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江区2017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网上公告、自愿申报,区农业局项目工作小组对申报主体相关资质进行评审并到基地现场检查审核把关,确定以下3个主体承担项目基地建设任务,认定的基地将给予一定的基地建设资金扶持,该资金主要用于试验示范基地购买农药、化肥、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以及组织观摩培训等的费用。
确定主体如下:
1、梅州市英帅茶业有限公司
2、梅州市强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3、梅州市山之韵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在公示日起5日内,如对基地认定有疑义的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梅江区农业局科教股反映。联系电话:2196653
梅州市梅江区农业局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