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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梅州市司法局  时间:2024-01-15 17:48:4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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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梅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黄坤明书记、王伟中省长来梅调研指示要求,以高质量发展为牵引,以“百千万工程”为总抓手,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梅州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充分发挥“头雁”领航作用,采取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市政府党组(扩大)会、市政府常务会议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印发深入学习宣传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方案,健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讨常态化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校主体班次的必修课。在市委党校建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阵地,在市法院建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基地,举办全市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锻造政法铁军暨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将法治宣传教育引向深入。

  (二)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重要位置,紧紧围绕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议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文件和部署重点工作,高起点谋划推动法治梅州建设。印发年度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制定任务落实台账;出台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实施方案。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八、九次会议,以及全市依法治市工作推进会、全市2022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整改推进会暨2023年度工作任务督办视频会议,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加大法治梅州宣传力度,营造崇尚法治、厉行法治良好氛围。

  (三)夯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定期向依法治市委员会作述法报告。积极参加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加大法治考评督察力度,组织开展2022年度法治梅州建设考评,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及市县法治建设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调研式督察,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专项督导。深入开展民法典“八进”宣讲活动,积极开展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学法考试,积极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不断提高。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一是落实放权赋能工作。向各县(市、区)及梅州高新区调整36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承接省级行政职权事项45项。二是落实清单管理制度。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实时公布权责清单。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排查整改。三是健全监管机制措施。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深入推行“综合查一次”清单制度。出台市场监管领域“四新”经济实行“观察期”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包容扶持“四新”经济市场主体发展壮大。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目前已在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18个领域推行。四是推进审批服务改革。全面推广应用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深入推进商事登记等重点领域“极简审批”改革,推出即来即办等6张“极简办”清单。出台政务服务“十条”规范,市县两级聘请的86名政务服务监督员全部上岗。全面对标广州优化营商环境,顺利完成政务大厅大综窗改革、优化办事流程、设立“办不成事”窗口等九项重点事项。

  (二)持续发挥立法引领推动作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一是加强地方立法工作。科学编制2023年度规章制定计划。出台气象灾害防御规定、闲置土地处置规定2部规章,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河道采砂管理、校园足球发展促进条例等3部地方性法规案。审定《梅州市消防水源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报告。开展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中心城区滨水临山地区规划管理规定等立法工作。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审查)、备案审查和清理。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加强对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审查),按规定做好市、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县级政府规范性文件质量普遍提升。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废止和宣布失效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96件。

  (三)持续规范行政决策程序,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严格落实决策法定程序。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出台《梅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年度决策目录管理实现市县全覆盖。强化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全年共组织审查市本级政策措施文件共150多件。二是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2023年,我市组织政府法律顾问积极开展法律事务审查和法律咨询工作,共参加“房地产保交楼”“嘉应学院紫琳学院建设”和盘活芹洋半岛安置区分配后剩余资产等各类专项工作协调会、专题论证会60多场,为我市依法依规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和顺利推进项目建设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四)持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标准规范,汇编市直行政执法单位减免责清单,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对2020年下放镇街的职权收回124项、取消14项;开展镇街行政执法规范化试点工作,推进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协作,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深入开展暖企稳企行动,推动建立梅州市企业“无干扰生产期”规范行政检查行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出台推进检司联动现代化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协作、开展司法诚信治理等四方面推进检司联动。健全科技保障体系,深化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推广应用。

  (五)持续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突发事件预防处置能力进一步增强。一是完善应急指挥体系。建成市应急指挥综合应用平台,实现纵向省市县镇村五级互联互通,横向与同级相关部门互联互通。建立应急指挥视频会议系统,实现市县镇村实时应急指挥。加强现场指挥官统筹协调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专家队伍辅助决策作用,全方位利用新技术新方法提升决策支持水平,提高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实现指挥调度一体化、现代化、扁平化。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初步构建了以常备消防综合性救援力量为主力,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企业、社会救援力量为补充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基本形成覆盖全行业、多灾种的应急救援格局。三是积极开展各类应急演练。结合季节性和地域性有效开展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等应急演练。加强军地、区域、部门联动,组织开展联合示范性演练。一年来共开展三防抢险、城市消防、森林防火、非煤矿山、危化品、地震等各类应急演练1600多场次。

  (六)持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基层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一是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坚持复议为民,建立速调机制,加大案中调解和解力度,近九成的行政争议在行政复议阶段得以化解。二是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对每一宗应诉案件,均发出严格落实行政机关依法应诉工作的函,并不定期通报出庭应诉情况,对被通报单位负责人发出提醒函。三是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全面推广“客家围屋定分止争工作法”,打造客家特色“和”文化调解品牌,该经验做法入选2023年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出台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共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人民调解成功率达到98.5%,无民转刑案件。在全市未设立法庭的97个镇(街)司法所设立诉讼服务站,举办首届客都调解员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参加全省大赛并且取得好成绩。四是妥善处理劳动纠纷。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全力化解重大集体劳动争议。五是加快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出台建立“信访+村(社区)法律顾问”模式推动信访事项化解纳入法治轨道的工作方案,全面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信访事项化解工作机制。在全省率先探索开展无信访村(社区)创建活动,全市60%的村(社区)达到创建标准。六是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优质资源向基层下沉,市县镇村四级实体平台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一站式”集中受理和解决群众法律需求。目前我市基本实现“线上、线下”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

  (七)持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行政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省市政协提案,按时办结率、沟通协商率、代表委员满意率均达100%。认真落实司法、检察和纪检监察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参加行政应诉,主动接受司法监督。二是加强统计监督、审计监督和财会监督。出台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制度,全面防范和严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三是发挥政府督查作用。积极利用“互联网+督查”平台,采用“四不两直+回头看”“首接首办责任+闭环跟踪管理”“调度会商+亮灯管理”等方式,实现督查督办全过程闭环管理。四是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将政务诚信监督和保障、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纳入机关绩效考核。建立政务诚信管理制度,对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和公共资源交易违法违规行为及依法查处情况进行考核,对不履行合同协议等违约失信行为依法查处。五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通过政府公报、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多种途径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我市创建市县联合政府公报的经验做法,得到国务院办公厅信息公开办调研组的充分肯定。

  三、存在不足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3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执法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基层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参差不齐,执法形象、执法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制度未能得到全面有效实施,行政违法情况依然存在;基层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仍需持续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向基层延伸有待深化。二是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仍存短板。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整体虽然取得较大进步,但是与发达地区对比,信用数据归集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合规性有待提高,信用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处于起步阶段,信用应用层面的创新开发仍存在较大空间。三是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难度大。个别单位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存在内容更新不及时、表述不规范等问题。政务新媒体存量较多,日常监管、优化整合力度有待加强。四是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仍需提升。五是立法工作机制还需完善。立法项目起草提前介入、公开征求意见、立法协商等工作机制有待健全;立法人才队伍建设与发达地区相比还有差距;公众参与立法成效不够明显,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的作用还有待提升;立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仍需探索。

  2024年,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市,为梅州苏区加快振兴、共同富裕提供坚强有力法治保障。一是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健全法治梅州建设推进机制,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全力培育具有梅州特色的法治建设品牌。二是紧紧围绕国家、省、市重大战略,“百千万工程”、苏区融湾先行区建设等重点工作,找准服务保障着力点和切入点,为梅州苏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三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巩固提升行政审批事项“两个100%”改革成果。继续深化四大领域“极简审批”改革,加快推动基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四是进一步完善地方立法机制,提升地方立法质效。五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基层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六是加强涉外法治工作。加大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加强涉外法律服务机构、仲裁机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