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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来源:梅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时间:2024-03-07 11:00:4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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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 第61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办函〔2016〕9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4〕10号)的要求,现调整确定中共梅州市委员会办公室等441家单位为2024年度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确定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中村油库等48家单位为2024年度全市火灾高危单位。


  附件1: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

  附件2:全市2024年度火灾高危单位名单


梅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