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妇儿工委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申报第二批广东省儿童友好城市示范镇(街)、儿童友好基地的通知》(粤妇儿工委办函〔2023〕22号)精神,市妇儿工委办、市发展改革局结合本地儿童友好工作实际情况,从重视程度、工作基础、发展成效、建设思路、区域均衡、类型丰富等角度进行严格筛选,拟推荐梅江区长沙镇、梅县区梅南镇、梅县区雁洋镇、五华县华城镇为“广东省儿童友好示范镇”;梅州市人民检察院“青春之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区、梅州市梅江区消防救援大队、梅江区嘉印拾光儿童乐园、广东省社区青少年宫平远启航宫、蕉岭县丘成桐国际会议中心(梅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大埔县光德陶瓷烧制技艺非遗工坊、大埔小吃文化城、五华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为“广东省儿童友好基地”,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30日止。
公示期内,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梅州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书面申诉。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属实的,将按程序向省妇儿工委办、省发展改革委推荐申报。
联系电话:2188870
通讯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机关路2号
邮政编码:514000
梅州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