讲座。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组织全市依法治市系统300多位法治建设工作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取得新成效,有力提升法治理论素养与法治运用能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依法治省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出台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强化典型带动,组织做好广东省依法治省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积极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我市共有1单位和3名个人获省委表彰。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高站位高标准制定“八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我市选送参加第四届广东省法治文化节“法治护航湾区行”省、市直机关干部法治演讲比赛的一名选手获得银奖;《以检察听证根植法治信仰》《“法治繁星耀苏区”普法项目》《税惠宣传进三园“订单式”普法项目》等3个项目获评省优秀普法项目。

  (二)聚焦高质量,政府治理效能不断优化。一是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政府编制权责清单管理机制,出台我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持续压减市级、县级权责清单事项,市级调整由县级实施的行政职权26项,县级调整由各镇(街)实施的行政职权3728项。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出台我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工作方案,涉及改革事项共计197项。推动实施“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改革,起草我市“一照通行”改革实施方案。推进“行政审批事项100%网上受理,100%网上办结”,融合线上线下服务渠道,2022年我市17301个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在线上“一网打尽”、在线下“应进尽进”,100%纳入效能监察。推行企业开办“无费市”政策、“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改革、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应用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现企业开办“零收费”“当天办”,“一网通办”率100%。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粤系列”指尖办事,积极推进“粤省事”“粤商通”应用推广,截至2022年12月,“粤省事”梅州专区可办990项民生服务事项,实名注册用户数达486.4万人,我市在“粤商通”累计进驻669项高频涉企政务服务事项,实名注册市场主体数达35.7万户,注册率100%。拓展“自助可办”范畴,完成2327台“粤智助”全市行政村全覆盖部署,目前“粤智助”平台累计服务群众人数103.64万人,累计业务量236.9万笔。深化“跨域通办”“全市通办”等改革举措,用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与江西、福建两省及省内16个地市建立了“跨域通办”合作机制,市内1633项事项“全市通办”。积极创建标杆服务中心,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数智化”建设,打造代办服务、首席服务、延时服务等品牌,2022年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在广东省市、县(区)标杆政务服务中心评估中获评市、县级标杆政务中心。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自主便利的投资环境、更加开放的发展环境等7个领域提出22项主要工作任务、88条具体改革举措,出台我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先后被学习强国、南方日报微信客户端、梅州日报、梅州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举办“梅州市学习贯彻《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专题培训”活动,强化各级各部门对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认识。始终把监管执法作为重要职责,聚焦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完善监管措施,提升监管能力,着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重点案件查办,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积极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2022年开展重点部门重点领域政策文件公平竞争专项抽查工作,抽查核查文件共1260份。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出台我市营商环境监督员制度,通过选聘一批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发挥社会力量对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监督作用。

  (三)聚焦高标准,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一是加强重要领域立法。立足市情,聚焦垃圾分类、客家菜传承发展、闲置土地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出台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和气象灾害防御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客家菜传承发展促进条例和森林火源管理条例修正案2个议案。正在推进《梅州市闲置土地处置规定》和《梅州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梅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的相关立法工作。二是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机制。出台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加强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落实制定主体清单制度,严格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审查)工作。一年来,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9件、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29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审查)。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开展备案审查,县级政府规范性文件质量普遍提升。全年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备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8件,备案审查县级政府规范性文件43件。四是严格落实决策法定程序。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市、县两级政府和市直部门制定公布2022年度决策事项目录,强化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全年对市本级政策措施文件196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开展公开征求意见32次、专家论证40次、风险评估20次、公平竞争审查36次,组织开展决策后评估工作。五是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推动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内部政府法律顾问为主体、外聘政府法律顾问为补充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我市共配备内部法律顾问261名,外聘政府法律顾问294人次。拓展外聘法律顾问参与政府法律事务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出台我市加强外聘法律顾问参与日常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方案,试行“外聘法律顾问值班制”。全年市政府法律顾问共审查法律事务审查件、征求意见回复件等240件,涉及金额约22.7亿元。

  (四)聚焦高水平,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一是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对我市第一批下放的526项行政执法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着力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服务水平,我市印发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工作方案。二是创新打造行政执法一体化平台,扎实推进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乡镇街道上线应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以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我市行政执法“两平台”共计上线单位数328家,开通账号6539个。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动行政执法质量全面提高,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市直28个执法部门111宗案卷进行监督评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通过“执法队伍管理系统”审核通过新证1983张,证件补办46张,年审换证22张,换新证7133张。四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守查保”、校园食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市场监管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年共查办案件2476宗,涉案总货值936.61万元,罚没款950.87万元,移送公安机关36宗。我市选送的某虚假宣传案入选全省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查办某保健品服务中心虚假宣传案入选省年度典型案例。积极开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打击危害药品安全犯罪等专项行动,全市食药环违法犯罪案件共破案129宗,涉案金额11500万元,其中破侵权假冒案件24宗。打击恶意欠薪,全年共立案打击处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刑事案件9宗,涉案金额达330多万元。开展“梅安2022”“安全+满意”创建活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严打各类突出犯罪,取得明显成效。开展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打掉团伙13个,侦破现案112宗,侦破积案4宗,追赃挽损2888余万元。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专项行动,拐卖现案件全破,侦破拐卖积案2宗、性侵积案5宗,性侵案件破案率95.7%。

  (五)聚焦高品质,依法治理能力更加完善。一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化解行政争议功能。加大调解和解的力度,加强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监督工作,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全年市级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6宗、行政诉讼应诉案件26宗、检察监督案件5宗、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省复议案件1宗,按期答辩率、出庭应诉率和胜诉率均100%。二是落实法援民生实事。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209宗,接待法律咨询9793人次。三是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以“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为主线,扎实做好基层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全市共排查矛盾纠纷3838次,受理调解案件总数13173宗,调解成功12975宗,涉及金额11205.39万元,调解成功率98.5%。四是推进法律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律师服务团助力“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积极为我市重大经贸活动提供法律服务保障,扎实开展“千所联千会”等活动,为民营企业纾困解难,为39家涉外企业“走出去”提供法律服务,为94家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五是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市2263个村居(社区)共配备449名律师,达到了全覆盖,全市顾问律师积极发挥“六员”作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全年共举办法治讲座9403场次,提供法律咨询26618次。六是积极规范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规范管理公证、仲裁、司法鉴定工作,一年来,全市公证机构办理公证7530件,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共出具司法鉴定意见1598件,梅州仲裁委共受理案件58宗、结案104宗。七是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成效显著。2022年以来,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共立案受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106件,涉案金额6118.4万元,仲裁结案率98.34%,居全省第一;调解成功率86%,居全省第四;法定审限内仲裁结案率连续11年100%。八是加大源头治理和矛盾化解攻坚力度。全市信访形势总体呈现“三降一升一好转”的良好态势。全年群众进京上访19批21人次,同比分别下降69.84%和75.58%。网上信访4298件,同比上升52.95%,多元化推动信访工作迈入法治化发展轨道。

  (六)聚焦高精准,应急处置水平不断提高。一是完善应急指挥体系。进一步完善队伍、装备、专家等调动、调用工作机制和相关联动机制,加强军地、区域、部门联动,强化应急管理部门之间业务联系,努力实现调度有序,资源共享,应对有力。目前,应急指挥综合应用平台已建成,纵向实现省、市、县、镇、村五级互联互通,横向实现部门互联互通。加强现场指挥官的统筹协调能力,充分发挥专家队伍的辅助决策作用,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加强公安、交通、消防等部门的协作联系,信息互通共享。市、县、镇三级应急值班体系基本建成,各级值班值守制度不断完善。统筹协调社会组织力量,加强与应急协会沟通协调,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宣传发动作用,构建群防群治共建共享的社会动员响应体系。二是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出台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和我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开展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开展基于情景构建简明化流程化的专项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修订工作。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和开展各类应急演练。整合现有应急救援力量,合理推进应急队伍“一专多能”建设,优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规模和布局,提高各级专业化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应急救援效率。加强军地、区域、部门联动,常态化开展联合示范性演练。全年开展三防抢险、城市消防、森林防火、非煤矿山、危化品、地震等各类应急演练共1900多场,参与人数(次)10万余人。四是完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和专家库建设。及时收集、跟踪、调查、掌握和更新全市三防救灾物资装备情况。构建了市、县、镇、村四级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全市建成应急物资仓库2476个,其中市级3个,县级22个,镇级196个,村级2255个。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综合管理等领域的专家库,确定每类行业领域专家领头人,组建第四届梅州市应急管理专家委员会,目前,我市应急管理委员专家委员会共有各领域专家146人。

  (七)聚焦高效能,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着力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监督机制。强化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协调配合,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一是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全年办结市人大代表建议89件、市政协提案229件。认真落实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和纪检监察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参加行政应诉,主动接受司法监督。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监督,通过政府公报、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多种途径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全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7130条、行政规范性文件27个、行政执法决定信息2778条,其中,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类信息200条。二是积极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全年市审计部门共完成审计(调查)项目38项,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983597万元、违规金额12984万元,审计作出应上缴财政资金12497万元,审计期间整改金额7466万元,向有关部门移送事项4项。三是积极发挥政府督查作用。及时办结“互联网+督查”内容,对中央和省市重要决策部署、重点工作等,坚持精准督办,确保落地见效。全年开展专项督查29项,印发《督查通报》9期。四是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格贯彻落实数据月度通报机制,严格执行数据归集7个工作日上网公开时限要求,全市实现“双公示”信息“应归集、尽归集”“应公示、尽公示”。至2022年底,我市共归集“双公示”数据26万余条。五是全面落实财政监督。大力推进财政信息公开,着力打造“阳光财政”。我市今年实现全口径财政预决算、预算调整、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政府性债务等信息公开,预算公开已覆盖全市1673多家预算单位。

  2022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也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服务平台用户体验感有待加强,“一网通办”仍需从“能办”向“好办”“愿办”深化。二是在市场监管规范性制度建设方面还不够,市场监管执法职权范围扩大,业务种类繁多,部分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出现滞后等问题,亟需进一步完善。以上这些问题,我市将在今后工作中努力推动解决。

  三、2023年度主要任务

  2023年,我市将以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梅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为主线,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为全面建设法治梅州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座谈会,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二)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更好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引领作用,合力营造法治政府建设的导向和氛围。继续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开展法治梅州考评,统筹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落细。不断完善依法治市工作体制机制,推进法治梅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等“十四五”规划贯彻实施。

  (三)着力提高立法决策质量。加强垃圾分类、客家菜传承发展、气象灾害防御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立法。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加大规章、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文件清理力度,切实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审查)和备案工作,积极推进“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认真做好政策措施合法性审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优化外聘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发挥机制,改进外聘法律顾问参与工作的方式,进一步推动落实政府部门法律论证主体责任。

  (四)推进政务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推动行政审批事项100%网上受理,100%网上办结,力争2023年我市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进入全省第一梯队。深耕“粤系列”平台推广应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更高的标准、更好的服务助推梅州高质量发展。

  (五)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镇街与县级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强化指导和监管,提高基层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快推广应用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提高平台办案率。认真研究市场监管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执法规范和措施,加强执法保障、执法协作和执法监督。

  专此报告。

  


中共梅州市委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