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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梅州市投资项目评估结果的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23-06-07 10:01:4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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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印发〈梅州市投资项目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梅市发改〔2019〕376号)(以下简称《评估办法》)精神,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统计局联合对各县(市、区)2022年投资项目工作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三部分,一是招商引资绩效管理情况,满分100分,占30%权重,由市商务局负责;二是年度重点项目推进情况,满分100分,占30%权重,由市发展改革局负责;三是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满分100分,占40%权重,由市统计局负责。三部分得分相加为评估总分(评估总分=招商引资绩效管理实际得分×30%+年度重点项目推进实际得分×30%+固定资产投资完成实际得分×40%)。

  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统计局分别评估后,综合得分前三名的为梅县区、梅江区和兴宁市,得分后两名的为丰顺县和大埔县,详见下表。

排名

县别

评估总分

招商引资绩效管理情况得分,占30%

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得分,占30%

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得分,占40%

1

梅县区

95.28

97

94

94.94

2

梅江区

93.66

100

88

93.16

3

兴宁市

92.21

94

90

92.52

4

平远县

90.51

82

92

95.78

5

蕉岭县

88.88

91

82

92.44

6

五华县

87.72

88

89

86.56

7

丰顺县

84.46

85

81

86.64

8

大埔县

81.16

79

78

85.16

  按照《评估办法》,对排名在前3名的县(市、区)人民政府进行通报表彰,并在下一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林地指标等方面安排上给予优先支持;对排名在倒数2名的县 (市、区)人民政府,须在通报印发之日起一个月内书面向市政府说明排名靠后的原因。

  以上评估结果业经市政府审核原则同意,现向公众公示,如对上述评估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实名方式向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提出书面意见,由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对应各自职能负责解释。(联系人:黄凤珍,联系电话:2250115,传真:22250116,邮箱:mzfgzdxmk@meizhou.gov.cn)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