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县域工业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评审管理办法》(梅市经信[2015]168号)和《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梅州市县域工业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梅市府办明电〔2016〕41号)文件精神,经过自评打分、部门初审、现场核实、评审确定等程序,现将2015年度梅州市县域工业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2015年度梅州市县域工业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评审
综合评价结果
公示时间:2015年4月18日到4月26日。
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迳向梅州市县域工业经济发展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梅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电话:2247078)反映,并以书面形式说明异议的内容和事实根据。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写明单位负责人和联系人姓名,并加盖公章,以便联系。
梅州市县域工业经济发展
评审领导小组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