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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创文公益广告” 有奖征集大赛公告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19-06-27 11:25:4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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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风尚,树立社会新风,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创文氛围,进一步助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梅县区现公开征集公益广告创意设计作品,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思想道德内涵。公益广告内容、色调要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景相融合,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充分融入“客家元素”,展示“美丽梅县·客都明珠”风采,体现梅县精神、历史文化、地方习俗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传播社会主流价值观。

二、参加对象

区内外团队和个人(每位投稿人投稿数量不超过3篇/幅)。

三、作品内容

作品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风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三大主题进行创作: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品要以图画加文字的“图说”形式,大力弘扬中国梦、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彰显时代主旋律、传递社会正能量。

2.文明风尚:紧扣爱国主义精神、志愿服务、诚实守信、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上网、文明乡风、勤俭节约等方面,阐释文明行为,倡导文明理念。

3.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展示当代未成年人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积极进取、健康向上、团结友爱、文明礼貌的精神风貌,引导未成年人自觉塑造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热爱科学、乐于助人、勤俭节约的良好道德素质,遵守和践行社会公德,行文明事、做文明人。

四、作品要求

1.投稿作品来源必须是本人(单位)原创。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如投稿者出现有抄袭、侵权等行为,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后果均由投稿者承担,并取消投稿者参评资格。

2.投稿者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设计作品,单幅、系列作品均可(系列作品视作一件)。所有作品需提交以word格式2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作品文件格式为JPG或TIFF,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并附上作品设计源文件,CDR、PSD、AI等格式。

五、作品评选

区创文办、区委宣传部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8名、优秀奖12名;奖金分别为:8000元、5000元、3000元、1000元 (获奖者个人所得税自理) 。

本次活动获奖作品的创作权归作者,主办方享有对获奖作品的使用、修改和刊播等权利,且不再另付稿酬。请各参赛者自留原稿,报送作品概不退还。

六、报送方式

参赛者于2019年8月31日前将作品和《报名表》压缩打包后报送邮箱mxwmb514@163.com,注明“公益广告征集”字样。

联系人:李美桂 电话:2590169



梅州市梅县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中共梅州市梅县区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