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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市公通字[2017]63号
关于开展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的通告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17-03-15 10:04:0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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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交通秩序大整治成效,梅州市公安局决定在梅州城区(含梅县新城区)、各县(市)城区以及高速公路范围内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行动时间

从2017年3月20日起至2017年4月19日。

二、查处重点

酒驾(毒驾);逆行;违反交通信号指示行驶(冲红灯、闯禁令);不按规定停放车辆;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报废车上路行驶;高速公路占用应急车道;高速公路超速或者超低速行驶等。

三、整治要求

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行严查、严管、严处;对阻挠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梅州市公安局

2017年3月15日